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审计报告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吗?
(2012-05-17 16:3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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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注:本文为转引自网友意见,非本人原创,仅供参考。
问:年度审计报告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吗?
从实践来看,上市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了年度报告及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后者其实包含在年度报告中啦)。但是,年度报告(以及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为什么一定要股东大会审议呢?依据何在?我们检索了法律法规,没有发现有“年度报告(以及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要求,仅仅只是需要董事会批准,然后发布而已。以上是第一个问题啦。第二个问题是,对于拟上市的公司,年度报告以及年度审计报告必须要股东大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吗?如果答案是肯定的,有何依据呢?(我们也查找了会计准则、审计准则、各法律法规等,仍然没有发现有明确的规定)请大家指教!
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及其应用指南,财务报告应披露批准报出者。而报出者往往是董事会或其它类似有权机构。故财务报告至少要经董事会审议批准,方可公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6.4条、第6.5条规定,董事会应审议定期报告,“公司不得披露未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定期报告”。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季度报告。
法律法规确无规定年度报告必须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作为股份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有权审议任何事项。在实践中,由于上市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均为该年度的重大事项,由股东大会审议并无不妥,是上市公司审慎规范运作的具体体现,建议拟上市公司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