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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她而转!中国首部反家暴法3月1日施行!

(2016-02-29 14: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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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家暴定义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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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报告义务:

第十四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负有强制报告义务,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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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诫书:

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家庭暴力情节轻微,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同时明确了告诫书的证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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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安全保护令: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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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则:

在附则中增加准用条款,扩大了家庭暴力法的主体适用范围,有着同居关系、抚养照料关系、家庭雇佣关系等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都可以依照反家暴法规制。

反家庭暴力工作遵循预防为主,教育、矫治与惩处相结合原则。反家庭暴力工作应当尊重受害人真实意愿,保护当事人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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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家暴,你该怎么做?

(1)勇敢求助,妇女如遇家暴,可拨打全国妇联妇女维权热线:12338。

居委会、村民委员会、工作单位、妇联、妇女救助站、警察、民政部门等都是可以求助的对象。

(2)寻求法律援助,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3)保留好证据:包括照片、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以备日后作为提起诉讼,发起赔偿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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