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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152】成教招生岂能“挂羊头卖狗肉”

(2015-07-14 09:48:03)
标签:

成教招生

违规

措施

分类: 教育漫话

感谢简安然老师对博文的大力推荐。

近日,学生毕业证上的“业余”两字,让四川西南航空专修学院陷入舆论漩涡。自称该校应届毕业生的某网友连续发帖称,该校2012年招生手册注明“实行全日制教学”,然而,3年后,毕业证上“学习形式”写的却是“业余”。该校教务处处长表示,招生宣传上的“全日制”是指培训时间,“这种说法有打擦边球的嫌疑”,目前已进行修改。成都市教育局相关工作人员则表示,经初步核实,该校并无违规行为。

 

任何舆情危机发生后,当事人及相关机构主动站出来说明情况,能为事态向好发展提供一定保障。就该事件而言,其教务处能及时回应学生质疑,表示会检查宣传用语;该校所在市教育管理当局也能加以核查,做出官方表态。两者较高的舆情素养对于平息该事件有一定效果。

 

但是,任何教育机构,都应为学生的终身发展提供知识或技能教育,并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但从事件本身的性质来说,3年的青春被消耗,对于那些落榜的学生而言,不仅要承受高考失利带来的一次打击,还得承担因这种模糊操作而被忽悠的后果,是“二次伤害”。

 

我们应对该学院的行为表示反对,对就读学生的遭遇予以同情,但更需探寻类似事件发生的根本原因。

 

首先,必须明确,该校此举有违规之嫌。2007年下发的《教育部关于加强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和办学秩序管理的通知》规定,“严禁高等学校及其合作单位在成人高考录取之前,为招揽生源违规招收所谓‘免试生’、‘超前生’、‘进修生’等,搞所谓‘先上车后买票’”。显然,该校的这种做法,属于以进修名义,为成人大专招揽生源的行为,与教育部的规定相违背,成为“法外之地”。

 

在这一背景下审视该校的行为,至少有三点值得追问。

 

一方面,该学院招生人员的法律意识不强。据该校教务处负责人表示,这所学校是培训机构,也是成都职业技术学院成人大专的校外教学点,学院的教学任务既有对学生考级、考证进行相关培训,还代替以上职业学院完成学历教育的课程教学。也就是说,该学院根本就不是全日制教学机构,却行“全日制”教学之实,让学生背负的又是“业余”毕业证之名,是典型的“挂羊头卖狗肉”。从本质上来说,是钻法律漏洞,知法却不守法。

 

同时,成人教育招生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就读该校的学生当然希望拿到“全日制”文凭,但是在学校单方面的招生宣传下,应颁发“业余”毕业证的教学活动被改头换面成了“全日制”的形式,使学生受到误解。这反映出的是当前部分成人教育招生的信息不够充分,缺乏明确有效的多元选择依据,造成学生轻信学校的一面之词,成为弱势群体。

 

当然,成人教育招生执法的监管也存在漏洞。教育部的文件在一定程度上打折扣,失去了本有的法律效力,对部分成人教育机构而言,不执行规定的成本很低甚至为零,说明对法律执行的督查和违法违规行为的制裁,是教育管理部门不容忽视的重要问题。

 

在依法治教的背景下,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和违法不究是制约各类教育向法治化发展的极大障碍。在这一舆情事件上,当事主体简单的表态,管理当局“无违规行为”的结论,既难以弥补给学生带来的损失,也难以从根本上禁止此类行为的发生。为此,各级教育主体应提高法治意识,完善招生机制,相关管理部门也要加强监管,并加强学校信息化建设,为学生的选择院校提供信息支持,防止他们受到二次甚至多次伤害。(文/肖纲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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