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行政法-行政强制执 |
分类: 文化提升 |
1、在行政强制执行过程中,行政机关依法与甲达成执行协议。该执行协议不可分阶段履行。
2、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均无权设定行政强制执行。
3、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前必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4、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
5、行政机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在三天内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
1、在行政强制执行过程中,行政机关依法与甲达成执行协议。该执行协议不可分阶段履行。 2、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均无权设定行政强制执行。 3、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前必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4、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 5、行政机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在三天内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 1、错误。执行协议可以约定分阶段履行。 2、正确 3、错误。有例外,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 4、正确 5、错误。应当当场交付,而不是在三天内。
前一篇:行政强制执行
后一篇:220626民诉小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