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腾个人的三件事
(2025-05-05 17: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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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腾个人的三件事
总把鸡毛蒜皮的小事当做“过不去”,纯属折腾自己,你这里要口诛笔伐,人家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这就是个人以为的社会现实。5月2日下午出门散步,等来了电梯又慌忙回家取老娘家的钥匙,怕老娘耳背听不到门铃。正是自己的一个折返,遇到了第一件事,乘电梯到一层尚未走出,一位大妈推着自行车抢先而入,自己“哎”一声,这是自上而下到的一层,这大妈不知有人要下吗?这大妈根本没有撤让的意思,只是狡辩了一句:以为你要上呢(电梯外有明明的楼层显示的),自己没有说什么只好侧下。到了“新石公园”环圈而行,一处南北的甬道相对人可单向过,但一一米八以上的男青年面向西站在甬道中间(戴耳机),不知何意,自己只好踏着甬道旁的草坪而过。该公园环圈过小(好处是游人不很多),自己常常走到人行便道上而绕,一辆电动车斜停到为方便游人而开的进出各一人的不锈钢柱子的入口处,游人如若进出要侧闪一下电动车,而该入口两边就是停放非机动车辆的地方,是进园办急事吗?结果自己绕过五圈(一圈十多分钟)电动车还在。
以上三件事,均属于不起眼的小事一桩,我却以为这就是有的人“自我”的实证,个人以为只要出了家门就是进入了一个“共有”的空间,就会有约定俗成的“规矩”,以损害他人(某个人或某个公共所有人所有的)为前提而享受到自己的“满足”或“便利”都应该受到谴责。俗语道:小洞不补大洞吃苦,如此“自我”,习惯成自然,走向违法就会成为很自然的事。在此,我只能告诫自己尽量少出门,少折腾自己。真的还没有想好怎样“不在乎”,也许在别人不把以上三件事当回事,自己又何必耿耿于怀,折腾自己呢?
2025年5月5日17时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