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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道家哲学如何超越“人类中心主义”
刘在平
提起“人类中心主义”,代表人物并不多,但是明里暗里、直接间接为“人类中心主义”提供理论依据的思想学说汗牛充栋。客观地说,这一思想体系的进步意义如今也没有释放完,然而却已经显露出捉襟见肘。
假如有机会召开一个峰会,就此进行辩论,站在老子对立面的大牌哲学家实在太多了。比如《人类中心论与环境伦理学》一文的作者杨通进先生就列举出:亚里斯多德曾指出:“植物的存在是为了给动物提供食物,而动物的存在是为了给人提供食物—— 家畜为他们所用并提供食物, 而大多数(即使并非全部)野生动物则为他们提供食物和其它方便,诸如衣服和各种工具。由于大自然不可能毫无目的毫无用处地创造任何事物,因此, 所有的动物肯定都是大自然为了人类而创造的。”坚持上帝神学的托马斯·阿奎那也宣称:在自然存在物中,人是最完美的存在物,上帝为了人本身的缘故而给人提供神恩;他之给其它存在物也提供神恩,仅仅是为了人类。因此,人可以随意使用植物,随意对待动物。笛卡尔则认为:由于动物没有心灵,不会说话(说话以对概念的使用为前提) ,因而充其量只是一架自动机。作为纯粹的物质,动物只具有物质的属性: 广延、体积、重量、形状等。它与无生命的客体并无区别。植物更是如此。因此,我们可以随意对待它们。笛氏甚至认为,动物感觉不到痛苦, 当我们折磨动物时,它们并未真正感到痛苦,它们只是表现得像是在受苦。因此,那种认为我们应同情动物的观点是错误的。我们完全可以把动物当作机器(更不用说植物了)来对待。康德在本体论上是主张先验理念的,但他在价值论上则没有保持一致,而是认为只有拥有理性的存在物(人)才内在地是一个目的存在物,只有人(因拥有理性)才有资格获得道德关怀。“就动物而言,我们不负有任何直接的义务。动物不具有自我意识,仅仅是实现一个目的的工具。这个目的就是人。”“我们对动物的义务,只有我们对人的一种间接义务。”如果提到西方文艺复兴、启蒙运动、宗教改革这三项重大变革,至少在客观上使人类中心主义全面地走向主流。我们认为,对于这三项变革,需要系统反思,不仅仅看到其思想解放、人的解放的意义,也要看到其重要的局限与偏颇。这种反思,也是新道家哲学深刻的历史使命。
文艺复兴反对中世纪神学政治,追求人的解放,其中不乏回归自然的声音,推动了历史的进步。但是,其中弘扬的人类中心主义却难以深层回答历史追问。简单地说,文艺复兴中有两条价值线索:一是“向自然回归”、二是“人的发现”。两者都有巨大的进步意义,但也都有较大的局限。无论是理念层面还是社会现实或实践层面,“向自然回归”在推动人与自然的接近与亲和的意义上发挥了巨大作用,并为推动现代自然科学的迅速发展奠定基础,但同时也为人与自然的对立埋下伏笔。“人的发现”一方面为人的个性解放、人的自由、人的价值拓开通途,另一方面也为人类中心主义作出铺垫。之所以出现这样“两面神”的历史诡吊,是因为两者都在超越神学,或曰超越“神道”、从哲学上看超越“神本论”;伸张“人道”,从哲学上看是伸张“人本论”。
有学者作出这样的梳理:“人们一般是在三种不同意义上使用人类中心论一词的。第一种是认识论(事实描述)意义上的:人所提出的任何一种环境道德,都是人根据自己(而非,例如,山羊或狮子)的思考而得出来的,都是属人(而非山羊或狮子)的道德。第二种是生物学意义上的:人是生物,他必然要维护自己的生存和发展,囿于生物逻辑的限制,老鼠以老鼠为中心,狮子以狮子为中心,因此,人也以人为中心。第三种是价值论意义上的人类中心论,其核心观点是:其一,人的利益是道德原则的唯一相关因素(这一论点暗含的一个前提是,人的本性是自私的,只有他的利益才能推动他的行为);其二,人是唯一的道德顾客,只有人才有资格获得道德关怀;其三,人是唯一具有内在价值的存在物,其他存在物都只具有工具价值,大自然的价值只是人的情感投射的产物。”这样的概括对于反思人类中心主义,提供了很好的逻辑框架。但是,该学者紧接着认为,只有挑战第三种意义上的人类中心论,才在逻辑上是可能的。这样的看法,则未免还是受到人类中心主义的拘囿。
这里简单分析一下:
第一种意义上,认为任何道德都是人提出的、都是人根据自己的思考而得出的,因而“都是属人”的。是人思考的不假,但并非都是属人。因为,人的思考完全可能受到天道的启示,而不仅仅是人道的产物。重要的是,在道家哲学看来,道德从根本上“属天”,继而由于天人合一而属人;属人是继发性的,属天才是原发性的。因此,“道法自然”,“唯道是从”。也正因为如此,所以“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
