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329刑法法律专业问题判断
(2022-03-29 12:5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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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诈骗行贿罪间接正犯犯罪形态 |
分类: 文化提升 |
1、甲对乙实施诈骗行为,被乙识破,但乙觉得甲过于可怜,便给予甲3000元。甲属于诈骗既遂。
2、乙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将价值5万元的财物送给国家工作人员,但第二天被退回。乙构成行贿罪未遂。
3、就同一犯罪而言,不可能同时存在两个犯罪形态。
4、女性有可能成立强奸罪的间接正犯。
5、甲(13周岁)与其表哥乙(18周岁)二人将丙打晕后先后实施奸淫,由于甲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甲、乙不成立强奸罪的共同犯罪。
错借对对错
1、甲对乙实施诈骗行为,被乙识破,但乙觉得甲过于可怜,便给予甲3000元。甲属于诈骗既遂。
2、乙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将价值5万元的财物送给国家工作人员,但第二天被退回。乙构成行贿罪未遂。
3、就同一犯罪而言,不可能同时存在两个犯罪形态。
4、女性有可能成立强奸罪的间接正犯。
5、甲(13周岁)与其表哥乙(18周岁)二人将丙打晕后先后实施奸淫,由于甲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甲、乙不成立强奸罪的共同犯罪。
1、错误。乙交付财物不是因为被骗,即没有陷入错误认识而处分自己的财物,甲属于诈骗未遂。
2、错误。行贿罪交付完成即为犯罪既遂,事后退回也不影响既遂的认定。
3、正确
4、正确。妇女教唆精神病人或教唆小孩去强奸他人的,只要对他人起到了完全支配、控制的作用,就有可能成立强奸罪的间接正犯。妇女只是不能做强奸罪的直接实行犯。
5、错误。每个参与者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对于共同犯罪的认定均不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