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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推助与挑战

(2020-03-06 10:2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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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

人文社科

推助与挑战

价值取向

生命意义

       人工智能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推助与挑战 

                 刘在平  

  人工智能对于多数人来说依然显得扑朔迷离,但社会比较敏感的神经早已感受到其突飞猛进和咄咄逼人。虽然人工智能的研究总体上处于早期阶段,但已经显示出的及潜在的“算法”魔力,正在引起人们的强烈兴趣和广泛思考。世界科技大国的科技发展、科技竞争格局表明:新一轮科技革命在紧锣密鼓的进展中孕育着强大的冲击力。如果将“新一轮科技革命”看作一个高速运转的体系,人工智能在其中不仅格外惹人瞩目,而且并非孤军奋战,而是以其驱动型、带动性、引领性、溢出性而与其他前沿高端科技发生互融互动的横向联系。美籍华裔物理学家张首晟认为未来信息技术内容包括:量子计算,AI人工智能、区块链,而他特别强调的是这三者的联系。“在这个世界里面真正达成区块链和人工智能互相共存的世界理念,它们是会最有价值的。”如果说人类社会即将进入“万物互联”时代,人文社科领域与新兴科技之间的的“互联”已经迫在眉睫。 

  在一些思考者那里,人工智能是一种潜在的、巨大的“两面神”。面对各种新兴科技的迅猛发展,人类走向新的福祉、迎来新一轮伟大文明的欢呼和人类遭到严重威胁的惊叹,几乎以同样的频率震颤着我们的神经。两种声音引发我们的不应当仅仅是悲喜交加,而是理性思考!虽然人文、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已经出现积极探讨、颇有价值的“回声”,但人文社会科学宽广的领域本身就需要“互联”。有人指出:“科学家不仅能够改造身体,也能改造心灵,未来创造出来的科学怪人可能就是硬生生比人类优秀不知凡几,他们看着我们,就像我们看尼安德特人一样带着一种轻蔑和不屑。”“现在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影响他们走的方向。既然我们可能很快也能改造我们的欲望,或许真正该问的问题不是‘我们究竟想要变成什么’,而是‘我们究竟希望自己想要什么’,如果还对这个问题视若等闲,可能就是真的还没想通。” 

  一.人工智能在新一轮科技革命中的地位  

  根据1965年提出的摩尔定律,在价格不变的情况下,集成电路上可容纳的元器件的数目,大约每隔18-24个月便会增加一倍,同时性能提升一倍。这一定律的有效性在半个多世纪中得到验证。世纪之交,诞生了新摩尔定律——“技术采纳生命周期”。亦即新技术产品的生命周期大略可分为早期接纳者期、中断期、保龄球道期、旋风期、主街期(Main Street)、衰退期等。两个“摩尔定律”都产生了广泛影响,那是因为,它们都针对了、迎合了人们对于变幻莫测、突飞猛进的新兴科技的关注。当然,它们都是对于新兴科技发展趋势的一种观察、预测,而非物理定律或自然法则。具体到某一科技,发展步伐可能会放缓,但是,如果宏观地来看,从不同新兴科技之间的互动作用、综合作用来看,从新兴科技的应用前景及其引起的社会变化来看,却呈现出一种“加速度”的整体趋势。 

  人类自诞生至今,前工业文明漫长的历史中,文明发展总体上是极为缓慢的。马克思恩格斯宣称:“资产阶级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第三次浪潮》的作者阿尔温·托夫勒则指出“第一次浪潮历时数千年;第二次浪潮至今不过三百年;今天历史发展速度加快,第三次浪潮可能只要几十年。”统计表明: 20 世纪初,科学技术提高劳动生产率的比例在社会中仅占520%,而进入21世纪,这个比例已经占到了60-80%。人类社会近30年所创造的知识,相当于此前 5000年的人类文明所创造的知识的总和。以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技术、新材料技术、智能制造技术等为代表的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已经入“成熟酝酿期”,革命性突破处于孕育之中,蓄势待发。 

