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自开博到现在,我越来越感觉到写博的艰难。有话不敢说,有文不敢写,这种痛苦一直在强烈的折磨着我。在这种欲写不能,欲罢不甘中倍受煎熬,就这样我每天在矛盾中虚度着光阴。既然写不了,那就看吧,总得给自己找点事干。于是今天重温了鲁迅先生的《伪自由书》,使我豁然开朗。欣然下笔模仿鲁迅先生的大作,照猫画虎写了一篇习作。鉴于此,本博主郑重声明:文中若有不妥之处,皆与本人无关。有看不顺眼的,请找鲁迅先生说话。
从讽刺到幽默
讽刺家,是危险的。
假使他所讽刺的是不识字者,被河蟹者,被咳血者,被罚站者罢,那很好,正可给读他文章的所谓有学问的砖家者嘻嘻一笑,更觉得自己的勇敢和高明。然而现今的讽刺家之所以为讽刺家,却正在讽刺这一流所谓有学问的砖家者社会。
因为所讽刺的是这一流社会,其中的各分子便各各觉得好像刺着了自己,就一个个暗暗的迎出来,又用了他们的讽刺,想来刺死这讽刺者。
最先说他冷嘲,渐渐的又七嘴八舌地说他谩骂,俏皮话,刻毒,可恶,文盲,网络流氓,等等,等等。然而讽刺社会的讽刺,却往往仍然会“悠久得惊人”的,即使捧出了做过汉奸的新浪或官方的网站来打击,也还是没有效,这怎不气死人也么哥呢!
枢纽是在这里:他所讽刺的是社会,社会不变,这讽刺就跟着存在,而你所刺的是他个人,他的讽刺倘存在,你的讽刺就落空了。
所以,要打倒这样的可恶的讽刺家,只好来改变社会。
然而社会讽刺家究竟是危险的,尤其在有些“管理员”明明暗暗的成了“王之爪牙”的时代。人们谁高兴做“文字狱”中的主角呢,但倘不死绝,肚子里总还有半口闷气,要借着笑的幌子,哈哈的吐他出来。笑笑既不至于得罪别人,现在的法律上也尚无国民必须哭丧着脸的规定,并非“非法”,盖可断言的。
我想:这便是去年以来,博客上流行了“幽默”的原因,但其中单是“为笑笑而笑笑”的自然也不少。
然而这情形恐怕是过不长久的,“幽默”既非国产,中国人也不是长于“幽默”的人民,而现在又实在是难以幽默的时候。于是虽幽默也就免不了改变样子了,非倾于对社会的讽刺,即堕入传统的“说笑话”和“讨便宜”。
十月二日。
配曲一首《多么的讽刺》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