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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609行政法小案例

(2022-06-09 21:03:24)
标签:

主体违法

执行依据违法

程序违法

分类: 文化提升

【案情】燕山市土地储备中心作出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决定并委托区城管局负责实施。因史某一直未达成拆迁协议,11月13日,区城管局对史某断水断电,并于14日(星期六)对其房屋进行强拆,史某尚未将房屋内家具、衣物等个人物品搬离。

【问题】区城管局的强拆房屋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答案】不合法。(1)主体违法。区城管局没有强拆房屋的权力,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强制拆除应当申请人民法院执行。法条依据为《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62条。(2)执行依据违法。土地储备中心不是合法的土地征收决定主体,因此征收决定是违法的。法条依据为《土地管理法》第46条。(3)程序违法。一方面,行政机关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水、停电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义务;另一方面,不得在夜间或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法条依据为《行政强制法》43条。 得分点:不合法(主体违法;执行依据违法;行政机关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水、停电等;不得在夜间或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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