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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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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山南市政府更新了道路违章视频监控系统,一旦发现有人进行无证三轮车运营活动,就会自动抓拍并生成《拟行政处罚通知书》。该通知书会告知当事人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若当事人对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可以通过政府指定的电子系统APP提交意见。如果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提交意见,系统将自动生成《行政处罚决定书》并通过短信将其发送给被处罚人。张某因进行无证三轮车运营活动,收到了多条《拟行政处罚通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
【问题】市政府有关机关根据视频监控系统对张某无证从事三轮车运营活动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是否合法,为什么?
【答案】不合法。该市在通过自动执法系统实施行政处罚时,尽管告知了被处罚人张某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其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但是规定被处罚当事人张某只能通过政府指定的电子系统APP行使针对行政处罚的陈述权、申辩权,违法限制或变相限制当事人张某行使陈述权、申辩权的形式,程序不合法。法条依据为《行政处罚法》第41条第3款。
得分点:不合法(电子系统;陈述权、申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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