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上市公司修改了高送转方案,甚至有些公司股东大会都已经通过决议,都已经进行了修改,那么高送转真的是洪水猛兽吗?高送转必须要进行限制吗?
在我看来,高送转本身并没有什么不好,现在的高压式限制,似乎有较正过枉的嫌疑,本身并没有哪个法律禁止高送转,从法律法规的角度来说,法无禁止即许可,那么既然没有法律说不允许高送转,那高送转就是上市公司的全法权益,就不应该被限制,更不应该被妖魔化,市场喜欢炒作高送转,那是市场的偏好,与上市公司是否应该高送转本质上没有什么关系,应该做的事情是充分解释什么是高送转它有什么意义,代表了什么意义,至于市场是否认可,是否有资金去参与,那应该让资金自己去判断,而不是由监管代为去判断是否应该参与。
每个参与市场交易的资金,都是独立的个体,都应该对自己的盈亏负责,监管没有理由,更没有责任去判断资金应该参与
怎么样的操作或者不应该去参与
什么样的操作,监管应该去抓那些违法乱纪的行为,内幕交易,违规披露等等,至于是否价值投资,那只能引导而不能强制,资金有选择自己操作风格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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