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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2行政法小案例

(2022-06-02 23:08:50)
标签:

行政处罚

分类: 文化提升

【案情】金州开发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开发区管理机构)环保局为治理位于开发区内的福山建材公司堆放污染物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在该公司厂界安装隐蔽式污染物自动检测装置,实时监测福山建材公司厂界的环境指数。一旦发现相关指数超标,管委会便依据相关检测指数开具《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

【问题】管委会环保局能否依据隐蔽设置的自动检测装置收集的证据实施行政处罚?为什么?

【答案】不能。行政机关设置的用于收集行政处罚证据的监控设备应当向社会公布其设置地点,隐藏设备收集的证据不能作为行政处罚的证据。因此,管委会环保局不能依据隐蔽设置的自动检测装置收集的证据实施行政处罚。法条依据为《行政处罚法》第41条第1款。 得分点:不能(公布其设置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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