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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非借不可读也。”这是一种说法,我则不然。我喜欢的书,一定要买回来,慢慢地咀嚼。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我二三十岁,在工厂上班,业余编织着文学梦。从那时起,便经常到书店购书。在书店觅书时,拿起一本书浏览,发现了一段好的文字,便不舍放下。比如冯梦龙编的《警世通言》,翻开第一卷《俞伯牙摔琴谢知音》:“浪说曾分鲍叔金,谁人辨得伯牙琴!于今交道好如鬼,湖海空悬一片心。古来论交情至厚莫如管鲍。管是管夷吾,鲍是鲍叔牙。他两个同为商贾,得利均分;时管夷吾多取其利,叔牙不以为贪,知其贫也。后来管夷吾被囚,叔牙脱之,荐为齐相。这样朋友,才是个真正相知。这相知有几样名色:恩德相结者,谓之知己;腹心相照者,谓之知心;声气相求者,谓之知音,总来叫做相知。今日听在下说一桩俞伯牙的故事。列位看官们,要听者,洗耳而听;不要听者,各随尊便。正是:知音说与知音听,不是知音不与谈。……”
读了这样的文字,你不被它简洁、优美的语言所折服,你不因它旁征博引、设下悬念而有往下读的迫切愿望?文学是语言的艺术,我就是被这样的文字吸引着的,于是将此书买下,在家仔细品味俞伯牙与钟子期那段哀怨的故事,从中得到感染。那时,我还挑选购买了一系列现代散文家如俞平伯、周作人等的散文选集。购买的动机差不多,都缘于某篇文章好,或某段文字让我产生共鸣,从而掏钱,从而摆到了家中的书架,性情到时,随手翻阅。如今,女儿上初中后,我常带她到书店逛,女儿要买什么书,我都会不吝啬地满足。将心比心,不愿夺其所爱也。
喜欢的书,将它买回来,这是我一以贯之的做法。虽然不是每本书都一个字不漏地及时读它。在我不大的书架前,我好自恋地站在前面像爱养花草者那样去观赏。那些书,购买于不同的年代,里面隐藏着或大或小的故事。我有一套名家散文集,今天缺欠不全了。这让我想起一件小事:几年前的某日,以前的一邻居成为我家不速之客,她来了,妻热情地接待了她。三杯茶水之后,她发现了我的书架,便和妻谈起她的爱好,说她多么爱看书,特别爱看散文。她不是随便说说的,接着是行动,她走到书架前,就抽出散文集翻阅,过了一会,向妻申请借阅两本,这当然获得了妻的同意。可时至今日,那被借出的书,也未回归。时光荏苒,该邻居不知搬到何处,她可能早将此事忘到爪哇国了,我仍耿耿于怀,念念不忘。是我爱书甚切,还是小气?让爱书者评论吧。无独有偶,除此散文集外,另有别的书被朋友借走,朋友能见,书却不回。奈何?奈何?是书重要,还是友情重要?以后碰到再买吧。
买书,藏书,都是为了读书。虽不敢说是书香门第,却实实在在常闻书香。去年以来,我亲爱的妻将7本《明朝那些事儿》读完,从此我家无人不读书。今年她又读了沈从文的《边城》。前不久,我从省图书馆一下子借来《妈妈读书,孩子吃书》、《好妈妈与好老师》、《好妈妈富养女孩全书》等五本书,妻津津有味地读着,茶余饭后和我们谈起书中的话题。妻在阅读中不断提高自己的素质,从不自觉地当家长过渡到力争做个好家长。这都是阅读的效果。
爱生活,爱孩子,需要我们爱书,爱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