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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平真诠原文正解》卷一

(2021-05-30 11:02:26)
标签:

子平

真诠

格局

八字

命理

分类: 《子平真诠原文正解》

卷一 基础篇

 

一、 论十干十二支 

天地之间,一气而已。唯有动静,遂分阴阳。有老少,遂分四象。老者,极动极静之时,是为太阳太阴;少者,初动初静之际,是为少阴少阳。

有是四象,而五行具于其中矣。水者,太阴也;火者,太阳也;木者,少阳也;金者,少阴也;土者,阴阳老少、木 火金水冲气所结也。

有是五行,何为又有十干、又有十二支乎?盖有阴阳,因生五行,而五行之中,各有阴阳。即以木论:甲乙者,木之阴阳也。甲者,乙之气;乙者,甲之质。在天为生气,而流行于万木者,甲也;在地为万木,而承兹生气者,乙也。又细分之:生气之散布者,甲之甲;而生气之凝成者,甲之乙。万木之所以有是枝叶者,乙之甲;而万木之枝枝叶叶者,乙之乙也。方其为甲,而乙之气已备;及其为乙,而甲之质乃坚。

有是甲乙,而木之阴阳具矣。何以而复有寅卯?寅卯者,此又与甲乙分阴阳、天地而言之者也。以甲乙而分阴阳,则甲为阳、乙为阴,木之行于天而为阴阳者也。以寅卯而分阴阳,则寅为阳、卯为阴,木之存乎地而为阴阳者也。以甲乙寅卯而统分阴阳,则甲乙为阳、寅卯为阴,木之在天成象而在地成形者也。甲乙行乎天,而寅卯受之;寅卯存乎地,而甲乙施焉。是故甲乙如官长,寅卯如该管地方。此其甲禄于寅、乙禄于卯,如府官之在郡,县官之在邑,而各司一月之令也。 甲乙在天,故动而不居。建寅之月,岂必常甲?建卯之月,岂必常乙?寅卯在地,故止而不迁。甲虽递易,月必建寅;乙虽递易,月必建卯。以气而论,甲旺于乙;以质而论,乙坚于甲。而俗书谬论,以甲为大林,盛而宜斫,乙为微苗,脆而莫伤,可谓不知阴阳之理者矣。

以木类推,余者可知。唯土为木火金水冲气,故寄旺于四时, 而阴阳气质之理,亦同此论。欲学命者,必先知干支之说,然后可以入门。

 

译文:

天地之间,有的只是气。气有动静,就分了阴阳。阴阳有老和少之分,于是就有了四象,五行就在其中。水是太阴;火是太阳;木是少阳;金是少阴;土是木火金水冲气所结也。

有了五行,那么十干十二支从何而来?五行分阴阳,木火为阳,金水为阴。阳中又分阴阳,以木论,甲乙是木的阴阳,甲为阳,乙为阴;以火论,丙丁是火的阴阳,丙为阳,乙为阴。阴中又分阴阳,以金论,庚辛是金的阴阳,庚是阳,辛是阴;以水论,壬癸是水的阴阳,壬为阳,癸为阴。土居于木火金水中间,戊己是土的阴阳,戊为阳,己为阴。

那么寅卯从何而来?木有甲乙,甲为阳,乙为阴,这是天干。而寅卯也是木,寅为阳,卯为阴,这就是地支。木在天干成象而在地支成形。甲乙在天干,地支要有寅卯承载;地支有寅卯,甲乙在天干才有作为。所以甲乙就好想是官员,而寅卯就是他所管辖的地区。甲禄在寅,乙禄在卯,就象知府所在的郡,县官所在的邑 ,各司其职。

甲乙在天干,所以是运动的不固定。正月是寅月,可是天干不一定是甲,卯月天干也不一定是乙。寅卯在地支是固定不变的。甲虽然在12月中的位置不断变化,但是禄在寅月,乙的禄在卯月,地支的位置不变。而俗书错误的说法,以甲为大林,盛而宜斩,乙为微苗,脆而莫伤,可为不知阴阳之理者矣。

