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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联要敢于亮剑

(2024-01-09 15:5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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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妇联要敢于亮剑

更深层次的变革已经来到我们的身边,我们在努力认知依法治国的所有意义。妇联的职能和作用会有怎样的变化,也已经实在地摆到了全社会面前。近年来妇联也的确为弱势女性鼓而呼,起到了法律层面不可能起到的作用,但在法律与道德、法律与社会公共领域之关系和处理二者的相互作用方面却已经严重滞后,比如劳荣枝案、比如涉及到婚姻家庭的翟欣欣案、比如订婚内强奸案、比如四娃非亲生案等等。

当然,妇联并不是要出面干预司法的过程和最终的裁决,而是就案分析其个人如何走到那一步的,又是如何触犯了法律的。家庭、教育、社会、舆论等如何才能减少触及法律的底线,如何才是阳光的发展,如何才能形成完善的人格。

现在,我们看到的是劳荣枝至死不认账;并不高明的翟欣欣的婚内欺诈;订婚内强奸而形成的婚姻阴影;四娃非亲生之母的“强势”等,如果剔除法律层面的公正裁决,我们的社会就没有问题了吗?劳荣枝至死都没有明白仅仅是对一个法律裁决不服吗?订婚内强奸,先不说其前彩礼、财产所谓的协议的“合法性”,它是否说明时下的婚姻不同于以往的做法(就是两情相悦)到底有没有生命力?如此会健康了社会的最小细胞——家庭吗?还是破坏了现有家庭的基础?至于四娃非亲生,即使有法可判,我却也以为应该增加法律条文,重处婚内的这种行为,这根本就不是一个经济补偿的问题,更不是一个离婚就能解决的问题,对此事,网上议论之声居然也存在很大差异,总体感觉非常混乱。

如此等等,我们居然听不到,看不到妇联的发声,那种掷地有声,那种至于社会具有鲜明的前瞻性,那种法律无法裁决“认知”的暗流涌动的透彻揭示与预警。

妇联要敢于亮剑,纵古论今,旗帜鲜明,即使无法看清,也敢于大胆提出质疑,否则,妇联还有什么存在的价值呢?

2024年1月9日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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