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会计税务】双边税收协定(DoubleTaxationAgre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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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避免双重税收协定一共有两个版本:
一是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提出的文本,简称为OECD范本,是由发达国家税收专家起草的,侧重于居住地征税原则。
一是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提出的文本,简称为联合国范本,是由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税收专家共同起草的,比较能够兼顾双方国家的税收权益,已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所采用。
目前已与澳大利亚签订了Double Tax Agreement一共有如下42个国家:
Argentina |
Denmark |
India |
Korea |
Austria |
Fiji |
Indonesia |
Malaysia |
Belgium |
Finland |
Ireland |
Malta |
Canada |
France |
Israel |
Mexico |
Chile |
Germany |
Italy |
Netherlands |
China |
Greece |
Japan |
New Zealand |
Czech Republic |
Hungary |
Kiribati |
Norway |
Papua New Guinea |
Philippines |
Poland |
Romania |
Russia |
Singapore |
Slovakia |
South Africa |
Spain |
Sri Lanka |
Sweden |
Switzerland |
Taiwan |
Thailand |
Turkey |
United Kingdom |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
Vietn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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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澳之间早在1988年11月17日就已在堪培拉签署了双边协定,其中也做了了几次补充和解释。
二、关于海外收入申报的问题
众所周知,满足澳洲税务居民测试(测试标准详见我们以前的文章),就被视为是澳洲税务居民,并且对于其在海外收入也进行征税。
海外收入主要包括:
- 工作和个人服务收入(工资,顾问费,商业收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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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和投资收入(股息,利息,房产租金,知识产权特许使用费用,养老金公积金的收入等)
如果你已经在获取收入的国家缴纳了税款,则你基本上可以获得海外收入税务抵消额。需要遵循的要求是:
- 首先,已对海外收入交纳过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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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需要有海外缴税证明作为凭证。 - 再次,需要将海外收入换算成澳元计算。
举例来说,将海外的收入输入报税系统:
然后系统会自动算出海外收入税务抵消额foreign income tax offset:
有些澳洲税务居民在海外养老金以及公积金,原则上这类海外收入都应该在澳洲申报。对于那些即将成为澳洲税务居民的人来说,如果海外有房产,建议先为房产做一个估值(valuation)。
另外,由于多数国家的财年结算日不一致,所以如果你在多个国家拥有收入,在申报上需格外注意。
三、关于预提税的问题
澳洲与东南亚地区国家的预提税:
澳洲与马来西亚的双边税收协定关于预提税(withholding tax)的几个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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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股息(Dividend)马来西亚不对股息征收预提税。 -
关于利息(Interest)马来西亚对非税务居民征收15%的预提税,但是马来西亚银行向非税务居民支付的利息是免预提税的,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因为经营生意所产生的的利息是需要交纳预提税的。 - 关于特许使用权费用(Royalty)例如版权等,马来西亚对非税务居民征收10% 的预提税。
- 关于技术服务费(Technical service fees)是指支付给非居民的管理服务费用、咨询服务费用、财务服务费用、研发服务费用以及电 信服务费用。马来西亚征收10%的预提税。
由于双边税收是一项比较复杂,建议您先和您的会计师进行沟通后再进行申报。同时,双边税收制度和CSR 的不同之处在于,双边税收只是基于税务申报层面,不会产生国与国之间的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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