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诉-民诉的基本制度和原则】
(2022-06-27 19: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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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民诉-民诉的基本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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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处分原则贯彻民事诉讼的整个阶段,但不包括执行程序。
2、当事人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与诉讼权利,法院的判决内容不能超出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范围。
3、二审、再审中调解结案,需要制作调解书,调解和好的离婚、维持收养、能够即时履行的,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4、回避的申请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最迟应当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
5、申请人对于驳回回避申请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1、错误,民事诉讼的整个阶段包括从诉前到执行。
2、正确
3、错误,二审、再审中调解结案的,一律应当制作调解书,没有例外。
4、错误,回避申请的提出,原则上应当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的事由在此后才知道的,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5、错误,对于驳回回避申请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原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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