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220513刑诉小案例

(2022-05-13 20:23:45)
标签:

合议庭应当准许并且宣

分类: 文化提升

【案情】单某(18岁)邀约王某(15岁)、林某(17岁)、许某(24岁)至某街道,由单某手持木棍威胁被害人程某某,强行劫取被害人移动电话机一部(价值人民币1447元)。而后,单某、许某、王某逃离现场。林某则心生悔意,立即向被害人道歉并到公安机关自首。2014年8月7日,检察院依法对单某、许某、王某提起公诉,同日,对林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2014年9月16日,区人民法院组成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单某、许某各自聘请了1名辩护人,王某没有聘请辩护人。

【问题】如果单某、许某当庭拒绝辩护人辩护,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的,应当如何处理?

【答案】合议庭应当准许并且宣布休庭。根据法律规定,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辩护,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指派律师的,合议庭应当准许。被告人拒绝辩护人辩护后,没有辩护人的,应当宣布休庭。据此,单某、许某当庭拒绝辩护人辩护的,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的,合议庭应当准许。单某、许某拒绝辩护人辩护后,没有辩护人为其辩护,所以法庭应当宣布休庭。法条依据为《刑诉解释》第311条第2款。

得分点:合议庭应当准许并且宣布休庭(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指派律师;没有辩护人)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