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话语权”要慎用——“草莓农残”风波的启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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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话语权”要慎用
——“草莓农残”风波的启示之一
发生在20天前,一场由媒体“草莓农残”报道引发了始料不及的风波,让评论家们惊叹,让地方官员们扼腕,更让无数的农民很痛很伤。4月26日,央视财经频道《是真的吗》节目播出了一组有关草莓的报道,报道称该栏目组记者在市场随机购买的8份草莓样品,经北京农学院检测,均含有b-2类致癌物乙草胺,并超出欧盟标准有7倍之多。
一石激起千层浪,“草莓含乙草胺残留或致癌”的报道再次触动了人们有关食品安全的敏感神经,引发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紧随其后,多个草莓主产区草莓开始滞销,价格出现大幅下降,种植户和经营户遭受了严重损失,草莓业迎来了一场不期而至的“灾害”。据5月6日农产品交易平台“一亩田”所披露的数据显示,我国辽宁、河北、吉林、河南、山西、山东、陕西等七大产地草莓价格已由4月中旬的4-8元跌至1-4元,部分地区的草莓甚至跌到1元以下。如果按我国草莓种植面积200万亩计算,今年我国草莓种植户亏损可达数十亿元。事件发生后,北京、辽宁、江苏、湖南、陕西等草莓主产地相继对当地草莓进行了抽检,虽然结果显示均无乙草胺残留,业内专家也对“草莓乙草胺残留超标”的可能性从科学角度进行了否定,但是,此次“草莓农残”依然余波未平,多数人依然以“宁可信其有”的态度来看待这个事件,草莓种植户遭受的损失仍在增加。
诚然,面对让人不甚满意的食品安全现状,消费者有权获知真相,媒体也有监督职责。但正是由于人们对食品安全的格外关注,媒体在进行负面事件的报道时更要抱求真之心,存严谨之态。
这次“草莓农残”风波,虽然是一场“误会”,但却再次给我们敲响了媒体“慎用话语权”的警钟。如果最初报道的记者在履行监督之责时,能够想到起早贪黑、辛苦劳作的农民可能因此血本无归、泪流满面,而走进田间地头采访再深入一些,向有关部门或专业人士的求证再全面一些,凭科学辨明真伪,也许本次事件根本不会发生,更不会使其负面影响至今仍难以完全消除。
在这里,我们说,媒体要有问题导向,但不是鸡蛋里挑骨头,带有色眼镜看世界;要有批判意识,但不是怀疑一切打到一切;要行使监督职能,但不是当裁判官,盛气凌人耍态度;要有亲民情节,但不是任性,不是想当然,不是民粹主义。媒体人时刻提醒自己,你的文字、你的节目有导向作用、启迪作用,观众、听众、读者们信赖你、信服你,你在家里是孩子,可以和父母撒娇;你的工作岗位上是一名普通记者、编辑,你可以和同事有矛盾、有冲突,但你的报道、节目一旦形成,亿万受众都能看得到,那产生的就是社会影响、地区影响,甚至国际影响了。
媒体的节目该怎么做?还是那句老话“三贴近”: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不能想当然,不能冲动盲动,不能带着感情色彩研判新闻事件,不能道听途说就妄下结论,要更扎实、更理性、更谨慎,还是需要实打实地“走转改”——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
(和于彬合作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