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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粒美CEO:“毒胶囊”坏了多少锅汤?

(2012-04-23 21:35:03)
标签:

毒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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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热点时评

端粒美CEO:“毒胶囊”坏了多少锅汤?

 

“毒胶囊”的事件爆发后,因为涉及的行业多,企业多,品牌多,产品多,连日来,公众从起初的恐慌心理,逐渐趋于平静。公众在冷静看待“毒胶囊”事件的同时,也提出:责任是谁的?

 

针对这个问题,广州端粒美化妆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熊冠武认为:“毒胶囊”真是一颗老鼠屎,坏了多个行业一锅汤。本次事件是不应该发生的,因为对于工业明胶、药用胶囊和药品生产国家都有明确的规定,正因为这个链条上药品、保健品、食品、营养品、化妆品等各个企业都有违法违规行为导致了事件的发生。

 

广州端粒美化妆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熊冠武认为,应当确定,本次“毒胶囊”事件的责任主体,第一个是工业明胶生产企业,他们是明知故犯,有意把工业明胶装进白袋子,出售给药用胶囊、保健品胶囊、食品胶囊、营养品胶囊、化妆品胶囊等企业,这本身就是严重违法的。

 

第二个责任主体是药用胶囊、保健品胶囊、食品胶囊、营养品胶囊、化妆品胶囊等生产企业,其购买生产胶囊的原料,应该符合药用明胶和食用明胶标准,经过合法的检验;生产出的药用胶囊、保健品胶囊、食品胶囊、营养品胶囊、化妆品胶囊等,也应该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生产,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广州端粒美化妆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熊冠武称,药用胶囊、保健品胶囊、食品胶囊、营养品胶囊、化妆品胶囊等生产企业明知用工业明胶生产胶囊,还销售给药品、保健品、食品、营养品、化妆品等生产企业,这种行为在所有的责任主体内,性质是最为严重的,最为恶劣。因为其直接导致了药品胶囊、保健品胶囊、食品胶囊、营养品胶囊、化妆品胶囊等生产企业在不经检验的情况下,使用了“毒胶囊”,最终造成了违规。

 

第三个主体是药品、保健品、食品、营养品、化妆品等生产企业,其应按照《中国药典》、保健品、化妆品和食品标准生产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和食品,同时,对其购进的原辅料、包装材料都应该承担检验的职责。但是,一些药品、保健品、食品、营养品、化妆品等企业疏于监管购买了“毒胶囊”,没有经过检验就用于生产,违反了药品、保健品、食品、营养品、化妆品等《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导致生产劣品。

 

这起“毒胶囊”事件涉及的流程、环节比较多,源头行为是明胶生产厂把工业明胶出售给药用胶囊、保健品胶囊、食品胶囊、营养品胶囊、化妆品胶囊等厂,药用胶囊、保健品胶囊、食品胶囊、营养品胶囊、化妆品胶囊等厂又把生产的“毒胶囊”出售给药品、保健品、食品、营养品、化妆品等生产企业。

 

谁来承担责任?链条的中心是药用胶囊、保健品胶囊、食品胶囊、营养品胶囊、化妆品胶囊等厂,其上游是工业明胶生产厂,下游是药品、保健品、食品、营养品、化妆品等生产企业,共同为承担责任的主体;同时,还有地方监管部门的责任问题。

 

广州端粒美化妆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熊冠武加重语气地表示,这起“毒胶囊”事件,通俗点讲就是“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

 

“千里长堤毁于蚁穴”,这不仅是严厉打击明胶厂,更要严厉打击药用胶囊、保健品胶囊、食品胶囊、营养品胶囊、化妆品胶囊等厂,明知上游企业提供的是工业明胶,依然购入用于生产,再提供给药品、保健品、食品、营养品、化妆品等厂,他们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对于“毒胶囊”使用的明胶,对于“毒胶囊”的流向,都有清楚的认识,对其认定为共同犯罪的性质没有异议。

 

  对于药品、保健品、食品、营养品、化妆品等生产企业而言,有些企业对购进的原辅料未进行检验,属于违法违规生产,应依法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也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所以,在这起“毒胶囊”事件中,恐怕不是各自承担自己生产销售行为的刑事责任的问题,而是上游企业应当为“毒胶囊”的进一步扩散、使用承担刑事责任。广州端粒美化妆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熊冠武建议,对所涉及企业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按照自然人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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