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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斗殴未成年人校园暴力汉子刑罚 |
分类: 经典案例 |
最近一段时间,人们最不愿意看到的暴力场景屡屡上演,侵权人和受害者往往都是未成年人,从一年级的小学生被烟头烫伤,到无良少年出演的“全武行”,这种现象的蔓延不得不引起人们的重视,也需要相关机构认真研究,找准根源,本着对未来负责的态度找到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思想教育的可行路径。
浏览屡屡见诸报端的校园暴力事件,我们不难发现,这些事件呈现出一个明显的特征:校园暴力事件主角多是“女汉子”。最近,更有一批留学国外的小“女汉子”制造的暴力事件让国人汗颜:震惊中美华人的洛杉矶地区留学生绑架案经过庭审露出了冰山的一角,该案性质之恶劣,手段之残忍,涉案人数之多,所犯罪行性质之严重,在美国刑事案件中罕见。本案涉案者都是中国留学生,事件的起因竟是因为男女之间的争风吃醋而引起的。被害人刘某被要求跪下长达20分钟,遭受了扒光衣服、用烟头烫伤乳头,用打火机点燃头发、强迫吃沙子、剃掉头发逼她吃掉等残暴手段。然而,让这群“女汉子”意想不到的是他们制造的竟是可能面临终身监禁的惊天大案!据知情者透露,被告人翟某和张某被捕后第一次出庭时两人完全懵了:在他们的心里,这种在中国司空见惯的学生打架顶多是教训一顿罢了,连开除学籍都谈不上,更不用说要被捕入狱,乃至还要把牢底坐穿了。
面对适用法律的明显差异,也许有人质疑,是我们的刑罚过轻还是美国的刑罚过重?反观在网络上频现的“中学多名女生围殴同校同学”等视频,似乎“扇嘴巴”、“拿鞋殴打”、“扒光同学衣服”等行为,在学生眼里是“大不了吃处分”一笑而过的行为,没想到在美国却会以“绑架罪”和“酷刑罪“入罪。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学生间的打架斗殴即使造成了严重后果的,也不外乎涉嫌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犯罪。我国刑法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对于多次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持械聚众斗殴的等情形,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我国刑罚对于侵害未成年人的暴力事件威慑力度明显不够,加上侵权人也是未成年人,主观上也有放松刑罚的思想存在。然而,对于违法行为的纵容,恰恰体现了对被侵害权益的保护不力,无意间恶化了惩善扬恶的良好社会风气。
我们不难发现,这些校园暴力事件经常出现辍学少女的身影,性别差异使得女性更容易行为感性化,敏感易冲动,在未成年人心智发育尚未成熟的情况下,不良社会风气往往就会乘机而入,毒害了这些未成年人的心灵健康。因此,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各方责任主体承担起法律规定的职责,实现教育管理无缝隙,才是根治未成年人暴力事件频发的治本之策。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在各级人民政府组织领导下,实行综合治理。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有关社会团体、学校、家庭、城市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等各方面共同参与,各负其责,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结合未成年人不同年龄的生理、心理特点,加强青春期教育、心理矫治和预防犯罪对策的研究。法律还明确规定了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履行的监护、教育、管理等法定职责。因此,只有把这些纸上的规定严格落到实处,才是根本扭转校园暴力事件频发的关键举措。
有专家分析指出,一个和谐的社会需要一个稳定的预期。在一个宗教信仰普及的国家,人们容易相信:即使法官偶尔瞎眼、上帝也不会睡着,恶行即使未受到俗世审判制裁、也一定会受到上帝的惩罚。这种信仰一方面会加强行为人的自我约束,另一方面也为其他社会成员受伤的心灵提供平复机制。相反,在一个普遍缺乏宗教信仰的国家,一方面行为人的内在约束机制很差,另一方面公平诉求的心理资源也很缺乏,因此更加依赖于司法这样外在的制约和正义诉求。殷谦在《文化清明,饮其流者怀其源》里写道:“我们时代的人是不敬畏天地的人,信仰的真空造成我们时代人的价值迷失。”在这个大时代里,我们既需要价值观的重塑、心灵的慰藉,更需要良法对失序行为的规范和公序良俗的正确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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