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220401民法法律专业问题判断(一)

(2022-04-01 11:51:16)
标签:

担保合同

反担保

主合同

抵押物

分类: 文化提升

1、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可以在其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内请求反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2、若约定担保合同效力独立,主合同无效时,担保合同依然有效。

3、若主合同有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有过错而债权人无过错,担保人对债务人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4、只抵押土地,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也应当作为抵押物。

5、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不得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1、正确

2、错误。担保合同具有效力上的从属性,主合同无效时,担保合同也无效,当事人约定担保合同效力独立的条款因违反法律归于无效。

3、正确

4、错误。裸地抵押,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一并处分,但不是抵押物。

5、错误。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后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