  人工智能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具有突出的、重要的地位。当“算力”像电力一样充裕、普及、经济、通用的时候,当“人工智能”在极为宽泛的时空领域补充、延伸、替代“人类智慧”的时候,世界将发生颠覆性变化。这里“颠覆性”一词既有贬义也有褒义,(霍金就主张人工智能的崛起可能是人类文明的终结,马斯克也认为人工智能将是人类的一大威胁。)但其带来的冲击性变化是可以预料、难以否认的。人工智能已经或即将深刻地改变各行各业、各个领域,改变人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社会结构。因此,人工智能是一种具有战略性、驱动性、带动性、溢出性的技术。“人工智能是引领这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战略性技术,具有溢出带动性很强的‘头雁’效应。” 

  二.人工智能向社会科学研究领域的“扩展性进入” 

  人工智能以什么样的方式“进入”人文社科领域呢?首先,是一种强势进入。也就是说,人工智能不仅仅是发展势头迅猛,业界普遍认为难以阻挡,而且一旦进入,就带有一种甚至对于人类主体地位、人类社会结构的冲击性。人工智能,虽然在“智能”一词前面加了定语,但毋庸讳言,依然指的是人的智能,而且基于“人工”的创造。但是,一旦人工智能超过一定的“奇点”,就可以具备自主学习、自主“思考”、深度学习的独立性,成为一种虽然由人类创造出来、却脱离人类甚至超越人类的“新新人类”。而这样的强势性,本身又表现出鲜明的扩展性。在此之前,“智能”应该是人类专有,尽管非人类的灵长类动物也有某种程度上的“智能”,但与人类智能不可同日而语。而当新的“人类”出现的时候,打破了自人类(智人)诞生大约5万年以来独享“万物之灵”地位的世界格局。所谓“人文”的涵义被涮新,而社会科学所面对的,不仅是由人类构成的社会关系,还包括人与人工智能的关系、普通人与掌握运用人工智能的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人工智能“主体间性”构成的社会关系,等等。这无疑是一种全新的“生态体系”,是世界更新换代式的扩展。这里,“扩展”一词或许可以看作一种社会意义上的时空概念。从时间来看,“《社会时间的频谱》关注时间的复杂性。它使我们意识到将时间视作一个同质整体是错误的,实际上,时间是多样性的。这一点对于那些试图对社会进行预测和说明的社会学家而言是极为关键的。

  社会角色、态度、价值等在他们各自的时间中运动。它们在时间延续、节奏以及被过去决定或者被投射到未来的程度等方面各有不同。”人工智能的产生与发展,无疑进一步激活时间的多样性,促进社会时间的层次结构大幅度展开的复杂性。从空间来看,“在互联网大规模推进、社会生活快速网络化的新形势下,城市社会生活乃至整个人类社会生活,不仅继续进行着时空压缩,而且还出现了广泛而深刻的时空扩展,只有在时空压缩与时空扩展的统一中才能更深入地认识网络化条件下的社会变迁。”可以预见的是,互联网时代,人工智能将扮演推动社会空间外延与内涵极大扩展的重要角色。 

  三.人工智能对于社会科学研究方式的“替代性补充” 

  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已经和即将取得的进展,不仅从工具性、操作性的意义上助力人类生产生活,而且从认知性、智能性意义上,为人们带来新型的认识工具、认知手段,而后者对于人类的影响将更为深远。因此,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已经并必将越来越多地进入社会科学研究领域,扩展人们的眼界,更新人们的视角,补充、更新并在一定程度上替代人们的方法、方式、手段。 

