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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认定经济损失救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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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刁谋利盗窃京西商城部分商品后,将这些商品谎称是员工内部福利,担保货物来源的真实和有效,并以商品标价八折的优惠,向外兜售给李泽群、张天佑、赵颖,三人付款后,刁谋利一直未发货给这三人。
【问题】若刁谋利被逮捕后,公诉机关仅以刁谋利涉嫌盗窃罪提起公诉,被害人如何认定?有关单位和人员的经济损失如何得到救济?
【答案】(1)被害人只有该商城。李泽群、张天佑、赵颖三人受到被告人诈骗而遭受经济损失,并非是盗窃罪的被害人,其诉讼地位只能是证人,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救济途径是:可以要求公诉机关追加起诉被告人刁谋利的诈骗行为,如果公诉机关不起诉刁谋利的诈骗行为,上述三位购买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或者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法条依据为《刑事诉讼法》第101条第1款、第180条。
得分点:京西商城(证人;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受到诈骗遭受经济损失;并非盗窃罪被害人)要求追加起诉诈骗行为上一级检察院申诉直接提起自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