第二种意义上,认为老鼠以老鼠为中心,狮子以狮子为中心,因此,人也以人为中心。据说这是“生物逻辑”所规定的。然而,所谓生物逻辑,本质上是生物链的逻辑,也就是我们前面论述过的关系本质。其实,人以外的任何生物,都并没有“以我为中心”的自我意识,即使是相对高级的黑猩猩,也只是达到极为初浅的“个体自我意识”,而不可能有在生物学上划分出种类意义上的“类自我意识”。生物的本能表现出自私,但生物链的关系本质决定了它只能是整体系统中的一个构成、一个层次,或生物链上的一个环节,如此而已。既然任何生物种类不可能构成“中心”,人以我为中心的“生物逻辑”也就不能成立。
第三种意义上,“其一,人的利益是道德原则的唯一相关因素(这一论点暗含的一个前提是,人的本性是自私的,只有他的利益才能推动他的行为);其二,人是唯一的道德顾客,只有人才有资格获得道德关怀;其三,人是唯一具有内在价值的存在物,其他存在物都只具有工具价值,大自然的价值只是人的情感投射的产物。”我们在前面已经论述过了,在道家哲学看来,这些理由都是不能成立的。以这样的前提来建立“非人类中心主义”,归根结底只能落入人类中心主义的巢臼。
总之,人的自然存在和人的价值存在是统一的,而且前者以后者为前提。这正是“本质先于存在”的哲理在看待人与自然关系上的深刻体现。因为,人的意义,包含在宇宙—自然意义的总体的价值体系中。
所以,老子说:“尊道而贵德”!道与德,是统一的,但是道,是根本,是源泉。道是万事万物的本体;德,是本体的价值内涵与价值启迪。因此,道之本体就是德之源。“尊道而贵德”的哲学论断,是真正将哲学上的本体论和价值论内在统一起来的思想。而任何本体论与价值论分裂、冲突、出现悖论的哲学,归根结底不能充任引导人类未来前景和持续发展的根本哲学。
人类的诞生本身,就是自然——宇宙系统方向性的伟大体现。(方向性与目的性不同。关于哲学目的性问题需要专门讨论。人类目的性是人类意识的一个重要特征,但,是需要认真审视和反思的。尤其是目的性与人的自由意志的问题,需要认真清理。)人类精神以目的性和追寻意义、探寻趋势、实现目标为基本特征,自然宇宙系统所表现出来的从无到有、从混沌到有序、从无机到有机、从低级到高级的“大道运行”,决定了本体存在价值,以人类精神现象的诞生为伟大结晶。具有新陈代谢功能、具有自组织、自整合、自演进、自创生功能的高分子核酸蛋白体诞生以来,这种生命原体的进化本身也体现了方向性、选择性,同样决定了价值存在。人的生命的诞生,为地球上、以至自然——宇宙系统中的生态系统带来根本变革,以生命形态和社会形态、精神形态之间的高度融合互动为标志。正因为如此,人的生命价值被烘托出来。
人类诞生之后,与自己脱身与其中的生物界迅速拉开距离,大踏步走向“万物之灵”,并且大踏步走向现代文明和未来。人和人类以外一切生物之间的根本区别,同时也成为人脱离和超越其他一切生物的根本动因,就在于“对意识的有意识”!或曰“自觉理性”。关于这一点,我们需要专门的探讨。这里需要指出的是,人类以自觉理性对生命的审视、对人类生命意识的审视,必然包括一种追问:人类生命和精神的源起、人类生命和精神的走向。可以说,人类对于价值的追问和探寻,是人类本性的基本构成。作为大自然的产物的人类,为什么成为可以依托、利用、改造、保护大自然的生命类别和精神主体?既然由被动地依赖自然,到可以主动地认识、改造、利用自然;从被动地构成社会,到可以主动地构建、改造、发展社会;从意识服从于本能冲动,到意识可以把握和调控、开发和创造、丰富和发展自己的精神世界,于是,当主动取代了被动的时候,当人类成为“万物之灵”的时候,最可怕的就是失去坐标。价值,成为人类必须寻找和认知的重要依托,成为人类的行为导向和精神支柱。
因此,野蛮人的历史、人类祖先以及后来的文明史,始终存在两条基本线索。一是种种权力崇拜;二是理性自觉。第一条基本线索是主流,第二条基本线索是非主流。直到今天,也很难说主流与非主流之间完成了互换。不可否认的是,即使是野蛮人时代,第二条基本线索也在潜在地、顽强地发挥作用。这正是道家哲学产生的深刻的社会历史背景。
张松如、邵汉明先生指出:“西周以降,特别是到了老子生活的时代,随着生产力的巨大发展,社会历史和经济政治的剧烈变化,人类日常生活经验的积累和理论思维水平的提高,人神关系发生根本的逆转。神的地位、天的地位动摇而下降,人的地位得到重视和提升。应该说,人神地位的逆转正是人的理性自觉的体现,而在这股对后世产生深远影响的理性思潮的形成和发展中,道家老庄无疑是充当了十分重要的角色。”这一段话说得很不错,但需要强调的是“人的地位得到重视和提升”主要是指人的理性自觉,从神、从天那里解放思想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压抑人的自觉理性的是“天神”而不是“天道”。老子说:“以道莅天下,其鬼不神。”(《老子》第六十章)意思是:只要循道,鬼神发挥不了什么作用。在这里,老子充分肯定了价值源于道,人的生命和人的生活、行为,只要与道相协调,相一致,就是遵循最高价值,就不会偏离方向、走入歧途。