  “认为当今世界数据非常之多,所以收集数据很简单而且数据价值并不高的想法是绝对错误的——数据才是最核心的部分。要知道原因,就必须考虑到大数据价值链的各个部分,以及它们会如何发展变化。”我们知道,自然科学的方法、技术,运用于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并非新鲜事;量化分析与定性分析的结合,早已有之;数理统计和逻辑实证研究在人文社科研究中经常占有重要地位。然而,面对大数据时代,研究者捉襟见肘的困境逐步显现,也是难以否定的现象。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在同一时代相遇相逢,可以说是“天赐良缘”、“珠联璧合”。网络与各种电子媒体带来信息充盈与流动,同时也带来困惑和无奈,搜索引擎的出现已经晃动着人工智能的影子。不远的将来,资深的研究者面对海量数据望洋兴叹时,人工智能却可能大显身手。人工智能与大数据的结合,已经是不争的趋向和现实,人工智能对于数据的整合、发掘和运用,在一定意义上比人类更加“得心应手”。“运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可以获取研究对象全样本的信息与数据,从而改变以往社会科学广泛采用的以部分推断整体的抽样调查方法,能够全面完整地认识和把握研究对象。同时,采取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可以实现研究信息资料的自动搜索、获取和整理,其效率是人工所无法比拟的。” 

  就像机器手替代人工操作一样,在许多情况下,人工智能对于研究来说发挥了替代作用。而更重要的是,补充与替代相结合,构成一种“替代性补充”。不仅仅是需要数理统计和逻辑实证研究的时候是如此,结合得更加密切的“替代性补充”,甚至可以在定性分析、辩证分析、系统分析、比较分析以及发散思维、逆向思维、顿悟思维中发挥一定作用。“数据新生代,也就是以往基本无法以数据形式出现的、具有丰富意义内涵或功能含量的立体数据、流动数据、意义数据等数据现象如雨后春笋。例如高德、百度、Google等地图所展现的的数据流数据,代表的已经是一种‘数据行为’,而关于人的社会行为、心理偏好、人格倾向等等的‘人格化数据’已不仅是破土而出,而且长势良好。”事实上,已经有人从人性化或“精神现象”的意义上研究大数据。当繁杂的人文、社会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实现数字化的时候,也正是人工智能在人文社科领域发挥优势的时候。人工智能不仅助力人文社科研究中的各种思维方式,而且将促进思维方式的更新。大数据“有助于打破物理、生物、社会、精神之间的界限,同时也就打破了人们通常思维方式之间的藩篱,例如必要测量和重复测量,选择测量和综合评估、平均值和概率计算、数据拟合、统计比较等可以很方便地转换交替,而对于总结概括的综合思维、认识本质规律或特征的抽象思维、认知因果关系的逻辑思维,还有就是分析利用数据、发掘大数据‘增量’价值的各种创造性思维等等,大数据创造了交叉、互补、综合运用的条件。数字化手段也更加倚重并激活了形象思维、联想思维、逆向思维、发散思维等等充分发挥作用的舞台。”人工智能与大数据的结合,在可以预见的将来,将以奇效激活、提升、改善人的思维,甚至模拟人类大脑处理信息的微芯片完全可能出现,“直接在微芯片上模拟生物神经元和突触的属性”。或许可以说,这种自然人与人工智能崭新的结合方式打造出真正的“新新人类”。 

  21世纪以来,因特网、大数据、数据库、云计算、图像识别、自然语言处理,以至于区块链、量子计算等技术,不仅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发展的“呼应性”,而且具备一定的“关联性”、“互动性”。以深度学习为基础的联结主义范式得到快速发展,这种范式有一个前提,就是将人工智能看成是“类人脑”,通过模拟神经网络的联结机制,赋予计算机能够基于大数据、基于“算法魔力”进行自主学习的能力。这其中,有一种极为重要的转轨:即从原子主义的主客二分的理性分析方式,转向能动者与其所在的世界彼此互动的感知学习方式。“在方法上不再求助于形式化的知识推理,不再通过求解问题来体现智能,而是求助于统计学,这就把人工智能的研究,从抽象的知识表征转向实践中的技能提升,能动者的技能提升是在学习过程中进行的。技能不能被等同于操作规则或理论体系,而是能动者在其世界中或特定的域境(context)中知道如何去做的技术能力。这种范式恰好与来自胡塞尔、海德格尔、梅洛-庞蒂和德雷福斯的现象学相吻合。这也是为什么威诺格拉德于20世纪80年代曾在斯坦福大学的计算机科学课程中讲授海德格尔哲学、麻省理工学院的第二代人工智能科学家也不像第一代人那样排斥德雷福斯的哲学主张的原因所在。”统计学和算法,很有可能通过“弯道超车”,以技术能力直抵海德格尔的“到时”、“缘在”,在特定境遇推出具有实践性、方向性的“研究成果”。 

