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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演王全安嫖娼构成聚众淫乱罪???

(2014-09-16 12:00:06)
标签:

聚众淫乱

王全安

淫乱

嫖娼

http://s9/mw690/002kNSFjzy6M5eimQtid8&690



2014年9月15日上午,北京市公安局发布消息,一名48岁王姓导演涉嫌嫖娼被抓。随后,有媒体证实该导演正是第六代导演领军人物之一、演员张雨绮的丈夫王全安。15日晚,北京电视台晚间新闻曝光了王全安嫖娼被抓现场,疑似卖淫女子及嫖资现身镜头。

王全安(1965年10月26日—),中国电影导演。生于陕西延安,1991年毕业于北京电影学院,随后分配至西安电影制片厂。他所拍影片《图雅的婚事》,入围第57届柏林国际影展竞赛单元,获得金熊奖。《纺织姑娘》,获得第33届蒙特娄影展评审团特别奖和国际影评人奖。《团圆》,入围第60届柏林国际影展竞赛单元。2011年4月,王全安对外承认已经与张雨绮结婚。

事发之后,有人非要把这事往聚众淫乱罪上靠,非常有底气的说:两女一男一共三个人,构成聚众了,这三个人又干的是男女之间的苟且之事,肯定是聚众淫乱罪啊。真的吗?

来看看"聚众淫乱罪“的前世今生。

所谓的聚众淫乱罪,是指聚集众人进行集体淫乱活动的行为,具体而言,是指三人以上(不论男女)群奸群宿或者进行其他淫乱活动。而且参加者必须是自愿的。该罪名脱胎于1979年刑法第160条规定的流氓罪,1997年刑法修正案将流氓罪拆分为聚众淫乱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寻衅滋事罪和聚众斗殴罪等五个小罪名,其中聚众淫乱罪规定在现行刑法第301条第1款。

随着社会发展和法治进程的推进,当年脱胎于流氓罪的五个罪名现在有很多争议,其中争议最多的也是被批评最多是当属被指涉嫌口袋罪名的”寻衅滋事罪“和被质疑过时的”聚众淫乱罪“。

当前司法实践中如何适用聚众淫乱罪

      1、聚众在刑法上是指三人以上,那么这个”众“是否包括发起者本人呢?我们从当前司法实践和司法解释中得出结论,当然包括!那些非要说聚众不包括本人的所谓的学者们就去一边研究吧,好吧,这样王大导演玩双飞这事在主体上已经符合聚众的定义了。

   2、淫乱,是指违反道德规范的性行为,但除此之外,还应该包括其他刺激、兴奋、满足性欲的行为,包括聚众手游、打飞机、爆菊花的行为,而且对于这些行为不限于异性之间,也就是说同性之间的这些行为也定义为淫乱。由此看来,王大导演的双飞事实上又构成了淫乱。

    3、主观上的直接故意本罪的目的是通过破坏公共秩序和公序良俗来寻求下流的精神刺激,达到精神上变态的满足。完了,王导演的行为又符合了。

    4、客观上三人共同发生性行为,一律定性为聚众淫乱罪?首先从主观上来看,王导嫖娼具有寻求下流性刺激的主观动机,这个无可厚非,但是那几个妞是这种动机吗?当然不是了,人家的主观动机是挣钱啊,不是寻求性刺激的。就这么简单一条就够了

 

      所以啊,王导演双飞的行为就是卖淫嫖娼,别什么都往犯罪上靠,看热闹的不嫌事大,可别大肆宣扬您的观点啊,误导大众就不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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