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曾推荐过这部电影,一直收藏在收藏夹里,几次想看,都因为网络太卡,没有坚持看完,早上起来,不想吃饭,也不想写作业。尽管快入伏了,但是五楼的风依然凉爽,我盘坐在摇椅里,一副瑜伽盘坐式,近乎忘我的和克里斯走进了荒野。
与其说走进荒野让我了解了克里斯,不如说这部剧然我看见了不远处模模糊糊的我。
我会像克里斯那样,放下现在去荒野么,随着克里斯走进荒野的途中,我一次次问我自己。
为了回归自然,为了找寻一个真相,为了体验真实。他脱去了那虚伪的文明的教条的皮--学士服,他丢掉了只能在人造的地方爬行的工业文明的伟大产物--汽车,他甚至烧掉现代社会价值体现最权威的东西--钞票.独自一人,走入不为人知的荒野。
我佩服他的勇气,毁掉了标识,毁掉了身份,毁掉了踪迹,毁掉一切文明的痕迹,赋予了自己超级浪人Alexander的代号,开始了他挑战极限回归本能的野性生活。
但是看完这部电影,我有点不解,为什么克里斯可以不带头盔,漂流在科罗拉多大峡谷的洪流中,为什么他可以射杀一只庞然大物之后,亲手挖出它的心脏,而后看着狼群将其分食,而无畏。却没有智慧和勇气趟过那条他来时的那条河,眼看着嬉皮士为他编织的小红帽飘荡在风中,却一脸无奈。
是他不愿意重回那纷繁的上流社会,还是他没有勇气。如果是前者,他厌倦了上流社会,在他放弃救助站那张床之前,他在餐馆外一闪念流下的泪又说明什么呢?他曾经是那样的优秀。如果是没有勇气,这走进荒野又是如何开始的呢?
他用尽了所有代价最后明白的,就是“真正的幸福在于分享之中”,值得么?
我真想和爱人一起去大兴安岭的林子打一只麋鹿,然后扛回来家,和家人一起分享。
懂得原谅,才会有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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