  从经济学角度来看待学术研究,就不能否认效率问题。尤其是科技发展带来的“时间压缩”,信息量在研究者视野里迅速扩充而且瞬息万变,使相当一部分研究不得不强化时效性。对于越来越多的研究过程与研究成果来说,缓慢即可能滞后,延时即可能失效。无论是搜集获取还是整合利用信息资源,与大数据技术相结合的人工智能相对于自然人研究者都具有巨大的优势。我们知道,速度提升带来时间压缩而提高效率,同时对于研究视野和系统性需要来说,又是时空的“穿越”与扩展。不仅个体研究是如此,群体研究、团队研究,甚至世界范围内相关研究的交流互动、深入探讨、跨界合作或启迪思维,都因人工智能等新兴科技的运用而得到更为便捷、广阔的平台。 

  我们认为,人工智能对人文社科研究方法手段上的“替代性补充”,是相对而言的。“替代”是一定意义上的、辅助性的,总体上是补充而不是完全“取代”。如前所述,人类世界的“更新换代”,可能使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之间的界限模糊,但在更为抽象的意义上,两者依然会在更高的层次上泾渭分明。这是因为,研究方法手段的融合渗透,不能取代研究立场、宗旨上的分野。人文社会科学毕竟是站在人的立场、以人和人类社会为对象,以人和人类社会的优化发展为宗旨的。这也正是当下,面对包括人工智能在内的新一轮科技革命,需要深化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原因所在。也就是说,当下人文社科领域的研究,绝不是“坐等”人工智能的“神助”,而是迫切需要以积极的姿态,以更高的境界、更新的视角,打开更宽广的思维空间,以更为艰深的思考来面对和迎接已经“兵临城下”的挑战。 

  四.人工智能对社会科学研究框架的“结构性冲击”

  人工智能的发展,带来了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范式转换”,人类体验和认知世界的方式有变化,人在生态、世态、心态系统中的角色与地位发生变化,人与世界互动的关系发生变化。因此,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研究对象不可能一成不变,而传统的框架体系、学科分类,甚至许多概念、模式也面临着结构性冲击。 

  人文社科领域本身包罗万象,这既是社会关系的复杂性所决定的,也是各个学科门类之间关系的复杂性、人类认知方式和思维方式的复杂性所决定的。我们原来所划定的所谓文学、哲学、历史学、法学、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语言学、美学、心理学、逻辑学、伦理学、军事学……以及大量细分的学科,既是对应相应的社会领域,也是对应相应的研究视角,从根本上来说是一种人为的抽象划分的结果。我们知道,自亚里士多德为学科体系的划分做出开创性贡献以来,学科体系的划分不断变化。但框架结构的变化相对于科学发展和社会变迁来说,总是显得捉襟见肘。实际上,随着社会变迁和科技发展,早已出现了许多边缘学科、交叉学科、新兴学科,传统学科之间的互相渗透与互动已成趋势。网络技术、大数据、人工智能、量子计算、区块链等新兴科技,正在推进新一层意义上的“万物互联”。“智联网以互联网、物联网技术为前序基础科技,以知识自动化系统为核心系统,以知识计算为核心技术,以获取知识、表达知识、交换知识、关联知识为关键任务,寻求建立包含人、机、物在内的智能实体之间语义层次的联结,以实现各智能体所拥有的知识之间的互联互通。智联网将各种物质资源数据化,并整合在一个既分布又集中的庞大网格体系中,为各种应用及用户目标提供共享服务;将各种能力资源(科学运算、信息传送、能量运载、物质流通)配置在分布又集中的网格体系中,通过资源的合理转化,将现场快速响应与整体决策自动化。智联网实现了人、数据和机器的连接,最终目的是支撑和完成需要大规模社会化协作,特别是在复杂系统中需要的知识功能和知识服务。”人工智能,将在重组格局的过程中成为先头部队,人文社科领域中各学科之间关系的重组、新兴学科的诞生、传统学科内涵外延的变化、一些人们习以为常的框架、模式、概念、范畴的更新等等,会层出不穷,令人目不暇接。“全方位地丰富和重构哲学社会科学的概念框架,是我们迎接智能化社会的一个具体的建设目标,而不是一个抽象的理论问题。” 

