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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米文字墨香游弋文化 |
分类: 时光疏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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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红尘相守》圈子,感谢张轲,祝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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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博友提议:你每次都在博客里写花,什么时候也写写你这朵花啊!建议倒是个好建议,可是说实话,对自己倒不擅长动笔了。可能是因为太了解,亦或是太不了解。怕自己画虎不成反类犬,写花未成最终却写成了一朵招摇在风中的狗尾巴草。
也许还真说不定呢!那就写什么大家凑合着看什么吧!主意算是打定了,写什么却又让我犯了愁。究竟写点什么呢?倒真算是动了些许心思。想起来了,就写点我与文字间的缘吧!
喜欢文字可谓是由来已久,但是真正与文字朝夕为伍也就是这一年半载才有的事儿。也还清楚的记得青涩时光的自己与文字间的那些曾经的故事。
记得初中毕业后,我就来到了现在工作的学校,但不是来工作而是为了求学。当时年轻,对一切都充满幻想和热情,班上有人组织了文学小组,我很荣幸的成为了其中一员。作文课上,心血来潮的写了一首小诗,并很为自己的文笔沾沾自喜。如今不太清楚内容是什么了,大概是“风啊,你呼呼地吹吧!”这一类的也说不定。反正相当清楚地记得老师留下的评语不亚于迎头一盆子冷水“诗歌应该讲究委婉含蓄,不能太过直白。”打那以后,老师的评语很是影响了我,直到现在甚至还把老师的评价作为衡量诗歌好坏的唯一标准呢。
十九岁的时候,因为一个男孩子偷偷送我的一本诗集(自己写的,一个精致的缎子面的日记本。)而开始了自己最初的浪漫,并爱得一塌糊涂。现在想想,一本诗集就瓷瓷实实地打动了我的心,估计自己是真爱上那本诗集了。由此也不难发现,自己对文字的那份热爱真是痴到了骨子里。可惜分手时硬生生的把所有东西都退了回去,现在想想倒有点后悔,不如留下作个纪念了。
那时,班上倒也真有一些同学喜欢文字,都是偷偷地写在日记本里,写着那些少年不识愁滋味的新词。也有投缘的可以交流。一个查姓女生的诗相当让我仰慕,直到现在都还能熟练地背下来一整首:
风停\雨住\情难收\一网千般羞\南飞大雁几声啾\牵走女儿愁\祈盼了许久\雁儿未回头
当时感觉那落寞苍凉的意境,相当适合自己的胃口,痴迷得不得了。自己也着迷似的练着写,一首接一首,却终写不出别人诗里的那股子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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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又辗转地转学到了县城一中。高二的时候,因为分班邂逅了老米。高中时的老米,在别人的眼里可能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女孩,绝对说不上好看。圆圆的脸,脸上有些雀斑;小小的眼睛却偏偏配了一张不小的嘴,一咧嘴更衬出嘴里稀疏的米粒儿般的牙,个子不高,身材也不苗条,因此老米给别人的印象是矮、胖、丑,再加上老米很有一些个性——对于她讨厌的人,绝对不留一点面子。因此,和老米能走得很近的同学并不多。耿直的老米平时喜欢倒背一双手,让人看起来很学究的样子,说起话来声音是沙哑的,是人们俗语中的公鸭嗓子,总之,高中时的老米是和漂亮、魅力这些字眼不沾边的。但是,我却喜欢和老米呆在一起,喜欢老米的耿直,更重要的一点,我认为老米很有一些文采。我不知道老米为什么也喜欢和我在一起,她对别人不好,可是和我特亲近,很知近的那种,我俩是前后座,老米的思想深邃,经常会利用自习课的时间写一些诗歌大作,而每每老米的作品问世,我总是第一个忠实的读者,我自认为很喜欢诗,虽然写不好,尤其是在那青涩的年龄,喜欢老米的诗,是感觉老米的诗很有一些高度,她经常会说出一些很哲理的话,而这些话是我平时所想却写不出的,所以我俩在一起经常很有共鸣,我们自娱自乐,互相切磋那时自以为很成熟而现在看来很幼稚的想法,有时候我还会斗胆拿起笔来给老米的大作提上几句评语,现在想想当时的日子,真是挺有意思的。
老米写了那么多首诗,我也跟着痴迷了那么久,如今在脑子里挖啊,挖啊;挖了半天却只能挖出一首诗的开头。那时候想不出合适的题目,就叫无题,所以老米这首诗也叫无题:
有谁说过\山顶的树不一定高\而山脚的树也不一定矮\可是人们往往喜欢站在山脚\把因了山的高度\而挺拔的山顶的树\仰望成记忆中美丽的风景
