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拗的代价
(2024-11-13 17:3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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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 |
执拗的代价
十年前受命兼职托管的国企厂法人、厂长。以解决久拖不决的疑难和恢复生产的方向性问题。为打开内贸销路同一家有独到加工豆制品技术的个人谈合作;重新加工酱卤兔和进口国外烘焙食品等三项业务以及在地方电视台广告合作事宜。着力先行解决一个个体经营者同该厂的经济纠纷问题,几乎拖延了一年余,在该企业根本没有资金的情况下,自己再次挺身而出,半年内凑足10万元将其清理走,不再阻碍该厂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同时,还清空了其占有几百平方米的两处生产加工车间和一间办公室。六年前退休,向该厂及其上级报告此事,没有哪一级决策者出面解决我个人垫支的10万元钱。两年前该厂步入司法程序上的“破产”,我个人所垫支的10万元居然被认定为“0债权”,被迫走了司法程序,一审驳回,二审改判,时下的认定为:普通债权,只偿还了极少的部分,法院亦爱莫能助。
六年前的退休之前,该厂财务账上尚有10万余款项,那是该厂60多名职工每月必上的社保金和基本生活费,自己绝不会利用手中厂长的权力来先行解决个人的问题。在我退休之际,该厂的后继者们以及直接上级则是推三阻四,不顾事实直至拖到该厂纳入司法“破产程序”。
二审尽管已经改判,但法庭上法官间隔质询的两句话一定会成为自己不会忘记的记忆,第一句质询:厂子不是你的你为什么要为厂子垫钱?第二句质询:六年多了当时为什么没有解决?我的回答心口如一,厂子属于国企,如果不解决棘手问题,还会发生个体经营者堵路影响厂子正常发货......;当时,要闹访去解决吗?!按照组织原则逐级上访了六年直至到了现在的法庭上。
这,就是执拗的代价,这该是自己应该付出的代价吗?如果司法没有错,情与理也没有错,那么,到底谁错了呢?
我很担心“执拗的代价”会摧残掉自己的岁月。自己哪里还会有什么岁月静好,只有舔舐自己的“执拗的代价”。
2024年11月13日17点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