  计算机科学的发展进入数字化,首先是使物理世界物体转化为数字表达形式,但计算机必须理解数字世界,于是进入语义化。通俗地说,语义化就是通过对数据的加工、整合,使得机器可以理解数据包含的信息。当数字化模型转换成计算机可以理解的表达形式之后,将可以跟各种智能系统匹配、合作。“机器深度学习的一大挑战是对人类语言的模拟和理解。”“让机器深度学习人类语言,……并发展出以众多推理结构,提高机器对人类语言学习的精准度。”“研究人员已设计出技艺水平基本接近人类的机器图象记忆模型,使得机器在视觉记忆领域具备了深度学习能力。”在这“前人工智能”的语义化过程中,计算机最大的可能是从实际生活、实际社会现象出发,从实际运用中的人类语言或图像出发,而不是从任何人为设定的框架结构出发。于是人工智能在未正式“诞生”之前,已经“先天地”具备了重组学科结构的冲动。“我们的认识系统已经是一个与社会—技术高度纠缠的系统。”“智能化社会是由人工智能驱动的社会,是信息文明的高级阶段。这个社会必然会全方位地打破我们习以为常的生活方式、生产方式、思维方式、概念框架乃至当前在现代性基础上形成的方方面面。”“使世界语义化的新方式,而且正在全方位地改变着过去习以为常的一切架构。”  

  深入到某一具体学科来看,亦是如此。以语言学为例,“人工智能的发展有可能推进语言的计算研究,从而使语言知识的表示成为计算机可识别的方式。这将会使语言学成为真正的科学。”语义化不仅为人工智能的施展创造条件,而且人工智能自主学习能力本身又可强有力地反作用于语义化,“逐步形成众多的语言学与其他学科交叉融合的新的分支学科,不断开拓新的学科增长点。”交叉融合、“开疆扩土”,不仅语言学如此,许多学科皆是如此。 

  毋庸讳言,相对于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获取、开发、运用、整合信息和数据的能力,人的眼界和能力是有局限性的,甚至是有盲区的。新兴科技无疑可以极大地扩展人类眼界和认识领域,可以提升人类多视角、全方位、全领域的观察能力,可以帮助人类优化知识结构和思维方式而更好地把握社会现象之间的相关性或互动性,在更大的程度上变不可知为可知,变知之较少为知之更多,变偏狭、局部为全面、系统,变主客观之间的相对隔离、错位为相对统一。因此,人文社科领域的扩展性重组、相关性重组、视角和思维方式变化而带来的重组,都是可以料想、难以避免的。 

  五.人工智能对社会科学研究的“问题性挑战”

  人工智能将以“算法魔力”助力人们解决问题,同时,也爆发式地向人们提出问题。尤其是从人文社会科学的角度来看,在其充分发挥解决问题功能的最佳时期尚未到来的时候,就已经以“提问高手”的姿态做出种种挑战。更何况,人工智能技术与其他新兴科技发展互相呼应,联袂演出,让身经百战的人文社科研究阵容面临着许多前所未有的艰涩课题,“问题新生代”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来,令人目不暇接。仅从已经引起关注和探讨的问题来看,就涉及到产业结构、产业布局、发展战略、决策思维、共享经济、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社会关系、社会治理、社会安全、国际关系、法律规范、伦理道德、情感自由、人类尊严、文学创作、新闻传播……这里的列举仅是挂一漏万。如果说“问题式挑战”是发散式的、全方位的,给人以“四面楚歌”的感觉,并非夸张。况且,许多问题显得突出、深刻、尖锐。由于人工智能本身的功能分野,其逐渐发挥同盟军作用的趋势不可否认,因此,挑战即是机遇,总体上有利于人文社科研究走向新的境界。 

