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杂谈 |
关于“性别刻板印象”,百度词条是这么阐述的:
“性别刻板印象(gender
stereotypes):人们对男性和女性的假想特征所抱有的信念。两类性别中均存在这种刻板印象,而且正反面的特征都有。例如,正面的女性刻板印象,认为女性是亲切的、善于教导的、考虑周全的。相反负面的则认为她们是优柔寡断的、被动的和过于情绪化的。同样的,刻板印象中也假定男性具有正负两方面的特点。例如,认为男性是果断的、自信的和积极的,但也是富侵略性的、感觉迟钝的和傲慢自大的。”(网址:http://baike.baidu.com/link?url=3UEhUS4H62VMruB6NHV3v55o
“刻板印象”是一个贬义词,这是确定无疑的。问题是,对这个贬义词的进一步诠释,竟然还有“正面的刻板印象”与“反面的刻板印象”的划分?显然,逻辑发生了混乱。所以,包括我本人在内的性学界有一些学者认为,社会学或女权使用的这个“性别刻板印象”实质指的就是性别模式(gender norm)而言的,只不过社会学尤其女权不喜欢父系氏族社会所定义的那些形形色色的性别模式,为了想要强调地否定它,才确定为他们的这个术语“性别刻板印象”。
那么,本文,我暂且使用社会学尤其女权的所谓的“性别刻板印象”这个错误的术语,看看他们在抨击的“性别刻板印象”中,是否制造了一个最不公正的“性别刻板印象”:男人=加害者,女人=受害者?
在美国乃至整个西方,与“20%的女人都会被强奸”这个假数据流传得一样广的,是“女人举报的强奸案中,只有2%-8%是诬告或无依据的”,以及“97%的强奸犯得不到任何惩罚”。
不幸的是,这两个数据也是错的。2%-8%的来源是90年代美国联邦调查局的老数据,指的是那些被认定是假案或没有依据,被排除在犯罪数据之外的强奸案比例。但是,联邦调查局内部认定假案的标准是不公开的,要假得明显到什么程度才被正式算作假案,我们无法得知。联邦调查局同一篇文献指出,在所有的强奸报案中,约一半会导致警察逮捕嫌疑人。也就是说另一半案件是没有足够的证据对嫌疑人实施抓捕的。很明显,不实的案件不可能只有8%。被法院立案的强奸案,被告被宣判有罪的几率是60%左右,也就是说,有四成左右是不能证明被告有罪的。一开始就没有足够的证据实施抓捕的那一半案件,以及法庭上那40%左右的宣判被告无罪的案件中,既会包括强奸确实发生了但是证据不足的案件,也会包括原告诬告的案件。这样的话,应该说是不知道有多少为诬告才对,怎么会知道确切为2%-8%的诬告率?