如果以为老子的道家哲学也是由“天”的思维——敬天畏天而起,也是一种来自直观的、想象的、经验的思维,那就大错而特错了。可是在中国思想史上,包括直到今天的相当多的中国思想史著述中,还都将老子道家哲学作如此的评价,令人十分遗憾和痛心。
让我们作一下对比:
老子说:“道冲而用之,或不盈,渊乎似万物之宗。”
老子又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庄子说:“天其运乎?地其处乎?日月其争于所乎?孰主张是?孰维纲是?孰居无事推而行是?意者其有机缄而不得已乎?意者其运转而不能自止邪?云者为雨乎?雨者为云乎?孰隆施是?孰居无事淫乐而劝是?风起北方,一西一东,有上仿徨。孰嘘吸是?孰居无事而披拂是?敢问何故?”“天有六极五常,帝王顺之则治,逆之则凶。九洛之事,治成德备,临照下土,天下戴之,此谓上皇。”
庄子又说:“泰初有无,无有无名;一之所起,有一而未形。物得以生,谓之德;未形者有分,且然无閒,谓之命;留动而生物,物成生理,谓之形;形体保神,各有仪则,谓之性。性脩反德,德至同于初。同乃虚,虚乃大。合喙鸣;喙鸣合,与天地为合。其合缗缗,若愚若昏,是谓玄德,同乎大顺。”
管子说:“一曰天之,二曰地之,三曰人之,四方、上下、左右、前后,荧惑之处安在?”
管子又说:“能戴大圆者体乎大方,镜大清者视乎大明。”
这样的说法与《吕氏春秋》中的说法如出一辙:“天道圜地道方,圣人法之所以立上下。”
《原道》中这样解释“道”:“立于中央,神与化游,以拂四方,是故能天运地载,轮转而无废。”
《文子·上德》还如此解释老子另一段话:“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和居中央,是以木实生于心,草实生于荚,卵胎生于中央。”
从以上列出的“经典语录”中,我们可以明显看出:老庄的道家哲学,已经远远超越了传统中的“天”的观念。管子是道家哲学的重要阐释者之一,也是道家与法家的“中介”性人物,他的思维中依然是直观对应。《原道》、《上德》中对老子的话所做的解释,实际上是作了形而下的处理。(文子是唐初时期比较优秀的道家思想继承人,他对无为而治的阐发很不错,但在哲学本体论上显然有着通常的局限。比如上面引述的他的话,前半句完全是老子的;后半句就开始简单地对应想象。)而老庄的思维,决不是简单地对应和转换,决不是简单的想象和类比,而是一种形而上的概念思考,达到了极为抽象的哲理高度。可惜的是,后世的许多学者,硬是用用“套装”的手法,将老庄哲学从终极思维的高度上拉下来,去对应想象推演。
实际上,老庄道家哲学开创了以理性思维而超越敬天畏神原始思维的先河,是中华民族价值意识理性觉醒的代表者、启蒙者。“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不仅这里的“天”,已决然不是盲目崇拜的神化对象,而是自然——宇宙系统的表述,是抽象思维而不是想象的对象,是探索事物基本规律的哲学意义上的时空,而不是简单对应的模板。甚至,老子进而提出“天法道,道法自然”,即使是老子的全新意义上的“天”,也没有遮挡深入探寻,而是进一步提出“自然”。而这里的“自然”,已经包含了“自然而然”、“自而然之”的意思,已不纯粹是自然界的自然。
当老子提出“道法自然”、“谷神不死,是谓玄牝。玄牝之门,是谓天地根。”“知常容,容乃公,公乃全,全乃天,天乃道,道乃久”的时候,已经为我们提供了最深刻的、终极意义上的信仰资源。
“孔德之容,唯道是从”;“渊兮似万物之宗”,老子的意思很明确:一切人类须遵循的价值体系,本源在于道。而“道法自然”,道,实际上是自然——宇宙系统运行变化中具有方向性的功能。“唯道是从”既道出了价值产生的根源,也道出了价值产生的方式。“人间正道”源于“天下大道”;“天下大道”孕育了、赋予了“人间正道”。道家哲学中关于价值来源的学说,体现了本体与价值本原的一致性,这是道家哲学上一个终极探求所达到的高度。这样的思考,远远高于一切将世界本原与价值本原分裂开、在世界本原之外另行寻找价值本原的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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