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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324民法小案例(一)

(2022-03-24 15: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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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斥期间

双重除斥期间

分类: 文化提升

【案情】2017年8月1日,张某的宠物狗大妞产下3只小狗:小白、小黄、小花。张某知晓陈某喜欢柴犬,便谎称该宠物狗的品种为日本柴犬,之后陈某以1000元的价格购买了这3只小狗。2017年8月5日,陈某带宠物狗去注射疫苗时得知3只狗并非日本柴犬,而是秋田犬。2017年11月10日,陈某打电话要求张某返还1000元价款并取回3只小狗,张某当即拒绝。陈某遂于次日诉至法院。

【问题】陈某能否要求张某取回3只狗并返还1000元价款?为什么?

【答案1】能。张某知晓同学陈某喜欢柴犬,便谎称要出卖的宠物狗品种为日本柴犬,属于欺诈。陈某于2017年8月5日得知真相,故应于知道之日起一年内请求撤销合同。2017年11月11日陈某起诉时,一年的除斥期间尚未经过,其撤销权没有消灭,故陈某有权行使撤销权,要求张某取回3只小狗并返还价款。法条依据为《民法典》第148条、第152条。 得分点:能(属于欺诈;除斥期间尚未经过)

【答案2】能。根据《民法典》第148条的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本案中,张某明知自己的宠物狗是秋田犬而谎称是日本柴犬,属于知假卖假,构成欺诈。根据《民法典》1525条的规定,陈某没有超过双重除斥期间,陈某及时行权,该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故陈某能要求张某取回3只狗并返还1000元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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