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丞公潘斯濂家传(四)
(四)上奏力保桑园围
在1863年同治癸亥,战乱渐息,潘斯濂销假重返京师翰林院。在即将离家回京的前夕,农历五月初一这天,潘斯濂未知此去前路如何,特地沐浴熏香,来到村中古老破旧的文武庙叩拜众神,然后回到家中书房,恭恭敬敬抄写了一篇《文昌帝君阴骘文》。他没有想到所书的文帝阴骘文,成为他书法的代表作之一,几年后被儿子们拿去出版发行,民国时还再版。他也没有料到,五年后,村头村的文武庙也迎来大修扩建,面貌焕然一新。而同治年文武庙重修时,潘斯濂的弟弟斯湛和长子誉徴均有捐资。

再说潘斯濂回京后第二年,即同治甲子年,升任负责编撰《大清历朝实录》的实录馆协修官,后封为国史纂修官。《清实录》全书自太祖(努尔哈赤)起,至德宗(光绪)止,涉及十一朝,分十二部,共四千四百八十四卷,是清代历朝官修史料的汇编。内容主要是选录大清各时期的上谕和奏疏,皇帝的起居、婚丧、祭祀,巡幸等活动,如咸丰皇帝提到潘斯濂的密旨、慈禧提到潘斯濂及桑园围的谕旨、官员上奏广东沿海新长沙田的奏折等都能在《清实录》中找到。由于潘斯濂有这段在国史馆纂写大清国史的纂修官经历,及后来成为大清政府的监察御史的经历,所以在家乡的父老也尊称他为太史,光绪年间,潘斯濂在家乡村头村“新庄”里新建的住宅庭院也被称作“太史第”。
到了同治四年(即1865年),潘斯濂在京城调任江南道御史。御史是为制衡地方行政机构负责官员而设的职务,江南御史潘斯濂曾经上奏疏,反映广东当时的民情,提到当时广东土匪强盗充斥,劫案频频,有的土匪还十分猖狂,竟占据城池,杀戮政府官员,这种状况蔓延开来以后将难以遏制。请朝廷下旨督促地方文武官员认真面对,捕捉悍匪,恢复治安,以绝后患。

另外,潘斯濂的奏折还提到:广东的桑园围横跨南海、顺德、三水、九江等县,是朝廷重要产粮区,关系重大,但建堤百年来,洪水对桑园围的威胁从未消除,前两广总督阮元,上奏朝廷申请划拨了一笔桑园围的专项资金,共计帑银八万两。这些银子被发贷给地方商人,所获得的利息收入作为桑园围的专项岁修款,当大堤维修工程竣工时,该款用于核销相关的各项开支。但期间国家经历了红巾内乱和洋人入侵等战乱,当地负责官员就将该款项借充兵饷,挪作他用,从此本息荡然无存。如今桑园围大堤岌岌可危,而维修资金全无着落,恳请朝廷下令,要求粤省总督及巡抚等官员,迅速筹集和归还这笔款项,按原有的章程办理发贷和收息,以保障桑园围的危坝修复和常年维修工程有足够的资金。不要因为地方官府的囤积银两,而使受灾地区的黎民百姓痛心绝望。
潘斯濂的上述奏疏都得到朝廷的认同,并下旨允行。不过这事情也发生了一段小插曲,当时在任的广东巡抚郭嵩焘,看到慈禧太后的谕旨后,以为潘斯濂所奏的情况是专门为了弹劾自己,赶忙上奏表达不满,认为对自己不公平,要求朝廷驳斥潘斯濂的“苛论”,并要挟慈禧太后说如果弹劾自己,宁愿辞职不干了。
其实潘斯濂所反映的是郭嵩焘的前任督抚在职时的广东治安情况和桑园围大堤的安危,并非针对郭嵩焘本人。慈禧太后再下旨说潘斯濂所奏为关系民生问题的大事,朝廷必须过问,要求地方官员遵旨执行。后来广东的地方高官还上奏慈禧太后和同治皇帝,汇报有关归还桑园围岁修款谕旨的执行情况,具体奏折内容还被记录在地方修编的桑园围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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