至于那“97%的强奸犯不会得到惩罚”,是假定了大部分被强奸的女人不会报案的前提下算出来的。但是,如果没有报案,也就是没有经过警方的调查,那怎么知道强奸是否真的发生了呢?所以说不仅97%这个数据也是没有依据的,任何关于强奸报案率的数据都是没有依据的。
那么,到底有多少强奸案是诬告的呢?在西方,如果要调查女人对强奸的诬告是政治不正确的,是要冒着被扣上“仇女”的帽子的风险的。所以,在美国没有多少人敢于去做这种调查。不过,研究也不是完全没有。
有一个研究调查了1978-1987年某个美国中西部城市警察局记录的109起被报案的暴力强奸案。这个城市警察局的办案方式是,对每一起报案的强奸案都记录在案并认真对待,不会仅仅因为警察不相信报案者就不认真调查,只有报案者自己承认为诬告或者经过调查证明确实为诬告的,才会被统计为诬告,这样统计出来的结果是,41%的这些被报案的暴力强奸案都是诬告的假案(Kanin, E. J. ,1994. False rape allegations. Archives of Sexual Behavior, 23(1), 81–92. )(2016-04-24)。研究者又把研究范围扩展到两所中西部大型公立大学1985-1988年报案的暴力强奸案,结果发现50%是诬告的假案。另一项美国空军内部的研究,把1980-1984年间所有的美军空军基地内举报的1218起强奸案,最后经过调查,45%的报案者自己承认了报的是假案(McDowell, C. P., 1985). False allegations. Forensic Science Digest, 11(4), 56–76.) (2016-04-24)
在那些把被强奸的女性视为罪人用石头砸死(所谓的“石刑”)的国家,真正被强奸的女性都没有几个敢于报案,更不要提谁会敢报假案了。在中国,女人被强奸的经历传扬出去,的确会带来对她一定程度的污名化,但同时,如果男人被举报强奸进过公安局,传扬出去他的名声也会是非常差的,如果女人抱着玉石俱焚的报复心态去诬告男人,女人的损失未必会大于男人。但是,如果在一个男强奸犯的名声很臭,而女性即便诬告强奸也基本不会承担法律责任的国家呢?例如在美国,女人基本不会因为被强奸而遭受污名化,反而会受到更多的同情和关注,而男性强奸犯的名声极臭,即便在监狱里所有的犯人中间,强奸犯的地位也是最低的,也是最容易遭到狱友虐待的。在这种社会情况下,女人还不会诬告强奸吗?
绝大多数女人也是普通人,她们的行为方式也是随着社会环境施加给她们利与弊而变化的。但是,在性的领域内和其他领域内普遍存在的“女人=受害人,男人=加害人”的“性别刻板印象”,在美国导致了被诬告强奸而遭受损害的男人不被给予受害人应得的待遇,诬告别人强奸的女人也极少要为诬告行为负法律责任。男人被诬告强奸所遭受的伤害,一点也不比女人遭受强奸所受的伤害小。即便法律最终判决男人无罪,也不是人人都相信法律的判决,还是会有人认为他是强奸犯,只不过侥幸钻了法律的空子而成为漏网之鱼。或者,他也有可能被误判入狱,不知何时重见天日。他还可能受不了精神打击而自杀。再或者,他可能会被认定他就是强奸犯的人殴打或杀死。事实上,这些实例都是存在的。但是,在美国,社会上“被强奸的女人是受害人,强奸犯应该被制裁”的声音永远比“被诬告强奸的男人是受害人,诬告者应该被制裁”的声音大。
2014年美国弗吉尼亚大学的一个女生向一个杂志刊物《滚石》(Rolling Stone)爆料自己被学校的男生社团的人轮奸,杂志方面没有核实这个事情,就直接把女生说的话当作事实来报道了一篇长文章。文章引起轰动,因此给弗吉尼亚大学,学校某些管理人员以及学校的男生社团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后来经过调查发现,爆料女生所述的强奸案根本不存在,她的陈述和当时那个时间和地点的实际情况相矛盾,而且此人有撒谎的习惯,她撒谎的动机可能是为了引起一个她所暗恋的男生的同情和关注。《滚石》杂志不得不解雇了制作那篇报道的人。名誉受损的男生社团成员和学校某管理人员将该杂志告上法庭,要求赔偿。这时,美国知名女权组织“全国妇女组织(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Women)”写公开信给弗吉尼亚大学的校长,要求校长制止原告继续诉讼索赔,并指责原告是在迫害受害人。但是等一等,这个案子里谁是受害人?被造谣诬陷的人才是受害人,造谣者才是加害人。但是在该女权组织的观念里,“涉性案件中男人=加害人,女人=受害人”的“性别刻板印象”是如此地顽固,以至于造成她们对明显的事实、公正和法律都置之不理。
