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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辩论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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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庭辩论原则:先控方、后辩方。
2、刑事诉讼中,法庭辩论中如果发现新的事实,应当停止法庭辩论,恢复法庭调查。
3、刑事诉讼中,被告人确有困难,法定代理人可以代替其做最后陈述。
4、刑事诉讼合议庭评议与宣判都一律公开。
5、刑诉中一审撤诉后,如果有新的事实、证据材料,可以再起诉。
1、正确
2、错误。是“可以”停止法庭辩论。法庭辩论中发现与定罪量刑有关的新事实,有必要调查的,审判长可以宣布暂停辩论,恢复法庭调查,调查后,继续法庭辩论。
3、错误。被告人最后陈述不可剥夺、不可替代、不可省略,法定代理人也不得代为陈述。
4、错误。合议庭评议一律不公开,宣判一律公开。
5、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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