上面是以木做推论的,其他五行也是一样。只有土是木火金水冲气而成,所以旺于四季,也就是四季的最后一个月都是土月。想要学命理的人,必须要懂得干支之说,才可以入门。

 

 

二、论阴阳生克

四时之运,相生而成,故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复生木,即相生之序,循还迭运,而时行不匮。

然而有生又必有克,生而不克,则四时亦不成矣。克者,所以节而止之,使之收敛,以为发泄之基,故曰“天地节而四时成”。即以木论:盛于夏、杀于秋,而杀于秋以使外之发泄者收藏于内。是杀者,正所以为生也。大《易》以收敛为性情之实,以兑为万物所悦,至哉言乎!譬如人之养身,固以饮食为生,然使时时饮食,而不使稍饥以待将来,人寿其能久乎?是以四时之运,生与克同用, 克与生同功。

然以五行而统论之,则水木相生,金木相克。以五行之阴阳分配之,则生克之中,又有异同。此所以水同生木,而印有偏正;金同克木,而局有官煞也。印绶之中,偏正相似,阴阳相生之殊,可置勿论;而相克之内,一官一煞,淑慝判然,其理不可不细详也。

即以甲乙庚辛言之:甲者,阳木也,木之生气也;乙者,阴木也,木之形质也。庚者,阳金也,秋天肃杀之气也;辛者,阴金也,人间五金之质也。木之生气,寄于木而行于天,故逢秋天肃杀之气,而销克殆尽。而金铁刀斧反不能伤。木之形质,遇金铁刀斧而斩伐无余,而肃杀之气只可外扫落叶,而根柢愈固。此所以甲以庚为煞、 以辛为官;而乙则庚官而辛煞也。

又以丙丁庚辛言之:丙者,阳火也,融和之气也;丁者,阴火 也,薪传之火也。秋天肃杀之气,逢阳和而克去,而人间之金,不畏阳和,此庚以丙为煞,而辛以丙为官也。人间金铁之质,逢薪传之火而立化,而肃杀之气,不畏薪传之火。此所以辛以丁为煞,而 庚以丁为官也。

即此以推,而余者之相克,可知矣。

 

译文:

四季的运数,是相生而成的,所以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复生木,这是相生的顺序,往复循环,生生不息。然而有生就有克,有生没有克,四季就不能形成。克就是节制、收敛的意思,为将来的生发创造时机,所以说天地有了节制才有了四季。以木来论,夏天生长茂盛,秋天凋零。秋天木的生机收敛于内,为来年的生发做准备,这就是收敛的意义,它可以利益万物。就如人的养生,虽然人以食物为生,然而每时每刻都吃,而不为将来的饥饿做准备,人的寿命怎么能长久呢?四季的运数,生与克同用,克与生同功。

就以五行来论,水木相生,金木相克。以五行的阴阳而分,生克之中,又有不同。所以水同生木,就有偏正印之分;金同克木,就有官与煞之分。印绶之中,偏正相似,生克的不同,可以不论;而相克之内,一官一煞,善恶区别很大,这个道理一定要知道。

就以甲乙庚辛来说,甲为阳木,是木的生气;乙为阴木,是木的形质。庚为阳金,是秋天肃杀之气;辛为阴金,是人间五金之质。木之生气,在天干就是甲木,所以庚为杀辛为官;而乙木相反,庚为官辛为杀。又以丙丁庚辛来说,丙为阳火,是融和之气;丁为阴火,是柴火。秋天肃杀之气(庚金),逢阳和(丙火)而克去,而人间之金(辛金),不怕阳和(丙火),所以庚以丙为杀,而辛以丙为官也。人间金铁之质(辛金),逢薪传之火(丁火)而立化,而肃杀之气(庚金),不怕薪传之火(丁火)。此所以辛以丁为杀,而庚以丁为官也。

