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的某一天,我来到市音乐家协会送材料,不经意中与快退休的歌舞团某独唱演员萍水相蓬,邂后相遇。某女士徐娘半老风韵犹佳。我看我要找的人"去向不明",向她礼节性打了声招呼,马上就准备下楼打道回府。
不想,她莞尔一笑说:"怎么,不坐一会儿?"我说:"我还有其他安排,就不陪你唠嗑了!"她面孔立即认真起来,郑重其事地说"你走归走,没人拦你。不过,你要将书钱付清!"
我听懵了,什么时候我请她买书了?简直让我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我相来不与人发生经济往来,什么时候欠这位女士的书钱!再说我最近压根儿也没买过什么新书!“
"是这么回事,"她见我一脸茫然,不知所措,确实是"贵人多忘性",耐着性子说:"我们以前不是合作的一首歌曲吗?后来,参加了北方征歌,获奖并入选了纪念歌曲集,不收其他费,但词曲作者要各买三本。你的三本书钱我已垫付……”她这么一说,我马上产生了印像。
大概半年前,这位女士交给我一个艰巨的差事,要将她谱好曲子的一首歌",旧瓶装新酒",重新填词,以适应征歌主题,我当时左右为难,现代歌曲创作都是先写词,后谱曲,像这种按现成的谱填词,只有李清照所处的宋代有曲牌填词的习惯,现在再走回头路,实在是免为其难,力不从心。再说她稳坐钓鱼台,我却要殚精积虑冥思苦想另砌炉灶花一番大功夫。但直接拒绝吧,又像甘于示弱,等于承认技不如人,我只好以"工作忙没功夫"为托词,让她去找作家协会的高人出奇制胜,但七拐八弯、推来推去,她还是"认定青山不放松,"抓住我这潜力股不放手!当然,老天不负有心人,最后改编还是一举夺魁,荣获一等奖,取得了圆满成功。
我本以此事降下惟幕,早以忘到九霄云外,没料到平地波澜又生枝节。我苦笑着说:“我又不要买书,你怎能自说自话替我做主?”
她立即收敛了笑容,态度生硬地说:“哪听你意思,就是让我埋单,你不要书了?”
“你先斩后奏,事先也不与我协商,当然难以接受!”我快刀斩乱麻,干脆一口回绝,断了她的念想。她一看我是乌龟吃秤砣铁了心!劝说无望只好善罢甘休。
不久音协秘书长给我来电,话音里意思似乎让我成全某女士:"某女士已55岁了,在舞台上唱了一辈子的歌,之所以积极参加这系列治动是为了评定音乐副教授最后积累一点业绩,,失去了这次机会基本上就没可能了……"
我说:"我与她素无往来,但该帮的忙我都帮了,也没要任何润笔费.她应该知足,不要客气当福气,得到点阳光就灿烂,再说她评升职称与我买不买书有啥联系?"
老实说这三本书360元钱,我不是拿不出,也不是不舍得!该花的钱再多,我也二话不说!不该花的钱,花了心里窝囊。何苦呢?我就是看不惯这种巧立名目设法圈钱的不良倾向!再说我们词曲作者作品被采用,为书商提供了资源稿酬却分文未得,似乎习惯成自然天径地义,,主办方却赚得盆满钵满,试问公理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