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东北乡村振兴亟须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2018-07-22 14:00:10)
分类: 振兴前沿

东北乡村振兴亟须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714,由吉林省社会科学院()主办,吉林省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经济纵横》杂志社和北华大学吉林省文化品牌研究基地承办的“第一届吉林省农业农村发展论坛”在长春召开。

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及东北三省社科院、吉林大学、吉林农业大学、长春理工大学、长春师范大学、北华大学、白城师范学院、白城市农科院的专家学者70余人参加了本次论坛。论坛分共上、下两个半场,上半场由吉林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郭连强研究员主持,下半场由吉林省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张磊研究员主持。

本次论坛的主题是:农业科技创新与“三农”高质量发展。共有10名专家学者作了主题报告。本次论坛一个主要特色是,与会报告人既有社会科学专家又有自然科学专家,目的是探讨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合作机制,通过合作创造出更好的科研成果,支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自然科学专家的报告让人耳目一新,开阔了社会科学工作者的视野,社会科学专家的报告恢弘大气,让自然科学工作者感受到了社会科学的优势和自然科学的短板。

在本届论坛上,专家认为,乡村振兴重在产业兴旺,东北发展现代农业的当务之急是必须在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基础上,进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本次论坛上,专家认为,乡村振兴重在产业兴旺,东北发展现代农业的当务之急是必须在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基础上,进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底,我国现有2.1亿农业经营户,平均每户承包耕地不足8亩,每个地块不足1亩;土地流转总面积占家庭承包经营总面积的35.1%,其中30亩以上的为1052.1万家,50亩以上的仅有356.6万家。

东北乡村振兴亟须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东北乡村振兴亟须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东北乡村振兴亟须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东北乡村振兴亟须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东北乡村振兴亟须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东北乡村振兴亟须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孔祥智认为,我国小农户经营的总体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实现乡村产业兴旺要按农户类型通过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形式协作起来,使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在此基础上挖掘农业多功能性,开发休闲旅游业、农产品加工业、农业农村服务业等。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杜志雄表示,现代农业是新农人的生态生产方式,由于经营体系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以怎样的生产体系和产业体系从事农业生产,所以农业振兴的核心在于生产经营主体的培育,吉林这样的农业和粮食生产大省尤其如此。他认为家庭农场处于农业产业振兴的核心地位,其最大优势是产权明晰、内部治理结构简单、成员利益高度一致、劳动责任心强、主动性高,生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与其最终收益直接相关,劳动监督成本低,对于种养业生产环节具有天然的适应性和优势。

此外,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过程中,龙头企业发挥了重要的引领带动作用。但根据吉林农业大学对吉林省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抽样调研结果,仅有40%的企业拥有研发机构,中小企业普遍没有对研发人员的激励机制。同时,企业家普遍文化程度不高、管理经验不足、创新意识较弱,制约了企业进一步发展。

吉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杨兴龙建议从政府和企业两个方面提升农业龙头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一方面政府要加大对企业技术创新的财政补贴力度,制定并完善支持政策;另一方面企业要加大对技术创新的资金投入力度,引进、培训创新人才并通过制度调动其积极性。

辽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梁启东认为,农产品供求结构错位、宏观政策与市场调控矛盾突出、农业产业链偏短、农产品结构层次偏低等问题在东北尤为突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必须在品质和品牌两方面做文章,重点抓好质量提升、食品安全和品牌创建。

(中国社会科学网20180717、中国金融信息网20180716,记者 赵徐州 曾 江 王晓林)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