即此类推,其他五行相克就知道了。

 

三、论阴阳生死

五行干支之说,已详论于干支篇。干动而不息,支静而有常。以每干流行于十二支之月,而生旺墓绝系焉。阳主聚,以进为进,故主顺;阴主散,以退为进,故主逆。此长生、沐浴等项,所以有阳顺阴逆之殊也。

四时之运,成功者去, 待用者进,故每干流行于十二支之月,而生旺墓绝,又有一定。阳之所生,即阴之所死,彼此互换,自然之运也。 即以甲乙论,甲为木之阳,天之生气流行于万木者,是故生于亥而死于午。乙为木之阴,木之枝枝叶叶受天生气者,是故生于午而死于亥。

夫木当亥月,正枝叶剥落之候,而甲何以生?却不知甲为木之生气,外虽剥落,而内之生气,已收藏饱足,可以为来春发泄之机,此其所以生于亥也。木当午月,正枝叶繁盛之候,而甲何以死?却不知外虽繁盛,而内之生气,发泄已尽,此其所以死于午也。乙木反是,午月枝叶繁盛,即为之生,亥月枝叶剥落,即为之死。以质而论,自与气殊也。以甲乙为例,余可知矣。

支有十二月,故每干自长生至胎养,亦分十二位。气之由盛而衰,衰而复盛,逐节细分,遂成十二。而长生、沐浴等名,则假借形容之词也。

长生者,犹人之初生也。

沐浴者,犹人之既生,而沐浴以去垢也;如果核既为苗,则前 之青壳,洗而去之矣。

冠带者,形气渐长,犹人之年长而冠带也。

临官者,由长而壮,犹人之可以出仕也。

帝旺者,壮盛之极,犹人之可以辅帝而大有为也。

衰者,盛极而衰,物之初变也。

病者,衰之甚也。

死者,气之尽而无余也。

墓者,造化有藏,犹人之埋于土也。

绝者,前之气已绝,而后气将续也。

胎者,后之气续而结胎也。

养者,如人养胎母腹也。自是而复长生,循环无端矣。

人之日主,不必生逢禄旺,即月令休囚,而年日时中,得长生 禄旺,便不为弱,就使逢库,亦为有根。时说谓投库而必冲者,俗书之谬也。但是阳长生有力,而阴长生不甚有力,然亦不弱。若是逢库,则阳为有根,而阴为无用。盖阳大阴小,阳得兼阴,阴不能兼阳,自然之理也。

 

译文:

五行干支的学说,前面已经讲过了。天干运动而不停止,地支静止而不变化。所以每个天干在十二个地支中就会有不同的状态,就是生旺墓绝等。

阳干是气的上升阶段,所以以进为进,故主顺;阴干是气的衰退阶段,所以以退为进,故主逆。关于长生、沐浴等项,就有了阳顺阴逆的区别了。四季的运数,是有固定顺序的,所以天干在十二支中就会有生、旺、墓、绝等状态。阳干的长生就是阴干的死,彼此互换,这是自然的运数。以甲乙来论,甲为木之阳,是生气的上升阶段,所以生于亥,到了夏季的午月生长到了极致,开始衰退,也就是甲死乙生,乙经历了木的衰退阶段,这就是阴阳生死的意义。

地支有十二个月,所以每个天干在地支的状态从胎养到死墓绝分十二个位置。气由盛而衰,衰而复盛,逐节细分,遂成十二。用长生沐浴等名,则假借形容之词也。

命局中,日主不必生在禄旺的月份,就算生在休囚的月份,在年日时中,得长生禄旺,便不为弱,就算逢库,亦为有根。关于墓库必冲者,是俗书的错误说法。阳干长生有力,而阴干长生无力,但也不弱。若是逢库,则阳干为有根,而阴干为无用。

 