只记住了这么几句,剩下的那许多就都和记忆一起拌着饭吃到肚子里了,很遗憾。
记得自己最得意的一次是高二的时候。那天,语文老师生病了,教育局新来的一位杨老师给我们班代课,当时正讲艾青的《大堰河——我的保姆》,老师就让我们尝试着把这首诗改写成一篇抒情散文。现在想想,当时自己写的是相当地动情啊!到现在都还觉得那该算自己颇为得意的一部“作品”了。可是也和记忆一样被岁月洗得模糊了。
后来,这样的日子一天天继续着,终于一点点捱到了高考。因为我学的是理科,所以最终报考的时候只能与文字失之交臂。
毕业后走上工作岗位,又专心于自己的工作和专业,感觉从心里离文字日渐远了。再让我重新拣拾回文字,已经是2010年了。这中间整整间隔了十七年。我不知道人生能有几个十七年,但我却把自己喜欢的文字搁置了整整十七年。
回归文字的路是因了一段不堪的日子,那时的自己悲伤、孤寂、落寞,甚至找寻不到人生的方向。于是重新又拿起了笔,在51博客里,书写自己的点点滴滴。每一次都是用心的书写,也因此结识了一些朋友。从重新拿起笔的那一刻起,就默默在心里给自己定下了一个方向,并决绝地要用余生的长度来追寻它。我这人就是这样,要么做就做好,要么干脆不做。2011年6月,51博客改版的时候,我又在朋友的介绍下来到了新浪。如今也快一年了。到新浪这一年,得到了太多朋友的鼓励和支持,更坚定了我努力的方向。可以说,在新浪的每一天,我都收获着充实、快乐、温暖和满足。
有人说:人生如三道茶,第一道苦若生命;第二道甜似爱情;第三道淡如微风。看看现在的自己,走过了岁月,经历了人生,内心的浮躁和迷茫,早已尘埃般落定了。现在的自己,该是淡如微风的阶段了。那就让自己踏踏实实的与书香和文字相伴,洗净自身的浮躁和铅华,做文字海洋中的一尾鱼,不倦地往墨香深处游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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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琴声如此真诚又精彩的评论,粘上来与大家共享!
看得我都忙忙的在记忆里找寻了,呵呵。打小我就爱写。每个人都有强迫症。我就有个怪癖,纸张不写满字,我绝不丢弃。还有就是如厕,没有书的状况从未发生,我都先找书再进厕所的。哪怕购物指南地图甚至洗发水说明书,呵呵。扯远了,还是我太放松了,文字的魅力啊。呵呵
认真系统的学习诗词还是近几年的事。第一首词我填的是风入松,很无病呻吟的,倒是其中“我自踏歌我独行,依旧白塔铃”这两句还有些记得的价值。白塔寺扬州的一个景点。
后来有些青春朦胧的感觉了,第一次写现代诗歌印象就较深:
风知道寂寞时来看我,
你却唱着那首歌。
云知道寂寞时来看我,
你依然唱着那首歌。
当你寂寞时来看我,
我已经学会了那首歌。
啊朋友再见啊朋友再见
啊朋友再见吧再见吧再见吧
如果我在
战斗中牺牲
请为我送上美丽的花!
哈哈,有意思吧。
她和我是同学。学校里一直没讲过哪怕一个字。她是住校生,几乎每个周末我都偷偷跟着她很远很远。惭愧的是,下雨我没,哈哈
后来她上师范,也写过信,也回,都是讲她学校的生活、环境、地理。后来她工作了,分到一所学校当教师。九月的一天,我去找她,跟她说了很多,最后当然点明主题:我喜欢你,做我女朋友吧。
她低头不说话,最后话又多了起来,翻来覆去的说学校有很多男生喜欢她,她都没答应之类的。我死脑筋的,当时认为谈恋爱就要讲清楚,不答应就是不同意了。掉头就走。迈脚之前我说了句:不同意就不同意,我尊重你的选择,我再不来了。
虽然我们同在一座城市,迄今,我再未见过她一面。
写到这里,我的眼角轻而易举的湿润了。
感谢博友伟大四方精彩留评,分享!
翠盖水中宝,
丹霞酒畔吟。
非君能泛舟,
讵得独开襟。
感谢博友雁鸣留玉
雁过无痕迹
山高树或低
朝花夕回首
最悔锦诗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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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博友冬日暖阳精彩留评
哈哈无痕写了你这朵花也不告诉我,很贼!写得挺不错的“文缘字花”。讲到文字的缘我是简单又复杂,有点象迷离小说,死去来兮,再生后我从无神论者蜕化为有神论者,有了信仰。。。。。。我以前不会写文章,是2011年11月才开写的。我的第一首是去年12月16日写的,名叫《路》,很简单:
路
除非没了双脚,
人人都会走;
但有了双脚的人,
也不一定人人都会走路
走好路
有了双脚的路,道路也不一定就平坦
没了双脚的路,也不一定不能走不好走
难道说不是吗? -
路,
要走得好应有其学问
每个人都拥有其自身的专利
有的人
好好的一条路
走着走着就走歪了
走向了地狱的路
而有些人
开始时坎坎坑坑
或者根本没有路
走着走着
就走向了康庄的晨光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