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绪之书:156中情绪考古学,探索人类情感的本质、历史、演化与表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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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绪文化
事实上,要回答“情绪是什么?”答案不仅存在于生物学或个人心理史中,我们感觉的方式,无不涉及所处文化的期待和想法。恨、愤怒或欲望似乎来自人类身上最不被驯服的动物面,但包括那些用以了解自身的语言和概念、宗教信念和道德判断,以及所处时代的风尚,甚至政治和经济环境等使我们成为人类的事物,同样也能激发出相同的情绪。
十七世纪的贵族拉罗什富科(Francois de La Rochefoucauld)承认,即便是我们最热切的欲望,都可能是被随俗从众的潜在需求所召唤:“有些人,”他讥讽道,“如果不曾听闻别人谈情说爱,根本就不会陷入爱河。”靠着言谈、识见和阅读,不但能激发内在情绪,也可以平息某些感觉。巴布亚纽几内亚的拜宁人会在屋外留置一碗水过夜,以吸收访客离去后随之降临的阴郁气氛和怠惰感,据说这个仪式十分奏效。情感的影响力是如此强大,它形塑了我们以为再自然不过的生物反应,否则十一世纪的骑士如何能因惊慌而晕厥,或因为爱意而打哈欠?四百年前的人,又如何能死于乡愁?
关于情绪是由文化及身心灵所形塑出来的概念,在一九六〇和七〇年代大行其道。置身遥远异地文化之中的西方人类学家惊讶的发现,人们描述情绪的方式存在着微妙差异。某些文化非常认真看待的诸端感觉,在说英语的文化中竟显得微不足道——例如太平洋伊法利克环礁的岛民极为重视的那种“不公之愤”;反之,某些情绪重要到人们能熟知其中各种细腻的区别和质地,例如澳洲西部的宾土比人能感觉多达十五种不同的恐惧。此外,某些情绪对说英语的人士而言别具意义,几乎到了无法想象若没有这些情绪该如何过日子的地步,但在其他语言中却付之阙如。举例来说,秘鲁的马奇根加人(Machiguenga)就没有任何语汇可以精确捕捉到“担心”(worry)一词的意涵。
情绪语言的趣味令人着迷,假使不同文化有不同的方式将情绪概念化,那么处于不用文化中的人,是否也会用不同方式来感受情绪?历史学家臆测,若想了解古人的心态,能掌握其情绪是重要关键。然而直到早期人类学研究发表约十年后,历史学者才开始认真考据湮灭已久的情绪文化。当然,他们无法访求古罗马奴隶或中世纪恋人的感觉,不过却能藉由检视日记、书信、行为手册与医疗养生法,甚至法律文件及政治演说等,来揭露古人理解情绪或感觉的方式。
历史学家开始提出如今在该领域相当熟悉的问题。无聊是维多利亚时代的人发明的吗?是什么让美国总统在官方肖像中露出微笑?为什么十六世纪的励志书作者鼓励人们悲伤,而现在的励志书作者却敦促读者保持快乐?为什么十八世纪的艺术家乐于宣传他们的震惊感受?某些情绪缘何消失——如早期基督徒所称的“倦怠”,是一种结合了无精打采与绝望的感受,现今早已不复见——而某些情绪诸如“铃声焦虑”,又是在怎样的因缘际会下产生?研究古老的情绪不只是为了了解表现欢乐与悲伤的仪式会如何随着时间演变,或在不同历史中某些情绪可以公开表达,某些却被隐藏或透过苦行、祈祷加以抑制的原因,这个新兴的研究领域所关注的,是文化价值观如何铭印于个人经验,同时质疑我们的情绪是否真的属于自己所有。
即便有时被视为“基本”或“普遍”的情绪(如恐惧或厌恶)记述,也会因时差地异而转移,让人不禁纳闷每个人体验情绪的方式——辨别其中微妙的风味——是否也可能改变。认为某些情绪比其他情绪更为“基本”,是一种非常古老的想法。在收录礼制仪轨、年代可追溯到西元前一世纪的中国儒学家经典《礼记》中,区分了七种人类与生俱来的感觉,包括喜悦、愤怒、悲伤、恐惧、爱、厌恶和喜欢;十六世纪哲学家笛卡儿则认为人类有六种“原始激情”,包括惊奇、爱、憎恨、欲望、喜悦和悲伤。现代某些演化心理学家主张人类有六至八种“基本情绪”,所有人都以相同方式来表达,包括厌恶、恐惧、诧异、愤怒、快乐和悲伤——但却不包括“爱”,因为可以预期:爱的表达,必定与不同文化仪式纠缠在一起。这些“基本情绪”被认为是历经演化、用以应付困境的普遍反应,例如感到厌恶时,作出口吐舌头的怪表情能迫使毒物从嘴里排出,而当我们被激怒时,身体突然涌现的能量可以帮助我们击退敌人。
但是,世界各地的人是否都以相同方式来表现这些情绪?想象一下纽约证交所某个掌心冒汗、心脏狂跳、头皮刺痛的商人;然后想象十三世纪某个跪在冰冷教堂里祈祷的基督徒所经历的相同的感觉,或另一个因胃痛在夜深时分醒来的某个澳洲宾土比人。商人也许会称这种感觉为“刺激”或者“压力”;基督徒可能视之为一种让人顿生敬畏的奇妙惊怖感,以提醒他们上帝的存在;而宾土比人可能感觉到“ngulu”,也就是当他们怀疑别人伺机报仇时所产生的特殊畏惧感。我们赋予某种情绪任何意义,都会改变我们对它的体验,这些意义决定我们是用愉悦或惊恐来迎接某些感觉,对它加以欣赏品味,还是感到羞耻抗拒。倘若忽略这些差别,我们将丧失构成情绪经验的大部分本质。
以上的谈论可以归结到我们将“情绪”视为何物。当我们谈论情绪时,我认为必须参考美国人类学家格尔茨(Gifford Geertz)于一九七〇年代所称的“浓厚描述”。格尔茨问了一个问题:“眨眼睛”与“使眼色”的差别何在?如果纯以生理角度回答,这是眼球肌肉的一连串收缩动作,那么眨眼睛与使眼色或多或少是相同的。但只是当你深入文化脉络,才能领会什么是“使眼色”,包括涉入玩耍、玩笑、游戏和性的议题,同时了解讽刺和矫揉造作等等靠学习而来的定规成俗。爱、恨、欲望、恐惧、愤怒等情绪莫不如此,少了文化脉络只能得到事件的浅薄描述,而非故事的全貌——因为正是这个完整的故事,才能诉说某一种情绪的本质为何。
本书就是关于这些故事以及它们如何演变的书,探讨情绪被察觉与展演的不同方式——从古希腊法庭上哭泣的陪审团到文艺复兴时期长着胡须的勇敢妇女;从十八世纪医师所称的“振颤心弦”到达尔文在伦敦动物园所做的自身实验;从第一次世界大战中罹患“炮弹震惊症”的士兵到当代的神经科学文化和脑部造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