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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的位阶看中组发(1982)13号与中组部老干办(1993)106号文件的关系

(2023-11-30 12:39:38)
标签:

教育

历史

文化

时评

           从法律的位阶看中组发(1982)13号 与中组部老干办(1993)106号文件的关系

       什么是法律的位阶:从百度查閱得知:法律位阶,是指每一部规范性法律文本在法律体系中的纵向等级。下位阶的法律必须服从上位阶的法律,所有的法律必须服从最高位阶的法。 在我国,按照宪法和立法法规定的立法体制,法律效力位阶共分六级,它们从高到低依次是:根本法、基本法、普通法、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法律位阶是指在一国之内同一法域之中,法律体系呈现出纵横交错的特征。在单一制的国家结构中,为了维持法律体系的内在统一,不但各种法律部门在横向上要相互衔接,而且各种法律渊源在纵向上要保持协调。从法的效力上看,一切法律渊源都具有法的形式效力,该效力本身并不存在差异;但是,不同渊源的法律规范却存在等级。
    由此可以看出:中组发的文件是上位法,老干办的文件是下位法。因此可知:老干办的106号文件不可能否定中组发的13号文件。
附;请参看 离休干部文件解读 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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