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2.5万美金遗产归宿
(原创)
有一天老李突然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开始,对方并不急于自报家门,这让他好不困惑:“你猜猜,我是哪一个?”
老李听口音像古镇的乡音,但故乡附近的农村除有一个从小送给人家当童养媳的嫡亲姐姐,他已无其他亲人,鉴于社会上常有“猜猜我是谁?”的电讯诈骗模式,老李气不打一处来地说:“你有话就说,有屁就放,我还有事,可没功夫与你打哑谜!”
“我是你大哥!”
老李有两个哥哥,一个是嫡亲兄弟,客居上海,
早以封妻荫子;一个是同城的叔伯哥哥,由于他回城后,龃龉不断,所以虽同在一个城市生活,但是关系疏远,陌如路人,不甚和睦。后来干桅“一刀二断”,二三十年老死不相往来。所以,他的口音已淹没在遥远的记忆里,对来电既感突然、又觉陌生。
“懊!原来是大哥。我还以为山西榆次的四叔呢!”老李不卑不吭地说:"很长时间没与你通话,你的声音,我都听不出了,不知你有什么事?"
大哥这人仗着进过高等学府镀金,
拥有一张大学文凭,自负得很, 根本不把老李放在眼里,从不主动打电话。这回来电肯定是“夜猫子进宅,
无事不来”。
果不出所料:原来伯母逝世时,有2.5万美元的存单遗产(这是继母海外妹妹汇来的积累)留给兄妹,由于姐姐放弃继承权, “你客气,他当福气”,正中大哥下怀,自然心安理得地全部归他继承。继母未过世时,他烧虾等不得红,早就觊觎房屋与这笔不菲的存款。本以为继母活不到90岁, 谁知继母越活越硬朗, 养得雪白粉嫩, 据算命先生说, “你家老母能活过100岁。”大哥已七十七, 哪有这个耐心等继母寿终正寝?
有一天, 大哥对继母说, 假如你要与我们继续共同生活, 那么将这套房产,以“赠送”的名义过户到孙女小丽的名下, 当然,房子还是由你居住,只不过走个形式而已。如果你不同意,那么还像以前那样, 妹妹与我家两头你轮流住, 但我可不管你240年后事!
那时,继母头脑还未颟顸, 心想:这房子是我唯一的养老本钱, 现在给孙女是不是早了点儿,我岂不等于连个落脚的归宿也没有了? 但她并未露声色, 马上与继女商量对策, 她与继女关系比较融洽, 也比较信任。
继女是嫁出去的人, 在父亲的遗产上从不存在多少奢望。她不经斟酌, 权衡利弊,意外认同, 更让继母想不到的是继女自愿放弃其中一半继承权, 她说:只希望老娘安享晚年, 健康长寿。她这样古道热肠, 慷慨捐献,这岂不正中无情无义大哥心怀?要知道,他要的就是这样的结果。
妺妹听继母将大哥的意思一五一十传达了一遍, 她并未表示反对,只是说,他既然要“过户”,那么他就应尽到你养老送终的义务,口说无凭, 应经公证处公证。
就这样,大儿子将继母的一套价值七八十万的房产不费吹灰之力, 心想事成,经公证过户到自已女儿小丽名下, 实现了第一个目标。
为了防止妹妹反悔哥哥大女婿工于心计,防患未然,利用在《**晚报》社与南通电视台工作的铁哥关系,分别在晚报与电视台《**日历》栏目“广而告之”,做了报道。
然而, 让人大跌眼镜的是大哥拿到产权证后,马上自食其言、背信弃义,换了一付嘴脸,不仅公证协议书上承诺的每月1000元养老补贴分文未给, 而且, 应承担的生老病死义务也未完全兑现。马上将继母送到某民办养老院。
继母逝世后,
他拿着2.5万美元存单前往中国银行兑现,却碰到了意想不到的困难。首先存单的储户名是哥哥的继母,而继母的第一继承人应是逝者的丈夫,所以必须提供双方生前为合法夫妻的证明材料,其次,又要证明"我爹是我爹"、“我妈是我妈”。
这一切证明材料除按要求出具公证文书,还缺少一个最有力的旁证。
这个时候大哥就自然想起了老李。当大哥说明了原委,老李内心十分矛盾,充当证人,
成人之美吧?哥一向自命不凡,又不念你的好,
他是有事有人, 无事无人!
举手之劳,婉言回绝,又有点太绝情,
再说也不符合他的性格!
翌日,老李拿着身份证与户口本复印件按大哥拟好的证明上签了字。
他浏览了一下证明大概内容:1.
继母为父亲的续弦,婚前继母无其他子女,婚后,
继母无生育。2.父亲与前妻生有子女(李**、李**)二人。这样大哥心想事成,尘埃落定完成了最后悬而未决全部遗产的继承心愿。
本以为到此可以降下惟幕,
谁知半路杀出一个程咬金。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哥哥的胞妹。
这天她跑到哥府上,为老李抱不平气咻咻地说:
“哥哥,你未免太过份了,堂弟与继母一起生活了十几年,
下乡之前,户口上一直有父亲、继母、堂弟三人,
以前是说堂弟过继母亲为继子,
为啥房子分不得一砖一瓦,
存款分不得一分一厘?”
大哥想不到胞妹竟两肋插刀,胳搏往外拐,
让他大为意外,
但他也不是省油的灯,
辩白道:
“谁承认堂弟是继子?经过公证处公证,有合法收养手续吗?”
胞
妹理直气壮地说:
“你忘了吗?当初福利分房时,父亲难道不是根据户口三人吗?”
“那是我父看他无人照应,
出于同情之心,
根本不存在子虚乌有的继子关系!”
老李一看双方吵得脸红脖子粗,
深怕影响到兄妹感情,
连忙充当消防员速速灭火:
“钱再多,生不带来,死不带去,
何必为了继母遗产伤了一家和气,我表态:
我不要一份财产!”
让人大跌眼镜的大哥,却不因堂弟的慷慨大度改变态度,
相反处变不惊,以怨报德,
有机可乘,口气生硬地说:
“既然你不要,
那么请你立个字据,
省得夜长梦多,口说无凭!”
大哥的话牛头不对马嘴,
前言不搭后语,显得自相矛盾, 实在不策略,老李不是继子,那他就没有继承继母遗产一毛钱的权利,
为什么又要立下字据呢?
办手续是指放弃应得的权利,
大哥怎犯如此低级错误,连这点法律常识都浑然不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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