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校园枪击案
美国校园枪击案,是经常会有发生,报纸上不时可见其报道,一年会有好几次,而且新闻也写得差不多,某月某日在某地某校,又发、生一起,死几人伤几人……然后有几句评论,因为美国合法持枪者太多,这个问题很难解决等等。
今年二月八日,澳门日报一条本报综合报道,写得好,写出了特色。
本報綜合報道说,據香港中通社、中央社七日消息:美國密歇根州陪審團當地時間六日裁定,此前犯下校園槍殺案的一名高中生的母親犯有過失殺人罪。
面臨判囚十五年
其标题作 兒釀美校園槍擊案四死七傷
母過失殺人罪成美首例
現年十七歲的伊森 ·
克魯布利於二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在密歇根州的牛津高中開槍射擊,造成四人死亡、七人受傷,目前正在服無期徒刑。他四十五歲的母親珍妮佛 ·
克魯布利和四十七歲的父親詹姆斯 · 克魯布利是美國第一對因孩子犯下校園槍擊案而面臨過失殺人罪指控的父母。
伊森犯案所用手槍是父母買給他的,且這兩位家長被控忽略兒子有心理健康問題的警告。
兇手父親下月受審
母亲
珍妮佛本月六日被判四項過失殺人罪全部成立。法官將於四月九日判刑,她最高可能面臨十五年有期徒刑。父亲詹姆斯將於三月受審。
檢方表示,案發當天上午,一名教師發現伊森的一幅畫裡有槍、子彈和流血的人,旁邊寫着“血濺四方”以及“無法不去想……救我”。等等。
其父母立刻被找來學校,校方要求他們在四十八小時內,帶伊森去接受心理諮詢。但他們不願帶兒子回家,沒有查看他的背包,更沒有問及槍支的事。此後当天就發生了校園槍擊血案的悲劇。
这起枪击案虽是几年前发生的,但是枪手父母的过失杀人罪终被追究,是应当当做一件新闻来报道的。这篇报道还特为说明,此是美国第一次这样追究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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