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誉恩, 名:度,
又名:继恩, 字:孝廷, 号:东垣,
是潘斯濂最小的儿子,家中排行老四,生卒年为1871-1924年。潘誉恩年青时成为国学生,后获授中宪大夫,曾任清朝分省补用知县、民国文昌县及宝安县的知县、民国广东省会警察三区分署长、七区正署长等职,潘世德堂族谱人物列传中对潘誉恩的事迹做了详尽的介绍。
誉恩公出生在山东学署,其时他的父亲潘斯濂正奉旨在山东督学。誉恩公外貌俊伟,豁达大度,从少任侠好义,能救急扶危,排纷解难,深受乡亲们的推重。以前的县令裴伯谦公聘请誉恩公主持兴贤局,那时境内盗贼猖獗,誉恩公整顿各乡团勇,并将一些著匪捉拿归案,使乡间重获安宁。
光绪甲辰年间,香山、顺德两地的沙田盗贼横行,耕人无法进行正常的田耕和收割,农部公潘誉徴(潘斯濂长子)倡议建立安平县护沙派出所对盗贼进行联防,而实际的执行者就是誉恩公。当时,誉恩公亲自率领团勇队伍开赴当地沙田,经过数月的围剿抓捕,沙田盗贼基本得到肃清,使当地百姓重获安宁。
誉恩公从少胸怀大志,在清末之时,国家门户开放,世事日新月异,誉恩公于是放弃科举之路,选择了援例报捐进入仕途的道路,最初捐得江西试用直隶州知州一职,后来以良好的表现和功绩获奖顶戴花翎四品官衔。
在戊申年入京城引见,然后调充天津高等警察学堂提调官,很快又调至京师高等审判厅刑一庭任推事审判官,当升至班道员时,遇到改朝换代,清朝政府被推翻,誉恩公被迫离职回乡。
民国二年,誉恩公在文昌县暂代知事主持该县政务,最初该县民众争讼甚多,誉恩公对其中恃强凌弱的刁蛮之风予以严惩,慢慢民风得以扭转。誉恩公常常亲自审断疑难之案,被当地百姓称为神君。后来文昌县中兴办了许多学校,文明教化之风蒸蒸日上。誉恩公为政简易便民,深受百姓爱戴,离职之日,数千民众挤满道路挽留誉恩公。另外,由于誉恩公在任内出色完成了有关税契的工作而获得政府颁发的五等金质单鹤奖章。
民国五年,誉恩公受命到保安县任知事。该县一向贫瘠,经过战乱后又常被土匪滋扰,全县不得安宁,前任知县更是在夜色下弃职逃去,以致档案全失。正当誉恩公来到宝安县城上任,刚下车,就遇到大股土匪聚集城西企图攻城抢掠,这时县城中守卫的兵勇还不到20人,援军还没有到达。誉恩公立刻组织民团登上城墙守备,土匪见守方已有防备,始终不敢攻城,城内得以从容布防,百姓也逐渐安下心来。
之前,当县令逃跑后,县属无主,匪患越加猖獗,这时县西部警区警长也被土匪所害,幸存的警员纷纷撤回了县城。誉恩公准备派人员恢复西部的警区,以维持当地的治安,但担心实力不足。于是先在当地招募民兵为清乡做准备,另外又调用了安平县护沙所的运兵小轮船及护沙警卫军,然后誉恩公亲自带队出发巡剿土匪,以使该地能获得长治久安。
正当部队到达宝安县西的云林墟时,忽然有1千多土匪趁着官兵立足未稳,蜂拥而至发动袭击。这时,警卫军帮统郑仰韩率领一连的士兵与誉恩公率领的队伍一起坚守云林墟,与土匪激战一昼夜,几乎弹尽粮绝,情势危殆。这时誉恩公调遣四名护沙士兵作为奇兵,潜至土匪军右侧突然击之,又严令乡团从土匪背后发起冲锋,最后这股土匪终于被击溃,四散逃尽。
打败土匪后,开始商议本县的善后事宜,当地有商人提议向渔民征收鱼捐,作为警卫队伍的军响,誉恩公认为不宜增加这些损民的苛税断然拒绝了。由于该县元气未康,正常的税赋也难以收齐,财政入不敷出,誉恩公不忍增加杂税,只得私自筹款垫付了数千金应付开支,使该县慢慢恢复了正常秩序。之后,誉恩公提倡本县兴办实业,改良监狱等工作,不过由于离任而未能亲自完成。
民国六年,誉恩公任广州警察第三区一分署长,在职数年间,警民关系融洽,上下悦服。虽然广州经历了数次政变,属区内均安然度过。民国八年,西南护法运动时指派誉恩公为广西保县知事,后由于广州警务吃紧而继续留粤任职。民国十二年秋,誉恩公调升为第七区警察署长,勤政爱民一如既往。
誉恩公自幼天资聪颖,悟性很高,加上良好的家庭教育和自身的专心勤学,诗词古文水平甚高。年轻时所撰诗文集《樵山集》、《瓶守堂诗抄》已被出版。中年时任职京都之际,常与京城文人雅士吟诵唱和,又新得一些诗作集名叫做《悔庵诗草》,番禺潘兰史先生为其作序言。可惜誉恩公南归故里后,该诗稿放在书柜中被虫蛀蚀掉了。当誉恩公在家乡复出做官时,仍不时吟咏这些诗句,声音越加苍雄悲壮。有人评价说誉恩公30岁以前的诗作有青莲居士(诗仙李白)之风,而中年之后的作品则更象诗圣杜甫的诗。(加注:潘兰史,即潘飞声,1858—1934年,是近代著名词人、诗人,我国近代进步文人革命组织南社的中坚人物。)
誉恩公性情孝悌,各位兄长有事相助时,誉恩公无不尽力,另外办事明毅果断,且宽仁爱人,所以人们都乐于为誉恩公办事。他生平豪放,没有参与过家人的农田耕作,金钱到手后很快又花光了。他率性天真、不为身外之物所束绑的性格,使他虽然屡遭厄困,仍能乐观人生、宠辱不惊。
誉恩公一向身体强健,不过由于长年公事劳累,精神魄力消耗于无形而不自觉察,常有痰多目眩的症状。誉恩公在民国十三年四月因病去世,年仅五十四岁,清朝时获授为中宪大夫。(
誉恩公传原文为其子潘伯岳公所撰,记录在民国版潘世德堂族谱第五册。)
(此文初贴于20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