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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年的第二个工作周

(2024-01-14 17:5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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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开年的第二个工作周

2024年已经过去第二个工作周(1月8日至12日),必须接续的事没有放下的想法,今日看刚刚好游走在法律的线上,也当然都是被迫的,申诉、仲裁、法院,而其它公共关系上的事也成为了不期而遇。

按照《信访工作条例》,1月10日上午二次向国家信访局申诉,当天就有短信回复已移交所在本省信访局,看似效率极高实则不解决问题,关键在于信访部门不是解决实际问题的机构,它最多是按照“程序”转传,其《条例》的漏洞在于如若同一问题多次申诉,信访局有权力将其转到其它同级或高一级的机构实体的部门调查解决。申诉已经两年多而不得解决是让没有责任感的接访人钻了这个漏洞,而且还不能说他们错了(《条例》本身的缺陷)。

1月11日上午按规定交纳了一项仲裁费,下一步等待仲裁,简单说我们预付了货款对方没有供货,我们要求退款对方不退,说到底是个诚信的案子。不过对方当年初成立公司,当年下半年收我方款,同时就在当地工商办理了简易注销,明显还带有欺诈行为。如果顺利不过能退回预付款,而对方做的手脚怎么惩办呢?已经不单单是个“退款事项”的。

1月12日上午给某法院电话申请调查某当事人,以便准备1月下旬的开庭、法官还有一层意思是找律师,简单说自己在做法人时,用手中的权力做了有利于本国企的事,本来事实清楚,国企甚至上一级组织做出决策便可以解决,结果要对薄公堂,法院裁决的结果不管是什么,我们都输了,宗旨输了。

以上申诉、仲裁、法院有哪一个够得上正常“立案”呢?如果公德要通过录音、监控、视频、车载记录仪来证明,那么,人性呢?人心呢?党性呢?

2024年的第二周,不仅涉足了申诉、仲裁、法院,身边的事和网上讨论热烈的事,不得不在思考社会基础方面出现了怎样的态势?婚姻家庭,到底要争论对错?还是不去争论就让它们如此走下去?如翟欣欣婚内诈骗;“订婚强奸案”“四娃非亲生案”等等,有点儿发懵。

2024年1月14日17点3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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