四、论十干配合性情

合化之义,以十干阴阳相配而成。河图之数,以一二三四五配六七八九十,先天之道也。故始于太阴之水,而终于冲气之土,以气而语其生之序也。十干之化,以甲乙丙丁戊配己庚辛壬癸,后天之道也。故始于土而终于火,以质而语其生之序也。

盖未有五行之先,必先有阴阳老少,而后有冲气,故以土终之。 既有五行,则万物又生于土,而水火木金,亦寄质焉,故以土先之。 是以甲己相合之始,则化为土;土则生金,故乙庚化金,次之;金 生水,故丙辛化水,又次之;水生木,故丁壬化木,又次之;木生火,故戊癸化火,又次之,而五行遍焉。先之以土,相生之序,自然如此。此十干合化之义也。

其性情何也?盖既有配合,必有向背。如甲用辛官,透丙作合, 而官非其官;甲用癸印,透戊作合,而印非其印;甲用己财,己与别位之甲作合,而财非其财。如年己月甲,年上之财,被月合去, 而日主之甲乙无分;年甲月己,月上之财,被年合去,而日主之甲乙不与是也。甲用丙食,透辛作合,而食非其食,此四喜神因合而无用者也。 又如甲逢庚为煞,与乙作合,而煞不攻身;甲逢乙为劫,与庚作合,而乙不劫财;甲逢丁为伤,与壬作合,而丁不伤官;甲逢壬为枭,与丁作合,而壬不夺食。此四忌神因合而化吉者也。盖有所合则有所忌,逢吉不为吉,逢凶不为凶。

即以六亲言之,如男以财为妻,而被别干合去,妻岂能亲其夫乎?女以官为夫,而被他干合去,夫岂能爱其妻乎?此所谓配合之性情因向背而殊也。

 

译文:

合化的含义,是十天干阴阳相配而成的。河图的数,是以一二三四五配六七八九十,这是先天的道。所以最开始从太阴之水,到最后的冲气之土,是以气的相生为顺序的。在没有五行之前,就有了阴阳老少,也就是四象,而后冲气形成了土。随后有了五行,而万物生于土,水火木金寄居于土中,所以从土开始。甲己相合,则化为土;土生金,所以乙庚化金;金生水,所以丙辛化水;水生木,所以丁壬化木;木生火,所以戊癸化火,这样五行就全了。从土开始,相生的顺序,自然如此。这就是十干合化的含义。

十天干配合的性情是怎样的呢?既然有了配合,就一定有向与背。:例如甲用辛官,透丙作合,而这个官就不是他的官了;甲用癸印,透戊作合,而这个印就不是他的印了;甲用己财,己与别位之甲作合,而这个财就不是他的财了;例如年己月甲,年上之财,被月合去,而日主的甲乙就没有得到;年甲月己,月上之财,被年合去,而日主的甲乙也没得到。甲用丙食与辛作合,而不再是他的食神了,这就是四喜神因合而失去做用。

又例如甲逢庚为煞,与乙作合,煞不再攻身;甲逢乙为劫财,甲逢丁为伤,与壬作合,而丁不再是伤官;甲逢壬为枭,与丁作合,而壬不再夺食。这就是四忌神因合而化吉。

既然有所合则就有所忌,逢吉神被合不为吉,逢凶神被合不为凶。就以六亲来说,例如男命以财为妻,而被别干合去,那么妻子怎么能亲近丈夫?女命以官为夫,而被他干合去,丈夫怎么能爱自己的妻子?这就是十干配合之性情,因为有向、有背而不同。

 

五、论十干合而不合 

十干化合之义,前篇既明之矣。然亦有合而不合者,何也?隔于有所间也。譬如人彼此相好,而有人从中间之,则交必不能成。 假如甲与己合,而甲己中间以庚隔之,则甲岂能越克我之庚而合己? 以乙间之,则己又岂能越克我之乙而合甲?此制于势者然也,合而不敢合也,有若无也。

