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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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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诉法解释》第329条规定:“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一并裁判。”本题中,一审判决不准离婚,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应当判决离婚,此时法院可以在尊重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对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一并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因此,A项正确。 离婚案件较一般民事案件而言,具有特殊性,它除了需要解决夫妻离婚与否外,还直接涉及到子女的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第一审法院对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并没有、也不可能对离婚案件中的子女抚养、财产分割问题进行审理。若二审法院改判离婚,则必须同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一并裁判,势必会剥夺当事人对于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的上诉权,违背我国两审终审制,所以二审不能直接判决。所以,法律作出特殊规定,审理案件时应适用《民诉法解释》第329条的规定。因此,BC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A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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