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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给了环卫工“挥刀断她人指”的特权

(2012-11-06 09:04:27)
标签:

乱扔垃圾

环卫工

挥刀断指

社会公德

杂谈

分类: 热点评论

    新闻消息:

    11月3日上午,株洲女子周婷坐在面包车上,突然有个环卫工人冲上来,用菜刀砍断了她的中指。
    事发株洲铁西路和市府路交界处,当时周婷和老公、朋友坐在面包车上。忽然有人拉开副驾驶座的车门,拿着刀朝周婷老公身上砍去。她下意识护住老公胸口,结果手指挨了一下,左手中指断了一截,右手臂流血不止,老公的手臂、臀部也各中一刀。
    砍完人后,环卫工把已经变形的菜刀别在后腰上,继续捡起扫把扫地。110民警赶到时,他还爬上附近一栋14层高楼楼顶,后来被劝了下来。两个多小时后,株洲芦淞区建宁派出所内,砍人的环卫工被铐在沙发凳上。他说自己叫郭能芳,33岁,老家在沅江,做这个职业才20多天,之前“到处流浪”为生。
    “我扫得干干净净,起码要尊重一下吧!”郭能芳的情绪仍然没有平复:“一定要强制管好这些人!”

消息来源:红网

情心雨海/评论:

试问:谁给了环卫工“挥刀断她人指”的特权?

当我看到这一新闻时,既气愤又震惊,这名女子仅仅因为“乱丢垃圾”就被环卫工“挥刀断指”,不禁要问:光天化日之下还有王法吗?既然郭某是环卫工,为什么要随身携带一把菜刀呢?郭某究竟是“黑社会”还是环卫工呢?女子“乱丢垃圾”固然不对,有错不假,但罪不至于被他人“断指”吧,谁给了环卫工郭某“挥刀断她人指”的特权呢?

无可否认,乱扔垃圾是不文明、不道德的行为,应该受到社会公德的问责及相应的处罚。我们可以想象一下,一个清洁舒适的环境,会让我们心情多么舒畅,而一个到处是垃圾,脏乱的环境,又让我们多么压抑。环卫工辛辛苦苦把街道扫得干干净净,作为路人,应尊重清洁工的劳动,不能随地乱扔垃圾。环卫工对于乱扔垃圾的人,可以劝说,但却没有施暴处罚的权力。

环卫工郭某“挥刀断她人指”,真不知谁授的权,依照的哪国哪门子法律。据我所知,新加坡的严峻刑罚在文明国家里,是少有匹敌的。乱扔废弃物、在公共场所吸烟、不冲公共厕所也要被重罚好几千块钱,还要被起诉。另外,新加坡是将鞭合法化的国家,至今适用鞭刑的罪行的名单还在延长,其中既包括涂鸦(包括在公共场所或公共设施上)。然而,事件中的周婷不过是“乱丢垃圾”,即使在新加坡也就是被重罚而已,如今却被环卫工郭某“挥刀断指”,令人震惊,令人发指!

我一直有个疑问:郭某既然是环卫工,为什么要随身携带一把菜刀呢?难道只要看见在自己地盘“乱丢垃圾”的人,他就会挥刀砍人吗?据称砍完人后,环卫工郭某把已经变形的菜刀别在后腰上,继续捡起扫把扫地,佩服他“勇气”的同时,也为他的无知深感惋惜,要知道他的行为已触犯国家的法律,他将为自己无知、疯狂的行为吞下法律的苦果。

我们可以看出,环卫工郭某对自己错误、疯狂、残暴的举动没有清醒的认识,仅仅知道说出“我扫得干干净净,起码要尊重一下我”和“一定要强制管好这些人”之类的话,让人痛心让人忧。我得知,环卫工郭某从事环卫这个职业才20多天,之前“到处流浪”为生,试问:我们的管理部门是否尽到自己的责任,招聘、培训、监督工作是如何进行的?

谁给了环卫工“挥刀断她人指”的特权?谁也不会给他这种权利,只因他的无知、冲动与残暴,管理部门日常管理的疏忽、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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