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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的足迹·第三届全国幼儿创意美术大赛

(2011-06-19 21:58:12)
标签:

美术

大赛

证书

幼儿

全国

文化

分类: 我的作品

 

http://s9/middle/81206544na61109896ff8&690

 

我参加了2008年的第三届全国幼儿创意美术大赛,获得银奖证书

 

附;原大赛通知

 

成长的足迹·第三届全国幼儿创意美术大赛征稿通知
 

  在全国各地幼儿园、幼教机构的广泛参与和社会各界人士的热心支持下,幼儿创意美术大赛已成功举办两届,成果辉煌、令人瞩目。大赛坚持以促进幼儿身心健康成长为宗旨,推动幼教事业,引导幼儿美术教育围绕潜能开发方向发展。大赛根据幼儿喜欢表现、擅长表现、大胆表现等生理、心理特征量身定做,充分调动每一个幼儿的参与热情,在展示他们绚丽多彩的内心世界的同时,使他们的潜能得到自然的释放和更大程度的开发。

 

主办:广东省文化厅所属广东省群众文化学会  

承办:广东省群众文化学会少儿艺术活动办公室   沸城文化教育机构

 

一、大赛目的 

  传播先进的幼儿美术教育理念,推动幼教事业发展,以美术活动为载体,促进幼儿的潜能开发。

 

二、参赛对象 

  全国各地幼儿园小朋友以及部分9岁以下小学低年级学生。

 

三、大赛特色

    1. 公益活动。参赛、获奖证书、锦旗等均不收费(作品集则以自愿有偿原则订购)。

    2. 大赛为幼儿量身定做,人人可以参与,参与即可获奖并颁发精美证书。

    3. 往届大赛显示,有厌学和不自信等问题的小朋友在参加本大赛后,类似问题得到明显改善。

4. 组委会将不定期举办幼儿美术教学、幼儿潜能开发等交流活动和师资培训支持服务。

 

四、参赛作品类型和要求

    1. 各类绘画、书法、自制玩具、雕塑等,主题形式不限。请勿装裱,立体作品只接受照片。

    2. 绘画40cm×60cm以内(提倡小规格8开作品),书法4尺以内,作品亦可拍成5寸照片参赛。

    3. 作品拍照参赛的须在拍照前贴好参赛卡,以电子文件交稿的注意文件编号与登记编号对应。

    4. 所有参赛作品须在正面右下角贴上参赛卡,并以5分制进行初评打分。

    5. 参赛作品的使用、出版等权力归组委会,恕不退稿,每人限投一稿,每稿限一名指导老师,多名指导老师的只限给第一名计奖。

    6.第一次截稿:2008年10月20日;第二次截稿:2008年11月15日(寄出邮戳为准)。

特别提示:①.保护幼儿的自信心、自尊心和兴趣至关重要!组织者切忌对小朋友的作品进行择优参赛,否则必将使他们心理遭受创伤,打击和影响他们的积极性。②.请确保所有参赛作品和作者的真实性(参赛作者必须在园就读),参赛作品和作者不属实的将永久取消其集体参赛资格。

 

五、奖项设置

    1. 学生奖(各奖项不限名额,参考初评成绩,以复、终评平均得分评奖)

    特金(5分)、金奖(4分)、银奖(3分)、铜奖(2分)、蓓蕾奖(1分),均颁发精美证书1本。

    2. 指导奖(所指导作品得分累计为指导成绩总分)

    金奖(240分或组织80人以上):证书,可参加“园丁之星”评选活动。

    银奖(180分或组织60人以上):证书,可参加“园丁之星”评选活动。

    铜奖(120分或组织40人以上):证书,可参加“园丁之星”评选活动。

    优秀奖(60分或组织20人以上):证书。

    3. 集体奖——全国幼儿创意美术教育成果奖(所组织作品得分累计为集体成绩总分)

    一等奖(600分或组织200人以上):证书、锦旗,园长或组织老师可参加“园丁之星”评选活动。

    二等奖(450分或组织150人以上):证书,园长或组织老师可参加“园丁之星”评选活动。

    三等奖(300分或组织100人以上):证书,园长或组织老师可参加“园丁之星”评选活动。

    组织奖(180分或组织60人以上):证书。

注:参加“园丁之星”评选活动可竞选“全国最佳、十佳、百佳园丁(园长)”,并可获得相应的奖金,详见附件。

 

六、关于大型画册《成长的足迹·全国幼儿创意美术作品集》

    1.作品集由各参赛单位的精选作品汇编而成,入选作品均注明指导老师和幼儿园。

    2.组织参赛作品30幅以上的单位,将精选1幅作品入编作品集。作品集将于2008年12月出版。

    3.组委会将向汶川地震灾区捐赠作品集,把全国各地小朋友的关爱、支持传递给灾区孩子。

    4. 所有参赛作品均可以通过个性化编辑,把作者自己的作品、简介、照片刊入作品集首页。

 

七、有奖征集活动现场照片的事宜

    组委会向各参赛单位公开征集往届或本届参加本活动的现场照片,如:绘画、颁奖、颁发作品集等现场以及与本大赛相关的各类照片。优秀照片一经征用每稿酬金200元,照片将刊登在作品集或用于大赛的宣传等方面。照片背面请注明“征用”及作者姓名、电话、地址、幼儿园名称。

 

八、联络方式

    投稿地址:广州市水荫四横路34号 省文化厅大院 演音大楼B座二楼

              全国幼儿创意美术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杨典春(收)  邮编:510075

    电话:020 37220843  37220847  87047951  87048125    传真:020 87047951

电子投稿邮箱:eeChinese@126.com   成长的足迹QQ: 506824073,  523541481,

 949212780,  779056776(已满)

 

附件: 2008全国幼儿美术园丁之星评选活动事项及申请表

 


主题词:幼儿 创意美术 大赛 通知

报送:广东省文化厅、杜佐祥副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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