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演王全安嫖娼构成聚众淫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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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15日上午,北京市公安局发布消息,一名48岁王姓导演涉嫌嫖娼被抓。随后,有媒体证实该导演正是第六代导演领军人物之一、演员张雨绮的丈夫王全安。15日晚,北京电视台晚间新闻曝光了王全安嫖娼被抓现场,疑似卖淫女子及嫖资现身镜头。
王全安(1965年10月26日—),中国电影导演。生于陕西延安,1991年毕业于北京电影学院,随后分配至西安电影制片厂。他所拍影片《图雅的婚事》,入围第57届柏林国际影展竞赛单元,获得金熊奖。《纺织姑娘》,获得第33届蒙特娄影展评审团特别奖和国际影评人奖。《团圆》,入围第60届柏林国际影展竞赛单元。2011年4月,王全安对外承认已经与张雨绮结婚。
事发之后,有人非要把这事往聚众淫乱罪上靠,非常有底气的说:两女一男一共三个人,构成聚众了,这三个人又干的是男女之间的苟且之事,肯定是聚众淫乱罪啊。真的吗?
来看看"聚众淫乱罪“的前世今生。
所谓的聚众淫乱罪,是指聚集众人进行集体淫乱活动的行为,具体而言,是指三人以上(不论男女)群奸群宿或者进行其他淫乱活动。而且参加者必须是自愿的。该罪名脱胎于1979年刑法第160条规定的流氓罪,1997年刑法修正案将流氓罪拆分为聚众淫乱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寻衅滋事罪和聚众斗殴罪等五个小罪名,其中聚众淫乱罪规定在现行刑法第301条第1款。
随着社会发展和法治进程的推进,当年脱胎于流氓罪的五个罪名现在有很多争议,其中争议最多的也是被批评最多是当属被指涉嫌口袋罪名的”寻衅滋事罪“和被质疑过时的”聚众淫乱罪“。
当前司法实践中如何适用聚众淫乱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