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三年内化解3000亿元政府性债务
(2018-07-10 00:11:32)| 分类: 财经时评 |
辽宁省:三年内化解3000亿元政府性债务
辽宁省是全国各省区市政府债务到期偿付压力较大的之一。辽宁省财政厅公开数据显示,2017年,该省地方债中的置换债占比达97.03%,高于全国73.61%的平均水平。2018年辽宁省政府债务限额9550.7亿元(含大连市),其中,一般债务6813.5亿元、专项债务2737.2亿元。
虽然从全国范围内来看,该省的到期债务规模并不是非常大,但受制于财力规模,其年内到期地方债务的保障压力明显大于东部发达地区。公开数据显示,2017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在2390.2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42.9亿元;转移支付收入3322.6亿元,转移支付支出规模为895.6亿元。
从年度偿债情况来看,辽宁省2018年到期规模为620.6亿元,占9.5%;2019年到期规模为890.2亿元,占13.7%;2020年到期规模为983.2亿元,占比15.1%;2021年及以后年度到期4022.1亿元,占61.7%。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辽宁省财政厅发行了两批地方债,合计规模达334.8048亿元。
为化解债务压力,辽宁省政府已经于年初成立了省级预算管理和化解政府债务工作应急小组。由省长和副省长带队负责推进全省财政预算管理工作,监督考核各市财政管理完成情况。债务工作小组将推进全省政府债务化解和债务风险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明确对各市和省直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并部署落实化债各项工作任务目标,统筹研究推进国资国企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盘活资产、资产证券化、债券发行、偿债资金预算管理等化解债务各项工作。
2018年辽宁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严格落实化解政府债务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着力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将在三年之内,化解政府性债务3000亿元以上。并提出要强化各级政府债务问责制,即各级政府都要对本级债务负责,既不能“新官不理旧账”,也决不允许再违规举债,一经发现要严肃问责、终身问责。
辽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梁启东认为,化解政府债务压力需要建立规范的举债机制,给予地方政府适当的举债融资权限,同样地方政府也要切实负起风险责任,防范化解财政性金融风险。同时要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第二,需控制举债规模。同时政府举债方式要多元化,资产证券化、市场化、承担特许经营权等均可探讨。此外还要依据地方财政规模,控制杠杆率,不过度举债,要按经济发展规模。
此外,他提出,地方债应纳入政府考核。即把地方债作为硬指标纳入地方政府政绩考核,建立考核问责制,强化政务考核,把风险和问责结合起来。同时加强金融机构监管,不能违规融资。财政部门不作假,落实数据。另外,对列入债务高风险区的地方,采取公示警告,硬化预算约束。
(新华财经2018-07-02,记者 李宇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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