又有隔位太远,如甲在年干,己在时上,性虽相契,地则相违, 如人天南地北,不能相合一般。然与有所制而不敢合者,亦稍有差,合而不能合也,半合也,其为祸福得十之二三而已。

又有合而无伤于合者,何也?如甲生寅卯,月时两透辛官,以年丙合月辛,是为合一留一,官星反清。甲逢月刃,庚辛并透,丙与辛合,是为合官留煞,而煞刃依然成格,皆无伤于合也。

又有合而不以合论者,何也?本身之合也。盖六阳逢财,六阴遇官,俱是作合,唯是本身十干合之,不为合去。假如乙用庚官,日干之乙,与庚作合,是我之官,是我合之。何为合去?若庚在年上,乙在月干,则月上之乙,先去合庚,而日干反不能合,是为合去也。又如女以官为夫,丁日逢壬,是我之夫,是我合之,正是夫妻相亲,其情愈密。唯壬在月上,而年丁合之,日干之丁,反不能合,是以己之夫,被姊妹合去,夫星透而不透矣。

然又有争合、妒合之说,何也?如两辛合丙,两丁合壬之类, 一夫不娶二妻,一女不配二夫,所以有争合、妒合之说。然到底终有合意,但情不专耳。若以两合一而隔位,则全无争妒。如庚午、 乙酉、甲子、乙亥,两乙合庚,甲日隔之,此高太尉命,仍作合煞留官,无减福也。

今人不知命理,动以本身之合,妄论得失。更有可笑者,书云: “合官非为贵取”,本是至论,而或以本身之合为合,甚或以地支之合为合,如辰与酉合,卯与戌合之类,皆作合官。一谬至此,子平之传扫地矣。

 

译文:

关于十干化合的性情,前面已经讲的很明白了,然而也有合而不合的,有几种情况呢?相合的两干中间有阻隔的。就象两个人彼此相好,而中间有人挑拨,则两个人不能成为好朋友。譬如甲与己合,而甲己中间,以庚间隔之,则甲不能越克庚而合己,这是庚制甲,甲合而不敢合,这种合,有跟没有一个样。

又有相隔太远相合的。如甲在年干,己在时上,心虽相契,两地遥远,就象两个人在天南地北,不能相聚一般。也有被制而不敢合的,合而不能合的,半合的,这些为祸福也就有两三成而已。

又有合而不伤格局的,何也?如甲生寅卯月,月时两透辛官,以年丙合月辛,留下时上的辛金,是为合一留一,官星反轻。甲逢月刃,庚辛并透,丙与辛合,是为合官留煞,而煞刃依然成格,都是不伤格局的。

又有合而不以合论的,何也?日主本身之合。所有五阳干遇财而合,所有五阴干遇官而合,只是本身十干之合,不为合去。例如乙用庚官,日干之乙,与庚作合,是我之官,是我合之,是我的官(合留)。何为合去?若庚在年上,乙在月上,则月上之乙,先去合庚,而日干反不能合,是为合去(合走)。又比如女命以官为夫,丁日逢壬,是我之夫,是我合之,正如夫妻相亲,其情愈密。只有壬在月上,而年丁合之,日干之丁,反不能合,是自己的夫星,被姊妹合去,夫星透和不透是一样的。

然而也有争合妒合之说,何也?如两辛合丙,两丁合壬之类,一夫不娶二妻,一女不配二夫,所以有争合妒合之说。然到底终有合意,但情不专耳。若以两合一而隔位,则全无争妒。如庚午、乙酉、甲子、乙亥,两乙合庚,甲日隔之,此高太尉命,仍作合煞留官,无减福也。

 

六、论十干得时不旺失时不弱

书云:“得时俱为旺论,失令便作衰看”,虽是至理,亦死法也。夫五行之气,流行四时,虽十干各有专令,而其实专令之中,亦有并存者在。假若春木司令,甲乙虽旺,而此时休囚之戊己,亦未尝绝于天地也。冬水司令,壬癸虽旺,而此时休囚之丙丁,亦未 尝绝于天地也。特时当退避,不能争先,而其实春土何尝不生万物, 冬日何尝不照万国乎?