  但是,也有一些问题是根本性的,而这些带有根本性的问题,反而更加具有迫切性。这是因为,功能强大的人工智能等新兴科技,是巨大的两面神,其发展方向对于人类命运至关重要,我们的研究必须先行一步,未雨绸缪。本文这里仅举几例。 

  第一,关于人工智能的“主体地位” 

  人工智能,究竟是否可以具备“主体意识”?究竟是否可以像人一样具备“主体地位”?当苏格拉底借用德尔斐神谕而颇具理性地倡导“认识你自己”的时候,这个“自己”既是认识的主体,也是认识的客体。正是基于这样的基础,西方哲学家开始将主体作为理性认知的对象。笛卡尔提出“我思故我在”,这种将主体性与自我意识相贯通、将自我与“我在”紧密联系在一起的“逆向回溯”,打开了存在主义先河。在胡塞尔看来,“这种哲学实现了从朴素的客观主义向先验主观主义的彻底转变。”。此后,康德、费希特、谢林、黑格尔从各自不同的角度论证“自我”和“自我意识”,“自我伴随着一切表象”。费希特的“自我”创造“非我”,这方面显得更为清楚,它的“本原活动”就“本原”于“自我”和“自我意识”,谢林的“理智直观”也是基于“自我意识”的一种客观化。黑格尔的绝对理念或具体概念就是“自我意识的客观化和绝对化的辩证运动的整体过程。”黑格尔把从康德开始的德国古典唯心论称之为“自我意识运动的过程”。海德格尔提出的“存在”是从“此在”中开显出来,对于长期显见于西方哲学的存在主义有所超越,但毕竟依然在张扬人的主观性存在。值得注意的是哈贝马斯的“交往理论”,将目光指向“语言转向”中“语用学”的语境意义:“把理论活动放到其实际的发生和应用语境当中,这就唤醒了人们注重行为和交往的日常语境意识。”这里,已经为我们理解人工智能的“主体地位”问题打开了缺口。 

  尽管主体和主体性内涵极为丰富,但人工智能向“主体地位”迈进的步伐却似乎不可阻挡,对于“意识困难问题”突破在即。塞尔曾发问:如果大脑可以将意识作为自然发生的属性,为什么其他机器不可以呢?这里提出了一个很深刻的问题:尽管人的神经系统和意识极为复杂,但人工智能意识的产生并非完全“还原”为人的物质结构。人的意识和思维的产生是不可度量的,而具备自主学习能力的人工智能的意识的产生也可以是“不可度量的”。超越奇点的人工智能的自我意识、对意识的有意识,以及人工智能与自然人之间、人工智能之间的“主体间性”,将逐渐支撑起其主体地位。 

  当然,关于人工智能主体地位的研究十分艰涩,但关键在于人工智能实际发展的路径和步伐,而不在于既往的理论框架。随之而来的,是获取主体地位的人工智能是否对人的主体性造成威胁?人类是否被“客体化”?雷·库兹韦尔曾预言:人工智能会超越人类智能,而且超越的速度比人们预想的快得多。有学者指出:“现在我们经常听到的论述是:人工智能在新闻报道领域只能胜任那种预制的格式化任务,缺少深度和人情味,不会发散式思考,没有整体性思维。这种自信实际上带有很大的主观性,是对人工智能科技发展的选择性遮蔽。”“在智能机器自主性增强并突破‘奇点’之时,如何保证智能媒介的目的和人类总体价值观相一致?……未来智能媒介技术的突破性发展,可能会真正危及人的主体性。”因此,对于人工智能主体地位问题的相关研究,已经迫在眉睫。 

  第二,关于人工智能的“价值取向” 