更奇葩的案子也有。更有甚者,在英国,身居高位的女检控官艾丽森﹒桑德斯(Alison Saunders)在2015年给自己定了一个指标,要把性侵案的起诉数量增加1/3。还没有发生的案子,怎么能把起诉数量定出指标来呢?这就好比抓右派的时候,规定你们单位必须抓出多少个右派来,有也得有,没有也得有,那怎么办呢?只好随机的去抓倒霉的人。于是不久后,她治下就有男人倒霉了。艺术家马丁·皮尔森(Martin Pearson)被一个叫Souad Faress老年女演员指控,她指控说,皮尔森在火车站把三个手指插入她的阴部,还在她肩上打了一拳。然而,火车站的监控视频显示,两个人擦肩而过的时间一共只有半秒钟,根本没有其他接触,男方根本没有性侵或者殴打女方。事实如此清楚的案子本应没有立案的机会,但是艾丽森﹒桑德斯是给自己定了多起诉性侵案的指标的,于是倒霉的马丁·皮尔森被送上了法庭。尽管最后被宣判无罪,这个无故被迫打官司的经历对诬告受害人马丁来说也是很创伤的,而且,在网上搜索他的名字,到处都是他被控性侵的事情,这无疑是很令他不愉快的。但同时,诬告他的女演员却不用为诬告行为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所有的大型媒体都保护着这个诬告犯的隐私,提及此案时隐去诬告犯的姓名和照片。只有极少的几个小网媒说出了诬告者到底是谁。难道不是应该曝光加害人,同时保护受害人的隐私吗?为什么这里被曝光的是被诬告的受害人,而被保护隐私的是诬告犯?因为存在“男人=加害人,女人=受害人”的“性别刻板印象”,导致了谁是加害人谁是受害人并不按照事实来判断的荒唐后果。
与之形成鲜明对照的是,还是这个如此积极起诉马丁的艾丽森﹒桑德斯,她自己办公室的同事洛德﹒詹纳(Lord Janner)性虐男孩的案子已经有了足够提起起诉的证据,但是她拒绝起诉,公众不满要求她引咎辞职,可她拒绝辞职,表示自己做得很对。可能是因为同事关系,也可能是因为这个性虐案是把男孩子而不是把女孩子设定为受害人的,所以她不愿意起诉。
加拿大出租车司机索纳﹒亚萨(Soner Yasa)在2012年的遭遇也与之相似。他载的四个年轻女孩想要在车里抽烟被他制止,于是女孩子们不高兴了,到了目的地拒绝给钱。司机说,你们不给钱我就要叫警察了。女孩子们说,那我们还要告你性侵我们呢!结果,警察被叫来,女孩子真的指控司机性侵。幸运的是,出租车里的监控录像证明了整个事件的全过程,还原了真相。司机对警察说,我要求你们处理诬告我的四个女孩。但是警察不想管,拒绝处理。
英国也曾经试图治理诬告他人强奸的犯罪。在2009-2014年间,英国逮捕过109名涉嫌诬告强奸的女人。对此,女权组织“反对强奸妇女组织(Women Against Rape)”大声抗议:囚禁强奸犯,而非囚禁强奸受害者!该女权组织并不理会警方手中那些女人诬告强奸的证据,不管不顾的一口咬定,凡是举报强奸的女人,必定就是强奸受害人,就是碰不得的,谁要是证明她们是诬告,要追究她们法律责任,就是迫害强奸受害人。而被诬告的那些真正的男性受害人,该女权组织根本不承认其受害人身份,就是因为他们是男的。其实,真正在迫害强奸诬告案中的受害人,正是这个女权组织。
令这个“反对强奸妇女组织(Women Against Rape)”抗议者不满的,竟然有如此荒唐的逻辑:美国和加拿大社会对女人诬告男人强奸管理懈怠甚至不予理睬。在美国,诬告强奸不算刑事案件,大部分被证实系诬告的强奸案,诬告的女人都不会坐牢;于是,这些女权的观点认为:(既然美国和加拿大对于诬告强奸的原告不予刑法处罚,那么)凭什么英国就要严管?读到这里的读者,您肯定有一个感觉:这个不满的理由就很可笑了,别的国家在这个问题上管理松懈,说明他们那方面法制/法治有缺陷,这是需要亟待改进的法律弊端,怎么能说“因为人家管的松,所以你就不该严管”呢?
