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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居异乡,有点赶不上家乡的时髦了。不知何时大家流行称丈夫为老公。老夫老妻还可理解,未婚的十七八岁的也如此称呼就觉得有点可笑了。唉,算我开眼界了。
昨天,我这乡巴佬也终于壮起胆来赶了下时髦。
「老公,快!该吃饭了!」
「老母,是!遵命!」
我晕,我怎么变成「老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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