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离日记(4)
(2022-03-24 22:2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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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离日记(4)
2022年3月5日
延续了傻睡,早上7点10分被手机铃声叫醒,实际是想按照要求核酸采样,昨晚进来就有一次。今早上第二次,鼻子做,一紧张更难受。
又敲了一下门,早餐来了,按要求昨晚就把一个床头的小桌子放到门口,用食品袋装的早点,一小盒纸包装奶、一个鸡蛋、一根油条、一塑料碗小菜、一塑料碗粥,这是一日三餐的第一餐。在外基本不吃早餐,此次一扫而光。午饭、晚饭如法炮制,基本三个菜一素两掺杂着的荤菜,主食米饭、花卷、自然配着汤,稍显不够,说是可以再要,不添麻烦了。
直到下午快4点前,疾控中心的先生三番五次电话,问询其他球友的信息,居然还到球馆调取了监控,先指认自己,再让指认其他人。昨晚他还要求加入球群,拒绝。后来说急了:“你正式发我们通知吧。”他说:“不好。”最终他发来微信:“我们找公安了”。午休被搅了,头轻微痛。
疾控中心的先生昨晚说(涉事)球馆今天封,实际没有封馆,他说不知道上级怎么交涉的搪塞过去。
要求上午9时,下午6时量体温并在群中接龙报告,照做,体温自然很正常。
傍晚时分,忽然想到昨天是农历纪年的二月二“龙抬头”,今天又是二十四节气中的惊蛰,抬望窗外的夜空,没有“春雷”的迹象,自然更没有春雨,即将飞往上海的机票废掉,不仅贻误了实难再来的扫尾工作,还延误了到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清算的机会,于是,愤而做无题诗:惊蛰未闻春雷动,散状“德克”抢头功。昨日龙腾饱征时,碎月怵梦尽陌生。
到了更晚一些,知道了还有所谓本群的一些球友没有“隔离”。其实动用公安就一定合理吗?如果真有了“传播”谁又应该承担责任呢?
今天晚上本该是群活动的时间,只好电告并没有封馆的服务生,今天活动取消,对方自然理解。但社会能理解吗?
(3月24日22时13分。抄自隔离日记第二天。而今天上午律师来电话,因为曾经被“隔离”,再做核酸证明也没用,明天上午中院的听证会被婉拒参加,如果因国企的其它原因被拒绝是不可原谅的,如果真为曾经被“隔离”,尽管连“新冠”的边都没有挨着,还是说明人们的意识中的歧视是多么的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