(Women Against Rape)”抗议标语:囚禁强奸犯,而非囚禁强奸受害者!
关于强奸案件的诬告案,在西方是这样的偏袒局面,在中国呢?大家听说过几个女人因为诬告男人强奸/性侵而负法律责任的事情?请看《金陵晚报》报道:报假警称被强奸只为挽留男友(http://jlwb.njnews.cn/jlwb/html/2016-03/28/content_34637.htm)。比如这个案件中,报假警诬陷男人强奸的女人,仅仅被批评教育写保证书,连拘留都没有。
当然,个人认为,咱们中国对于强奸案的诬告,公正性也非常的不足,例如以下的一些案例:
湖南教师被诬告强奸误押39天提起诉讼未获赔(http://news.enorth.com.cn/system/2004/02/14/000732857.shtml)(2016-04-24)
老汉被指强奸入狱 14岁干女儿何故诬告自己(http://news.21cn.com/domestic/jinriredian/a/2015/0819/18/29941007.shtml)(2016-04-24)
60年代某军人被诬告强奸释放后独居荒岛30年(http://news.ifeng.com/history/phtv/dsy/detail_2013_12/31/32616211_0.shtml)(2016-04-24)
邢诒学被女生诬告强奸 20年后终获平反(http://v.qq.com/cover/g/gt7vha4fd6e63d4.html?vid=y0018osq3cd)(2016-04-24)
这些案件是近年的,幸运地被追究了诬告者的责任。可以看出比以前进步了。现在看来,法治的逐渐发展,现在追究强奸诬告者的法律责任的几率大了一些:
乌鲁木齐一对男女合谋诬告他人强奸被判拘役六个月(http://jiangsu.china.com.cn/html/2015/gdxw_0702/1902779.html)(2016-04-24)
女子报假警诬告陷害男友强奸被行政拘留(http://news.qq.com/a/20150523/002696.htm)(2016-04-24)
与人发生一夜情露馅后诬告强奸(http://money.163.com/13/0805/06/95GBV5EH00254TI5.html)(2016-04-24)
西方男人因为被诬陷强奸/性侵而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例非常多,在这里仅仅举少数例子:
Jonathan Montgomery 被控侵犯一个女孩,入狱4年,女孩承认诬告;
Jay Cheshire 被诬告强奸后上吊自杀;
Stephen Mclaughlin被诬告强奸后在车里将自己用毒气熏死;
Luke Harwood被一个女孩错误的指认为强奸犯,被警方判定无罪后,被指认者的姐姐带领两个男性朋友殴打致死,打到面目不可辨认。杀人者返回抛尸现场打算砍掉尸体的手指拔掉尸体的牙齿时被警方抓获;
Johnnie O’Neal 为不存在的强奸案坐牢13年;
Brian Banks 为不存在的强奸案坐牢5年,监视居住5年,名誉被毁;
Caleb Warner 被诬告强奸,遭学校开除,警方澄清事实后学校仍然不肯让他回校,经过他母亲设法向学校施压后他才被允许返校,但是感情上他已经无法接受学校,连路过学校都不愿意路过。所以他最终没能获得学位;
……
如果你想找更多这种案子,还有的是。男人被诬告强奸/性侵,受到的伤害和女人被强奸/性侵是相当的,但是这两种罪行的判决却不相当,诬告强奸如果判刑的话,也比强奸判得轻,何况还有很多即便诬告证据确凿也不会得到判决惩罚诬告者。
结论:某些女权组织或个人在否定“性别可版印象”、主张女性权益中,其偏袒和不公正的理念和实践,恰恰造成了最顽固的“性别刻板印象”:男人=加害者,女人=受害者。造成了新的社会不公正和迫害男人的事件一个接着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