况八字虽以月令为重,而旺相休囚,年日时亦有损益之权,故生月即不值令,亦能值年值日值时,岂可执一而论?犹如春木虽强,金太重而木亦危。干庚辛而支酉丑,无火制而不富,逢土生而必夭,是得时而不旺也。秋木虽弱,木根深而木亦强。干甲乙而支寅卯, 遇官透而能受,逢水生而太过,是失时不弱也。

是故十干不论月令休囚,只要四柱有根,便能受财官食神,而当伤官七煞。长生禄刃,根之重者也;墓库余气,根之轻者也。得一比肩,不如得支中一墓库,如甲逢未、丙逢戌之类。乙逢戌、丁逢丑,不作此论,以戌中无藏木,丑中无藏火也。得二比肩,不如得一余气,如乙逢辰、丁逢未之类。得三比肩,不如得一长生、禄刃,如甲逢亥寅卯之类。阴长生不作此论,如乙逢午、丁逢酉之类, 然亦为有根,比得一余气。盖比肩如朋友之相扶,通根如室家之可住;干多不如根重,理固然也。

今人不知命理,见是夏水冬火,不问有无通根,便为之弱。更有阳干逢库,如壬逢辰、丙坐戌之类,不以为水火通根身库,甚至求刑冲以开之。此种谬书谬论,必宜一切扫除也。

 

译文:

书上说,日主生在旺月当旺论,生在休囚的月份当衰论,虽然这是至理,但还应该活看。五行之气,流行于四季的每个月份,虽然日干各有当令的月份,但其实在这月份中也有其他五行存在。假如春木司令,甲乙虽旺,而此时休囚之戊己,天地间也没绝迹。只是不当令,而其实春土也一样生万物,就象冬天的太阳一样照耀大地。

何况八字虽然以月令为主,而旺相休囚在年月日时,也有损益的权力,所以就算生月不当令,而年时有禄旺的根,就不为衰,不可一概而论。就如春天的木虽强,但金太重而木也有危险,如天干有庚辛,地支有酉丑,无火制而难富,逢土生一定夭折,这就是得时也不旺。秋天的木虽弱,但木根深,木也强,天干有甲乙,地支有寅卯,遇到官透也能承受,逢水生就太旺了,这就是失时也不弱。所以十天干不论月令是否休囚,只要四柱有根,便能乘受财官食神而抵挡伤官七煞。

长生与禄旺的根为重;墓库与余气的根为轻。天干得一个比肩,不如地支中得一个墓库根。如甲逢未,丙逢戌之类。乙逢戌,丁逢丑,不论,以戌中无藏木,丑中无藏火来论。

天干得两个比肩,不如地支中得一余气根。如乙逢辰,丁逢未之类。天干得三个比肩,不如地支中得一个长生、禄刃的根。如甲逢亥子寅卯之类。阴长生不作此论,如乙逢午,丁逢酉之类,然亦为有根,比得一余气。

比劫就象朋友之间的扶持,通根就象有一个家庭的支持;干多不如根重,道理是显而易见的。

现在的人不懂得命理,看见水生在夏天,不问有没有通根,就为弱论。更有阳干逢库,如壬逢辰,丙坐戌之类,不以为水、火通根身库,甚至还要求刑冲开墓。这种错误的论法,一定要扫除。

 

七、论刑冲会合解法

刑者,三刑也,子卯、寅巳申之类是也。冲者,六冲也,子午 卯酉之类是也。会者,三合也,申子辰之类是也。合者,六合也,子与丑合之类是也。此皆以地支宫分而言:斜对为冲,击射之意也;三方为会,朋友之意也;并对为合,比邻之意也。至于三刑取义, 姑且阙疑,然不知其所以然,于命理亦无害也。

