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中学生王峰喜欢给女生起外号,激起了全班女生的集体抗议,并报告给班主任李老师。李老师在班会上把王峰叫到讲台,当着全班学生的面进行了严厉批评,并号召全班学生引以为戒。意想不到的是,这次当众亮丑让王峰的精神受到了极大的刺激。当天回家后,王峰觉得无脸见人,竟上吊自杀。
【法律分析】
教师的批评权是教师实施教育教学职责的基本手段之一,教师进行正常的课堂教学,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离不了批评的教育方式。从职责的角度上看,为了制止、矫正学生的错误行为而需要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时,如果教师故意无所作为、听之任之,则是明显的失职。因此,必要的时候对学生进行批评也是教师需要履行的义务。
教师在行使批评权的时候,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掌握正当批评与侮辱、贬低学生人格等违法行为的界限。揭发他人隐私、贬低他人人格、诋毁他人名誉是我国法律所明令禁止的行为。我国民事法律规定侵犯他人名誉权、隐私权及其他人格权,要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则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正当批评与侮辱、贬低他人人格等违法行为的共同之处在于都采用了言语表达的行为方式(侮辱行为还包括其他方式);不同之处在于言语表达的内容完全不同。后者往往使用侮辱性、诋毁性的措辞,对他人的品行、人格进行贬低、羞辱。而前者一般只针对行为本身而不涉及人品,且不使用侮辱性、含有人身攻击性的措辞。
二是要注意批评的适当场合。学生也有自尊心,越是高年级的学生往往自尊心越强,教师对学生进行批评之时应当考虑到学生的心理承受能力,注意保护学生的人格尊严不受打击。为此,对学生的批评应当尽量少采用公开批评,特别是将学生拉出来站在众人面前进行“游街批斗式”、“现眼式”的批评更应该予以杜绝。此类批评容易让学生产生耻辱感、挫败感,从而有可能超出其心理承受能力,导致最终酿成不幸。
三是教师对学生进行了批评教育之后,一定要留意效果。同样的批评,不同的学生可能会产生不同的心理及行为反应。批评之后,教师要注意观察学生的反应,如发现学生的情绪出现异常、行为显露不好的苗头,务必要做好安抚工作,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防范策略】
1、教师在批评学生时,要就事论事,不要贬低、羞辱他们的人格,不要对学生的品行、能力做否定性的评价,否则,一旦对学生的自尊心产生伤害,容易产生严重的后果。
2、批评的目的是帮助学生改正错误。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之后,教师要继续跟进,注意抚平学生的不良情绪,让学生对老师的批评心服口服,真正达到认识错误、改正错误的目的。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二条: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
……
(四)学生自杀、自伤的;
……
■《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第十六条:班主任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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