  新兴科技,从设计之初便含蕴一定的价值理念,以科技的力量实现人类价值追求,当然是一种较理想的状态。这里,“价值”一词,当然指的是哲学意义上的社会价值、精神价值。对比一下区块链:“我们可以看到,诚信、公正、平等、自由等价值追求在相当深刻的程度上融入这一技术体系,同时也意味着一场以技术手段实现价值追求的‘区块链革命’”。尽管区块链技术价值理念和价值追求,还需要在其继续提升和实际应用中不断得到验证和检验,但其设计理念和技术特征当中所体现出的网络化诚信、分布式及点对点式交易、正向激励、安全性、权利保护及平等、包容性等等重要原则,被人们从价值理念的角度加以审视,并获得很高的评价:“我们相信区块链技术是保护人类,维护每一个人的权利的重要手段,也是沟通真理、传播繁荣的重要手段。它也是拒绝社会中那些可能会以无法想象的方式生长的阴暗面的手段(就像这个网络拒绝虚假的交易一样)。”但是,人工智能则不同,其强大的算法魔力和智能潜力,在延伸或超越人类智能的同时,也在延伸或扩大人类的善恶,是天使还是恶魔?或假天使真恶魔,或先天使后恶魔,都有可能,发展取向尚无确定性。 

  德国哲学家马克思·韦伯作出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的划分,具有深刻的启发意义。在他看来,人类凭借工具理性可以创造出许多伟大的成就,但如果放弃价值理性,则很可能在辉煌掩盖下陷入严重的危机祸患。“没人知道将来会是谁在这铁笼里生活;没人知道在这惊人的大发展的终点会不会有全新的先知出现;没人知道会不会有一个老观念和旧理想的伟大再生。如果不会,那么会不会在某种骤发的妄自尊大的掩饰下产生一种机械的麻木僵化呢,也没人知道。因为完全可以,而且是不无道理地这样来评说这个文化的发展的最后阶段:专家没有灵魂,纵欲者没有心肝;这个废物幻想着它自己已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文明程度。”正如荣跃明指出:“科技需要人文提供价值尺度、伦理规范和关乎人类前途命运的发展方向。……在创新引领发展的新时代,面对科技创新所具有的无限可能性,科技和人文工作者必须携手合作,在创新中加快推进科技知识和人文知识的融合,始终把以人为本作为一切创新的前提,共同承担起用创新引领发展的时代使命。从这个意义上说,科技和人文是一个命运共同体。”

  《原道》中这样解释“道”:“立于中央,神与化游,以拂四方,是故能天运地载,轮转而无废。”老子说:“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用今天的话来说,道,是本体,是价值体系之滥觞;德,是价值,是价值准则之体现。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道家哲学中“惟道是从”的价值观,具有更为突出的重要意义。科技发展对象人工智能的“赋能”越是强大,越是需要对其“赋魂”——惟道是从之魂,尊道贵德之魂。人工智能在智能上超越奇点的同时,须要完成符合人类核心价值的“人格”建构。因此,价值哲学研究面对人工智能的尖锐挑战必须与时俱进,必须在新的时代有所深化和突破,必须与科技发展紧密结合并能真正构建“科技人文命运共同体”。 

  第三,关于人工智能与“生命意义” 

  生命的意义何在?哲学家对此殚精竭虑。在汗牛充栋的人生哲学宝库中,海德格尔在《存在与时间》中提出的“向死而生”赢得比较广泛的认同。通俗地理解,海德格尔通过对于“时间性的‘绽出’(ecstases)及其‘视域图式’(horizonal schemata)”的大量讨论,推出生命意义上的倒计时,存在者的一生贯穿着走向死的过程,用重“死”的概念,用对死之“畏”来激发人们对生命的意义的意识。海德格尔认为,作为源始时间性的样式,始终被包含(eingeschlossen)于将来与曾在之中,而“当下”则是时间的“缘构”。或者说,“向死而生”划出一个轮廓,在轮廓之中或“超出”这个轮廓的过程中,时间性作为视野而“敞开”。这让我们联想到中国人所说的“置之死地而后生”。人有各种贪欲,人在精神上对生命意义的意识,需要在“倒逼”中觉醒。

