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报备
(2024-02-01 17:3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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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底今年初突然冒出一些案子,其中有的案已经有了结果。简单梳理如下:12月18日劳荣枝被执行了死刑;后有“四娃非亲生案”;“订婚内强奸案”;高中生跳河自杀“事”;马树山举报“案”,昨天(1月31日)又有最高院核准死刑的两案:弑母吴谢宇和害死两幼童的张波、叶诚尘等共计七件。件件引发了社会上的议论,有的不仅现在,还会成为久远的议论话题。自己的动笔,绝不是单单为了案子本身的发声,而是因此而引起的社会思考,正是社会的思考才会有更深层次的反思,进而使诸如此类事极少发生。
首先,同其它六案比较马树山“举报案”有些特殊,现在尚无明确的定论,如果让我预见一下,这会是一个典型的实名举报人被“损”的案例,太形象了,如果最终的结果不能等同于凡人的认知,会很可怕。
其次,劳荣枝案已经扯了很长时间,劳家不服就走程序吧,只是网上还在说什么劳被执行死刑前后的一些“过程”不知这是怀了怎样的心理。那个称“侠”的自命为“心理师”的人,活跃着话语权,根本不是什么“心理”的分析,如果自己不反思,应该有部门出来干涉一下此人才是。
再次,“四娃非亲生”,以为该女为“重婚罪”,孩子不是“被迫”生的,这比口头宣称再结婚更是实证,如果法律没有这一条,就加上这一条,因为如此对家庭、对社会破坏力更强,故仅仅起诉“离婚”没有任何价值。
第四,“订婚内强奸”尽管有些复杂,但还是要抓住关键点,如果确实伤害女方的身体(胳膊等)在前(后强奸)就该维持原判。
如果不论马树山“案”,其它六案均有共同之处他们或她们都是在成人后30岁之前犯案,说明家庭教育引导、学校教育引导出了大问题,他们或她们中有教师、有学生、有有钱者都处在旺盛的年龄阶段,疲软的共青团和妇联,恐怕也早已经形同虚设,青妇组织对他们/她们就真的无话可说了吗?如果都是司法的问题,青妇组织解散好了。家庭、学校、社会早该好好掰扯、掰扯了,可惜呀。
2024年2月1日17时2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