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园公潘健行为世界首富伍秉鉴分家产(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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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资政大夫-思园公潘进-履道堂 |
(繁體版附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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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与分析(续):
3.关于潘履道堂思园公:
思园公潘健行为伍秉鉴完成该份分家合同时应为道光六年即1826年,这时思园祖已年近59岁,伍秉鉴比思园公小一岁,两人均为南海人。从这份议约可以看出,思园公是伍家各房人都能接受的德高望重的长者,应是伍秉鉴的长期同乡好友,所有潘履道堂思园公十分熟悉伍家几十年的商务演绎和几代人的传承。研究中发现思园公潘健行与平湖公的第四子伍元华的关系十分好,在道光的已丑年,即1829年家乡地区发生大洪灾,桑园围南海段、三水段都有崩塌,乡民生活很悲惨,思园公亲自找到伍元华商量,元华很快同意提供巨额的捐款,用于修复两县的桑园围决口,使两地百姓渡过难关,此事记载在清朝某官员所撰写的思园公墓志铭中。
思园公早年曾学习律法,加上弃举从商30年,积累了丰富的阅历和知识,使这篇合同议约显得结构严谨,理据充分,条款合符情理,字句朗朗铿锵,尽显儒商风范。更重要的是思园公在乡间多年树立的淡泊功名、乐善好施、尊祖重教、诚信行商的良好形象,使他成为当年十三行世界首富之一的怡和商行伍敦元家产分割的代言人。而十分巧合的是,思园公潘健行自己也有四个儿子,在西樵百西村头村中被称为四宅,例如潘斯濂为思园公第四子潘以翥(zhù)即第四宅之后人,又如编者本人则为思园公第三子潘以和即第三宅之后人。当年,思园公也曾面临着与伍秉鉴类似的财产安排问题,不过睿智过人的思园公未雨绸缪,步入晚年后开始整合资产购置了一些土地,包括珠江口的沙田加以开发,获利收息作为众子侄的长远发展的基业,如其中相当部分的收入是用于村中后辈的读书和科举考试;另外亲自编写了约5千字的潘氏《豫顺堂规约》和 近万字的《潘氏家训》(思园公教诲子孙的信函汇总),督促众子侄认真研修,从而在物质、精神、规约等方面为子孙后代的传承奠定了基础。思园公仙逝一段时间后,潘斯濂等后人根据环境的变化,对《豫顺堂规约》做了一些必要的修订,然后命名为潘氏《履道堂规约》,使之成为潘履道堂产业延续运作的指南,潘履道堂董事会在思园公潘健行去世后有序运作了一百多年,在家乡和地区善举良多。
==图片知识==
十三行富商:潘振承、潘有度、潘正炜祖孙三代。潘振承、潘有度曾出任十三行总商,一家三代均被欧美驻华商人尊称“潘启官”。潘家为国为民出钱出力,有“毁家纾难”之誉。潘正炜是个十分有作为的商人,被誉为能诗能文能画的"三绝清才"。1842年,法国巴黎一家杂志社报道,潘氏家族第三代孙潘正炜的财产总额超过一亿法郎。当年,英军勒索广州当局缴交赎城费,潘正炜捐白银六十四万両。鸦片战争期间,在英军即将进入广州,面临城毁国亡的紧急关头,潘正炜带头捐资二十六万両白银,联合十三行富商,购买战舰一艘,作海上防御之用。
潘振承像:
潘有度像:
清代广州珠江南岸景色,可远眺北岸的十三行:
芳村花地:
清代富商庭院、直通珠江的潘家花园:
破败的潘能敬堂老宅及雕花:
Pan_ws的最新照片:清代首富潘振承家族宅院今天仍能看到的遗迹(位于珠江南岸同福中路龙溪首约潘家祠道、栖栅巷;而龙溪和栖栅都是潘家移居广州前在福建老家的地名。)
潘家祠道、栖栅巷:




33中学校门前的同福中路:
潘家大院一部分(现为海珠区政府机关党员学习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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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與分析(續):
3.關於潘履道堂思園公:
思園公潘健行為伍秉鑒完成該份分家合同時應為道光六年即1826年,這時思園祖已年近59歲,伍秉鑒比思園公小一歲,兩人均為南海人。從這份議約可以看出,思園公是伍家各房人都能接受的德高望重的長者,應是伍秉鑒的長期同鄉好友,所有潘履道堂思園公十分熟悉伍家幾十年的商務演繹和幾代人的傳承。研究中發現思園公潘健行與平湖公的第四子伍元華的關係十分好,在道光的已醜年,即1829年家鄉地區發生大洪災,桑園圍南海段、三水段都有崩塌,鄉民生活很悲慘,思園公親自找到伍元華商量,元華很快同意提供巨額的捐款,用於修復兩縣的桑園圍決口,使兩地百姓渡過難關,此事記載在清朝某官員所撰寫的思園公墓誌銘中。
思園公早年曾學習律法,加上棄舉從商30年,積累了豐富的閱歷和知識,使這篇合同議約顯得結構嚴謹,理據充分,條款合符情理,字句朗朗鏗鏘,盡顯儒商風範。更重要的是思園公在鄉間多年樹立的淡泊功名、樂善好施、尊祖重教、誠信行商的良好形象,使他成為當年十三行世界首富之一的怡和商行伍敦元家產分割的代言人。而十分巧合的是,思園公潘健行自己也有四個兒子,在西樵百西村頭村中被稱為四宅,例如潘斯濂為思園公第四子潘以翥(zhù)即第四宅之後人,又如編者本人則為思園公第三子潘以和即第三宅之後人。當年,思園公也曾面臨著與伍秉鑒類似的財產安排問題,不過睿智過人的思園公未雨綢繆,步入晚年後開始整合資產購置了一些土地,包括珠江口的沙田加以開發,獲利收息作為眾子侄的長遠發展的基業,如其中相當部分的收入是用於村中後輩的讀書和科舉考試;另外親自編寫了約5千字的潘氏《豫順堂規約》和 近萬字的《潘氏家訓》(思園公教誨子孫的信函匯總),督促眾子侄認真研修,從而在物質、精神、規約等方面為子孫後代的傳承奠定了基礎。思園公仙逝一段時間後,潘斯濂等後人根據環境的變化,對《豫順堂規約》做了一些必要的修訂,然後命名為潘氏《履道堂規約》,使之成為潘履道堂產業延續運作的指南,潘履道堂董事會在思園公潘健行去世後有序運作了一百多年,在家鄉和地區善舉良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