  尽管海德格尔的哲学思想被认为是达到一个新的高度,但人工智能技术的迅速发展,显然对其提出严峻挑战。第一,从生物学意义上来说,人工智能并非“生命”,但从意识或智能的角度来看,人工智能具备了一定的“生命”特征。我们可以说这是一种“被赋予的生命”,或“类生命”。然而人工智能并不必然走向能生物学意义上的“死亡”。如果人工智能机器人将来有一天生成出“主体地位”,则“向死而生”对其是失效的。第二,人工智能研究与生物学、生命科学研究的融合趋势显见端倪,基因编码、纳米机器人、万能细胞、克隆技术、仿生技术、意识上传等等科技在将来的突破,使人类自古以来“长生不老”的话题已经不再是天方夜谭,海德格尔关于生命时间的概念和“向死而生”的提法将所托无据,至少需要重新审视(当然,人的永生、人类永续等话题本身就需要人文社科的深入研究)。第三,随着人工智能的发展,人与人之间、机器人与自然人之间、机器人之间构成新的“主体间性”,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必然需要关于生命意义的重兄。 

  实际上,海德格尔的学说早已受到比较深刻的批评。列维纳斯不同意海德格尔时间性就是存在的境域的提法,有针对性地提出:人与人之间的“面对面”的境地,才是时间的真正展开。从当下进入未来,只有在主体间的关系中才能实现。也就是说,与他人的关系、他人的临近,是时间上的“历时性”,而这种历时性,是从当下进入将来,是从瞬间绽开无限,是时间在场和不在场之间。他人的亲临(proximity)必然带来的,是主体对这种亲临的回应(response),而回应必然是“责任”,主体性体现在关系与责任中。基于此,阿维列斯认定伦理学是第一哲学,生命的意义在与他人的关系中、对他人的责任中构建起来,开显出来。 

  我们理解,阿维列斯的生命意义的学说,对于人工智能时代是一种积极的对应。阿维列斯的启示在于:第一,人与人关系中的独立性、自主性,是必须坚持的,否则不可能实现时间在场与不在场的“之间”状态,不可能实现瞬间与无限的统一。第二,生命主体必须人格平等,否则会严重制约“历时性”中权利义务的对等。第三,生命的意义绽放于人与人的关系之中、责任之中,蕴含于伦理学的核心要义之中。从现在开始,研究人工智能机器人的“人性”,是完全必要的;将人工智能技术发展与生命意义的哲学研究密切结合,是完全必要的。人类的“食色,性也”,有着生物学意义上的基础,人性的生物性和社会性,或先天性与后天性,前者更为基本。人工智能即使将来有情感、情绪,也并非基于生物基因,而“被赋予”的情感、情绪则有一天会生成自主性,在与人类的“交往”中的深度学习也有可能生成新的“人格特征”。“人的数字化生存,有可能使得理性——自主的、与身体无关的自我意识,被第三空间中的社会——关系的、与身体相关的自我意识取而代之,这是人类面临的重构自我概念的挑战。”“关系自我之所以强调在与他者的交流互动中来彰显自己,是因为人不仅是目标的追求者,也是意义的塑造者,人与人之间的彼此互动也会产生新的意义和新的可供性。因此,如何重塑社会—关系自我,成为我们面临的关于自我概念的挑战。”人工智能“生命体”的生命意义需要我们深刻研究,在“赋予生命”的同时“赋予意义”,或至少赋予意义生成的可能性与导向性。只有真正触到人类生命意义的真谛,才能真正有利于赋予、引导人工智能的“生命的意义”,才有利于建立和谐的、健康的人类与人工智能的命运共同体。虽然,对于人类来说,很难使多数人按照某种哲学去理解生命的意义,但是对于以强大的智力功能而咄咄逼人的人工智能来说,对于即将来临的人工智能时代来说,人文社科与科技领域联手,提升对于生命意义问题的意识与境界,意义深远重大,而且已经时不我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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