八字支中,刑冲俱非美事,而三会六合,可以解之。假如甲生酉月,逢卯则冲,而或支中有戌,则卯与戌合而不冲;有辰,则酉 与辰合而不冲;有亥与未,则卯与亥未会而不冲;有巳与丑,则酉 与巳丑会而不冲。是会合可以解冲也。

又如丙生子月,逢卯则刑, 而或支中有戌,则卯与戌合而不刑;有丑,则子与丑合而不刑;有亥与未,则卯与亥未会而不刑;有申与辰,则子与申辰会而不刑。是会合可以解刑也。

又有因解而反得刑冲者,何也?假如甲生子月,支逢二卯相并, 二卯不刑一子,而支又逢戌,戌与卯合,本为解刑,而合去其一, 则一合而一刑,是因解而反得刑冲也。

又有刑冲而会合不能解者,何也?假如子年午月,日坐丑位,丑与子合,可以解冲,而时逢巳酉,则丑与巳酉会,而子复冲午;子年卯月,日坐戌位,戌与卯合,可以解刑,而或时逢寅午,则戌与寅午会,而卯复刑子。是会合而不能解刑冲也。

更有刑冲而可以解刑冲者,何也?盖四柱支中,刑冲俱不为美, 而刑冲用神,尤为破格,不如以别位之刑冲,解月令之刑冲矣。假如丙生子月,卯以刑子,而支又逢酉,则又与酉冲而不刑月令之官。 甲生酉月,卯日冲之,而时逢子位,则卯与子刑,而月令官星冲之无力,虽于别宫刑冲之位,六亲不无刑克,而月官犹在,其格不破。是所谓以刑冲而解刑冲也。 如此之类,在人之变通而已。

 

译文:

刑就是三刑,子卯、寅巳申等三刑。冲就是六冲,子午、卯酉、巳亥、寅申、辰戌、丑未。会就是三会,申子辰、亥卯未、巳酉丑、寅午戌。合就是六合,子丑、寅亥、卯戌、辰酉、午未、巳申。这些都是以地支来论的。

三会就是朋友相聚的意思。相合就是邻居之间和好之意。至于三刑的取义,不太让人理解,但对命理也没什么害处。

八字地支中,刑与冲都不是什么好事,而三合六合可以解。如甲生酉月,逢卯则冲,而地支中有戌,则卯与戌合而不冲酉;有如地支中有辰,则酉与辰合而酉不再冲卯;又或者地支中有亥与未,则卯与亥未会而卯不冲酉;又或者地支中有巳与丑,则酉与巳丑会而酉不再冲卯。这就是会合可以解冲。

又如丙生子月,逢卯则刑,而局中地支中有戌,则卯与戌合而卯不刑子;地支中有丑,则子与丑合而子不刑卯;地支中有亥与未,则卯与亥未会而卯不刑子;地支中有申与辰,则子与申辰会而子不刑卯。这就是是会合可以解刑。

又有因解而反变成刑冲的,如甲生子月,支逢二卯相并,二卯不刑一子,而支又逢戌,戌与卯合,本为解刑,而合去其一,则一合而一刑,是因解而反变成刑冲。

也有刑冲而会合不能解的,如子年午月,日坐丑位,丑与子合,可以解冲,而时逢巳酉,则丑与巳酉会,而子复冲午。子年卯月,日坐戌位,戌与卯合,可以解刑,而或时逢寅午,则戌与寅午会,而卯复刑子。是会合而不能解刑冲。

更有刑冲而可以解刑的,四柱之中,有刑、冲都是不好的,而刑冲用神,更是破格,不如以另位的刑冲,来解月令的刑冲。如丙生子月,卯以刑子,而支又逢酉,则又与酉冲,不刑月令之官。甲生酉月,卯日冲之,而时逢子刑,则卯与子刑,而月令官星,冲之无力,虽然别宫刑冲,不利六亲,但月令官星还在,不破格。这就是以刑冲而解刑冲也。如此这些变化,都在人的理解与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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