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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周某某,男,36岁,住九龙坡区,2008年周某伙同他人在某商城盗窃他人财物,2011年2月被公安机关捉获,以涉嫌盗窃罪被刑事拘留,嫌疑人家属知道此事后及时委托智豪刑事事务所为其提供法律帮助,智豪刑事事务所律师随即联系办案机关,并在第一时间到看守所会见周某了解详细案情,提出取保候审申请,鉴于周某犯罪金额不大、情节较轻、初犯等具体情节在看守所羁押不久,被取保候审,在法院开庭审理中,本所辩护律师精心准备辩护方案,针对本案具体情节向法庭提出周某系初犯、从犯、金额较小、认罪等辩护意见,法院采纳意见宣判为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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